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梁委(2015)第32号各村(居) :
根据梁委 [2015]31号《关于印发〈梁湖镇社会治理工作“三色”预警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梁湖镇2015年社会治理工作“三色”预警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梁湖镇委员会
梁湖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梁湖镇2015年社会治理工作“三色”预警办法
实施细则
一、根据梁委[2015]31号《关于印发〈上虞区梁湖镇社会治理工作“三色”预警办法〉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梁湖镇2015年社会治理工作“三色”预警内容为11项,即110相关报警、群体性事件、火灾事故、越级上访、新居民登记、社区矫正、禁毒、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党建基础工作、计划生育、无新增违法建设。
三、评估责任单位。110相关报警、群体性事件、火灾事故(农宅、居民住宅和其它类火灾事故)由梁湖派出所负责评估,火灾事故(山林火灾事故)由镇农办负责评估,越级上访、新居民登记、社区矫正、禁毒、综治基础工作由镇综治中心负责评估,党建基础工作由组织办负责评估,计划生育工作由镇计生办负责评估,无新增违法建设工作由镇建设发展办负责评估。
四、“三色”预警运用。社会治理工作“三色”预警情况列入镇委、镇政府对各村(居)主职干部月度考核及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月度考核分数按“三色”预警情况实际折算;年度考核分数原则上按“三色”预警情况实际折算,对村(居)有发生未列入“三色”预警考核内容,但对社会平安及综治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的,镇预警办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加分或扣分。
五、110相关报警的评估。110相关报警指110指挥中心和梁湖派出所接到的有效接报警数据总和,该数据包含有效接警总量、四类侵财型案件总量、赌博类线索数和矛盾纠纷发生数等4方面数据。控制指标数为:与去年同期该类警情数的指数。其中全部4项指标有3项超过指标数的,发出黄色预警;全部4项指标均超过指标数的,发出红色预警。
六、群体性事件的评估。达标要求为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当月发生参与人数为5-10人非正常上访等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事件,发出黄色预警;因同一原因连续发生二次群体性事件或者当月发生10人以上影响较大群体性事件的,发出红色预警。
群体性事件的统计标准由派出所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七、火灾事故的评估。发生一起消防火灾事故的,损失轻微,没有人员伤亡的;山林火灾过火面积小于30亩,当月发出黄色预警;发生一起损失较大、致人伤亡消防火灾事故的;山林火灾过火面积多于30亩,即为红色预警。
此项内容评估的范畴为农村民房、居民住房火灾、山林火灾和其它火灾事故。
八、越级上访的评估。达标要求为当月不发生进京上访、赴省、去绍个访或集体访,去区集体访。当月发生来镇访(2件)、去区非访和因工作不力发生绍兴市长投诉件的,发出黄色预警;当月发生进京、赴省、去绍上访及去区集体访的、发生来镇访3件以上(含3件),发出红色预警。
九、新居民登记的评估。达标要求为当月新居民信息登记率不低于控制指标。每月辖区新居民信息登记率新居民信息登记率(出租房屋登记率)达到90%(含)的为绿色,新居民信息登记率高于80%低于90%为黄色,低于80%为红色。
十、社区矫正的评估。各村(居)的社区矫正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出黄色预警:
1.不积极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社区矫正对象走访、考核工作的;
2.未对社区矫正对象及时落实重大节假日、重点时间相应措施导致一定后果的;
3.未及时将矫正对象不请假或未经审批而擅自离开规定范围,以及参与赌博、聚众闹事、吸毒等违规违法行为上报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出红色预警:
1.当月辖区内出现脱(漏)管社区矫正对象的;
2.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出现重新犯罪(不含漏罪)的;
3.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擅自外出1人次以上的;
4.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被撤销缓刑、假释的。
十一、禁毒工作的评估。各村(居)的禁毒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出黄色预警:
1.每新增一名社区戒毒人员或涉毒人员的;
2.发生一例复吸的;
3.未及时协助镇综治办开展社区戒毒人员报到、帮教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出红色预警:
1.新增一名社区强制戒毒人员或涉毒人员二名及以上的;
2.发生二例及以上复吸的;
3.同时发生新增或复吸情况的;
4.发生社区戒毒人员被外县(市、区)公安机关处强制隔离戒毒的;
5.发生青少年吸毒的。
十二、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的评估。基础工作指的是各村(居)的一些常规性工作,包含基层基础信息系统维护、不稳定因素及相关报表上报(周民情报表)、矛盾纠纷调处、村级综治工作台帐、阶段性工作(冬季治安大巡防、平安综治宣传、其它专项行动)等五项工作。由镇综治中心牵头通过普查、抽查、督查等方式对五项工作实行月通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出黄色预警:
1.有二项工作受到镇综治中心通报批评的;
2.未按规定及时上报不稳定因素及相关报表的;
3.未及时开展调处工作以致矛盾纠纷直接上交的(指未经村(居)本级调解直接将纠纷上交到镇调委会调处的);
4.未及时张贴和宣传镇下发各类资料;
5.连续二个月因同一项工作受到镇综治中心通报批评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出红色预警:
1.有三项及以上工作受到镇综治中心通报批评的;
2.连续二个月及以上未按规定及时上报不稳定因素及相关报表的;
3.未及时开展调处工作造成群体性上访及民转刑案件的。
十三、党建基础工作评估。党建基础工作指的是党建日常性工作,包含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农村党员发展、星级创建、党员远程教育、民间人才评选、村级组织规范运行,民情通等七项工作。由镇组织办通过检查方式对七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月通报。
有下列情形的,发出黄色预警:
1、三年不发展党员,或党员发展出现信访上访的;
2、每半年未开展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的;
3、党员远程教育不能播放的;
4、村级组织重大事项有一项未按“五议二公开”程序执行的;
5、“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
6、党建日常性工作有一项受到督查通报的。
有下列情形的,发出红色预警:
1、五年不发展党员,或因党员发展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引起群访的;
2、村主职干部受组织处理的;
3、未开展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的;
4、远教主要硬件设施缺失,不能播放的;
5、村级重大事项有二项以上未按程序执行的;
6、日常性工作受上级通报批评(或曝光)或有二项以上工作受镇督查通报的。
十四、计划生育工作的评估。各行政村(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中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由于行政村工作不力,当事人不配合的,发生一起三个月以上未能立案调查并作出决定的,发出黄色预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出红色预警:
1.当月出现计划外生育的;
2.在社会抚养费案件征收工作中,因行政村工作不配合、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等原因致使案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结案的。
十五、无新增违法建设工作的评估。各行政村(社区)当月发生一例新增违法建设的,发出黄色预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出红色预警:
1.当月发生二例及以上新增违法建设的;
2.前月发生的违法建设,至当月仍未拆除的。
附:2015年 月份上虞区梁湖镇社会治理工作“三色”预警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