朗读
谢镇委 [2013] 5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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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总支)、各行政村:
目前,全镇上下正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开展“三改一拆” 、“河道保洁”、“农村环境卫生百日整治”等专项行动,在这些专项行动中需组织大量人员,同时要动用机械、车辆、船只等大型器械,作业环境和工作条件经常面临临高、临水、电力线路、危桥(闸)、气象因素等危险因素,为吸取事故教训,保证上述专项活动顺利开展,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作业)事故,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人为本。各村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始终绷紧安全生产(作业)这根弦,必须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人的生命健康高于一切。
二、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用电、机械、车辆、船只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各村各项专项行动过程中针对不同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采取不同的安全生产(作业)措施。
1、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专项行动作业过程往往面临违建用电、高空高压电线、农用电线等危险因素。违建拆除前一定要切断各种电源;各类作业过程中时刻注意各种电力线路对人员和机械作业的安全影响,加强瞭望观察,发现隐患立刻停止作业,待确保安全方可再行作业;针对个别农户私拉乱接农灌线对专项行动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要求各村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村域范围内农灌线路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检查,自查情况在10月9日前报镇农办,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2、加强机械、车辆安全管理。要规范机械和车辆的使用,雇用的机械和车辆必须证照齐全、车况良好;要规范操作人员和驾驶人员的使用,操作人员和驾驶人员必须证照(资格)齐全、身体健康;要加强作业过程中临高、临水和危险桥梁等作业时的安全,作业区域设置好告示牌,作业完成后注意清理好现场,运输车辆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3、加强船只安全管理。目前各村在专项行动中使用船只均为陈旧水泥船只,要使用船况较好的船只;河道条件允许,尽量使用吨位较大的船只;船上作业人员应为识水人员,身体健康;各村要为船上作业人员和临水作业人员配发必要的水上救生衣(具);船上和临水作业时,禁止单独一人作业,并有岸上人员瞭望,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气象不允许停止船上和临水作业。
三、明确责任,加强预防。明确各行政村为这次专项行动安全生产(作业)的责任单位,村主职干部为具体责任人。各村加强对种类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对作业场所(地)的监管,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完满完成各项整治活动作出安全保障。
中共谢塘镇委员会
谢塘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