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虞政办发〔2015〕125号)要求,结合我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理念,始终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结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认真分析我安全生产形势,从建设“平安岭南”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环节入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集中对全各行业、各领域、各场所、各环节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切实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消除一批事故隐患,促进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整治范围

    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突出石材企业竹木加工业、建筑施工、交通道路施工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和存在较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

三、整治时间

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9月15日。

四、整治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1.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

2.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3.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4.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依法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5.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6.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7.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应急预案制定和定期演练情况;

8.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9.高危行业负责人轮流值班和定时巡查制度落实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和内容

1.道路交通领域。深入开展工程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旅游包车、校车、大型施工机械车、农机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无牌、“三超一疲劳”、违规运输危险物品、拼装车上路、酒后驾驶以及农机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不法行为

2.消防安全领域。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爆易燃单位、出租房屋、农村老旧民房等区域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在居住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等非法违法行为。

3.建设工程领域。深入开展对全乡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施工现场“三违行为”。

4.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地质灾害领域。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山塘水库等农田水利设施在汛期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越界开采矿山资源、没有矿石源的石料加工厂和非法矿山的盗采等行为。

5.特种设备领域。深入开展以石材企业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等“三非”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检验检测安全合格证投入生产运营,无证操作、违章作业、超期未检、等违规行为。

6.教育卫生领域。深入进行学校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危房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严禁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学校场地出租作为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对各类学校的食品卫生状况进行检查,防止出现群体性食物中毒;对学校接送车辆和幼儿接送车辆的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对卫生院、敬老院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7.旅游景点(区)领域。深入开展对各旅游景点(区)的消防安全及相关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进行检查;对全乡旅游、宗教场所组织检查。

8.餐饮场所燃气领域。对餐饮场所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对查出及企业自查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未列入上述重点行业领域的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检查共性内容和本单位实际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治理工作。

五、方法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10日)

行政村、企事业单位要在接到通知后,根据文件要求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并立即组织本所属(辖)、生产经营单位等进行部署动员,将整治重点及要求等传达至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8月30日)

行政村、企事业单位把该文件精神通知传达到所属(辖)全部生产建设经营单位,同时,督促所属(辖)生产建设经营单位切实按照文件要求,自觉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每家生产经营单位要填写“生产经营单位信息表”(附件1

本次活动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全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七个组开展督查,分组情况如下:

1.工业旅游组

组    长:姚志华

成员单位:资产管理中心、安监所、旅游办、章镇环所、质监所、市场管理监督

检查范围:工业企业、特种设备、危化品及烟花爆竹经营位、“三合一”和“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旅游企业(节会)

2.农业水利组

组    长:卢浙杰

成员单位:农技信息中心、森林防火队、水库巡查

    检查范围:农业、林业、渔业设施设备、农业发包工程山林防火、农业企业、山塘水库

3.建设工程组

组    长:周建娣

成员单位:村镇建设发展办、国土所、供电所(下管、 章镇)、路政中队、交警中队

检查范围:建设工程(村村通公交、虞南大环线)、民生工程、拆迁工程户外广告工程、地质灾害点、关闭矿山电力安全、道路交通安全

4.公共安全组

    组    长:陈杰、严宏峰

成员单位:政法综治办、派出所

    检查范围:社会治安、社会稳定、公共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企业、工地、民房)

5.社会事务组

组    长:戴秀兰

    成员单位:社会事务办、市场管理监督所、卫生院、学校、敬老院

    检查范围:学校(包括学校食品安全、校舍安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学生活动安全)、医院、敬老院及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公众聚集场所(含网吧、娱乐场所、宗庙

6.宣传文化组

组    长:夏炎军

成员单位:文化站、广电站、派出所、市场管理监督所

    检查范围:文化市场经营、文化演出等活动、大型集会活动场所

7.村(社区)督查组

组    长:各片片长

    成员单位:各村联村干部、各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督查范围:辖区范围内的企业、公共安全及消防工作、危房、村集体用房和活动场所、村级道路(桥梁)、山塘水库及其水利设施

各村在百日安全整治行动整治期间的每个月月底及9月10日前,填写好“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报送乡安监所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15日)

行政村、企事业单位要对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验收

1.检查全面深入整改规范及时检查组要对所属(辖)生产建设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做到全覆盖。要督促所属(辖)生产建设经营单位查出的隐患、问题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排查整治情况做好记录,及时上报“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安全检查表”(附件3)乡资管中心(安监所)

2.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取得实效。各检查组安全大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3.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检查组要把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相结合,进一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六、工作要求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同时在9月15日前上报“岭南乡2015年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自查表”(附件4)。要与“平安岭南”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构建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的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强化安全监管刚性约束,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上虞区岭南乡人民政府

                                       2015年6月4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19627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