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梁委(2015)第31号各村(居):
《上虞区梁湖镇社会治理工作“三色”预警办法》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梁湖镇委员会
梁湖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梁湖镇社会治理工作“三色”预警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社会治理工作责任制,认真分析研判社会治理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解决社会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平安梁湖”建设,根据《上虞区社会治理工作“三色”预警办法》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警内容。本预警办法主要反映社会治理重要工作内容的相关指标,包括110相关报警、群体性事件、火灾事故、越级上访、新居民登记、社区矫正、禁毒工作、综治基础工作、党建基础工作、计划生育、无新增违法建设等十一项内容的相关指标。
第三条 预警等级。对各村(居)的社会治理工作状态发布的预警等级分为绿色、黄色、红色“三色”。绿色预警,表示社会治理工作形势平稳,工作状态正常,工作措施不需要作大的调整,完成工作任务压力不大;黄色预警,表示社会治理工作形势趋于严峻,工作压力较大,完成工作任务有一定困难,有关工作措施和重点应作相应调整;红色预警,表示社会治理工作形势严峻,完成工作任务困难较大,在短期内需要进一步调整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集中力量解决社会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四条 预警机构。镇成立社会治理“三色”预警工作领导小组,机构与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工作领导小组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下设“三色”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预警办),镇预警办设在政法综治办,人员由政法综治办、梁湖派出所等相关人员组成。其中,110相关报警、群体性事件、火灾事故(农宅、居民住宅和其它类火灾事故)由梁湖派出所负责评估,火灾事故(山林火灾事故)由镇农办负责评估,越级上访、新居民登记、社区矫正、禁毒和基层基础工作由镇综治中心负责评估,党建基础工作由组织办负责评估,计划生育工作由镇计生办负责评估,无新增违法建设工作由镇建设发展办负责评估。
第五条 预警发布。采取分块预警方式,由上述责任单位及时评估各村(居)辖区的相关社会治理预警内容,统计预警指标,提出预警意见,镇预警办负责对各类预警指标的收集汇总、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根据不同的工作状态发布相应的预警等级。评估、预警和通报每月进行一次。评估预警的相关指标以线上统计口径为准,分别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评估,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相关数据情况报镇预警办,镇预警办汇总并报镇“三色”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当月10日前发布“三色”预警表式。
每月“三色”预警表式通过文件发布到各村(居)和镇有关单位,并以书面形式报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第六条 预警结果运用。
(一)因当月指标突破受到黄色预警的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制定应对方案,并书面向镇预警办汇报。同时,要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重点解决当地社会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因当月指标突破受到红色预警的各村(居),除执行第六(一)条之规定外,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深刻分析原因,落实相关整改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并以书面形式向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工作领导小组作出情况说明。同一指标连续两次受红色预警或当月有两项指标受红色预警的(均不含半个红色预警),村(居)主要领导要向镇委、镇政府分管领导作出情况说明;整改不力、情况严重的,下一月须向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情况说明。
(三)镇预警办要切实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社会治理工作“三色”预警及整改情况列入镇委、镇政府对各村(居)主职干部月度考核及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每月受到黄色预警一次扣0.2分,受到红色预警一次扣0.5分,有多项内容被红黄色预警,按累计扣分)。
第七条 镇“三色”预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每年的社会治理工作“三色”预警实施细则,明确年度预警内容、指标及评估标准、责任单位。并根据社会治理实际情况,及时对有关预警内容、指标和评估标准、责任单位作适当调整,以镇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发文明确。
第八条 本办法由镇综治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5年1月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