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街道、社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物业服务和物业管理水平,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树立物业服务品牌,促进物业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善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2014年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十佳物业服务住宅小区”评选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原则;根据物业服务质价相符的原则。
二、考评小组
成立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评领导小组,由区建设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百官街道、 曹娥街道、有关社区、物业行业协会、业主委员会代表等有关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下称区考评办公室)。
三、考评内容
物业服务企业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所实施的物业服务行为。考评综合得分主要包括基础工作、满意度情况、信访投诉等内容(考评标准见附件2)。
四、考评对象及范围
主城区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其物业服务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物业资质证书(异地物业服务企业需在我局办理备案手续),并在我区城区范围内从事物业管理活动。
(二)所服务小区地上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
(三)物业服务企业在所在小区(首套房交房满1年)的服务时间超过1年以上。
(四)所申报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需业主委员会同意申报。
(五)参评企业和所管项目在申报之月的前一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有效投诉和媒体曝光事件。
五、考评方式
(一)申报:评选活动采取物业服务企业自荐的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向考评领导小组申报参选,并按照考评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表,在5月31日前将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报送区考评办公室。联系人:赵巧娣,联系电话:82209582.
(二)初审:区考评办公室根据评分细则进行初评,确定候选名单,签署意见后报考评领导小组。
(三)考评:考评采用实地考评与满意度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地考评得分通过对项目现场进行考核评审的方式实施,包括:查看档案资料、测试设施设备、评审物业服务内容和质量,考核服务人员、随机走访业主等方式。满意度评分将根据申报项目本年度物业服务投诉等情况综合评定。
六、考评时间安排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月31日结束。
七、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办公室根据综合考评分数,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及小区类型,评选出十个优秀住宅小区项目,授予“十佳物业服务住宅小区”称号,并给予该项目3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原则上发放到项目具体工作人员。取得“十佳物业服务住宅小区”称号并符合有关申报要求的住宅小区,我局将优先推荐参加省、市级物业服务优秀住宅小区评选活动。对获奖项目物业服务企业,在今后物业服务招投标过程中适当加分并将作为企业评先的重要依据。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此次活动,并以此活动为契机,创品牌、树形象,为提升我区物业服务水平,建设和谐上虞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1:《上虞区城区“十佳物业服务小区”申报表》
附件2:《上虞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工作考评细则》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
上虞区城区“十佳物业服务小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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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企业名称(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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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资质 等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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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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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项目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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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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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街道及 社 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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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面积 (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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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业主数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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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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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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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自 述 |
(纸张不够可另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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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业委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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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社区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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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街道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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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上虞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工作考评细则
住宅小区名称: 物业服务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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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序号 |
基本项目 |
主要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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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度建设 (5分) |
建立物业验收与接管制度 |
1 |
不符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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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物业入住制度(入住通知书、手续书、收楼须知等) |
1 |
不符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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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管理规约 |
1 |
不符合不得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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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管理服务制度与岗位职责 |
1 |
不符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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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紧急事件预案措施,并有效运作 |
1 |
不符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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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公开 (5分) |
签订并公布服务合同、服务等级及内容、收费等级标准 |
1 |
未公布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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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服务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项目管理处电话 |
1 |
未公布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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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管理(临时)公约等规章制度 |
1 |
不符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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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财务收支状况 |
2 |
不符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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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形象 (5分) |
服务人员统一着装或佩带胸卡,严守岗位 |
2 |
每一项不符合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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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人员举止文明、认真热情 |
2 |
不符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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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人员熟悉区域情况 |
1 |
不符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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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环境卫生 (15分) |
环卫设施设备清洁完好 |
4 |
发现一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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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场地、楼道等公共部位清洁卫生 |
6 |
发现一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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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小区无乱设摊点、乱设广告牌和乱贴、乱画、乱堆放现象 |
3 |
发现一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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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设备无蛛网、浮尘 |
1 |
发现一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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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鼠等除四害设施完好 |
1 |
发现一处扣0.5分 |
| |||||||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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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护卫 (10分) |
安全护卫人员统一着装,训练有素,举止规范 |
1 |
不符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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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护卫设施运行良好 |
1 |
发现一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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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防范措施 |
1 |
发现一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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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车辆进出登记、盘查 |
2 |
发现一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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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半封闭)小区有门岗值班;开放式小区有巡逻 |
2 |
发现一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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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停放基本有序,合理划分停车位 |
1 |
发现一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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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监控系统等技防设施完好,资料储存及时 |
2 |
发现一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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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序号 |
基本项目 |
主要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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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房屋公共部位与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20分) |
区域示意图、路标等标志明显,维护完好 |
1 |
不符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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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业主违法搭建、违章装修等行为及时制止、上报执法部门,有记录 |
4 |
发现一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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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气、消防、空调机组、电梯等设施设备保养完好,清洁卫生、运行正常 |
7 |
不符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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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管理值班记录完整、准确、及时 |
2 |
不符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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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修、修理、回访记录齐全 |
1 |
不符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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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排水管道畅通,无堵塞、积水、外溢现象 |
2 |
发现一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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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畅通,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
2 |
发现一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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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对讲系统使用完好,闭门器开关灵活 |
1 |
不符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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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绿化养护 (10分) |
绿化长势良好、修剪整齐,无枯死、大面积虫害与缺损 |
4 |
发现一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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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带无杂物、垃圾 |
2 |
发现一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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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业主在绿化带乱种植、占用等行为及时制止,上报执法部门,有记录 |
4 |
发现一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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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满意度情况 (30) |
业主满意度抽样调查综合情况 |
5 |
按照满意度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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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评价 |
5 |
按照满意度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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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评价 |
10 |
按照满意度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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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 |
10 |
按照满意度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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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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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
物业服务企业考核优秀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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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评分标准仅作考核组实地检查之用,其内容不等同《物业服务合同》。
2、没有业委会的小区,由业主代表打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