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居):
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响治水攻坚战的号召,切实改善河道水环境面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营造洁净美丽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根据市委办[2013]124号《关于开展河道保洁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河道保洁专项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为要求,以美丽乡村先进县(市)和省级生态镇创建为契机,全域谋划、突出重点、集中精力,全面开展河道保洁专项行动,切实改变水环境面貌,建立健全长效保洁管理机制,努力营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河道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
结合全镇农村环境卫生“百日整治”行动,组织开展河道保洁专项行动,力争通过9—10月两个月的河道保洁专项行动,对全镇历年来积压在平原河道内的水草、垃圾和漂浮物及河岸垃圾进行一次突击清理和整治,打捞上岸集中处理,确保专项行动后,“河面无杂草和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为长效保洁管理打好基础。
三、工作职责
实行“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责任落实机制,市级河道由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镇级、村级河道由镇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其它河道由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求做到责任、措施、管理、监督“四到位”和资金、人员、考核、效果“四落实”。
四、时间安排
2013年8月10日—10月31日。
五、实施步骤
河道保洁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3年8月10日—9月15日)
组织人员对全镇河道水草、漂浮物及河岸垃圾等进行全面调查,摸清河道水环境现状。
(二)集中行动阶段(2013年9月16日—10月15日)
本次突击行动采取全面清理与重点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各行政村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行动方案,对管辖范围内河道的水草、垃圾、漂浮物及河岸垃圾进行突击清理,打捞上岸后原则上就地集中处理,不能处理的集中清运到镇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特别要注重对水草“重灾区”和保洁死角实施清理整治。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3年10月16日—10月31日)
由镇河道保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考核组,对各行政村突击清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分工作部署、河道保洁、河岸保洁、垃圾处理、任务量、河长制实施情况、长效管理等七方面,根据不同项目设定不同的分值,具体按《河道保洁专项行动考核细则》执行。专项行动期间,建立健全以河长制为核心内容的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
六、组织领导
1、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对河道保洁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了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农业副镇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人员为成员的河道保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技信息中心,由农业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召开全镇河道保洁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全镇上下合力推进河道保洁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各行政村也要成立以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为组长的河道保洁专项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班子。
2、资金保障。镇财政安排相应资金用于本次河道保洁专项行动,资金按照公里数及考核结果进行以奖代补。具体补助标准由镇河道保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不足部分由各行政村落实配套。
3、检查督查。镇河道保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行政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建立周通报制度,对各行政村开展河道保洁专项行动任务完成进度每周进行通报。对实施不力、保洁工作质量差、未达到有关要求的,将给予公开曝光,直至问责,确保河道保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013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