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有效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联动机制的通知》(虞政办[2013]161号)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现就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职。街道成立防范溺水事故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分管街道教育工作副主任任组长,相关单位和线(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内。各行政村(社区)也要成立防范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落实专人,切实抓好该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暑假、各节假日前后,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途径进行宣传,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家长教育管理孩子责任意识,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向家长宣传防溺水知识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家长切实担负起教育监管孩子的责任,特别是对新居民子女和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监管。
三、加强监督,认真排查。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易发生事故水域、在建工地、人工开挖或自然形成水潭周边的环境隐患,对易发生溺水的河流、池塘、水库、在建工地人工开挖形成水潭等地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加装防护设施。街道将组织人员对各村(社区)隐患排查及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请各行政村(社区)将调查摸底表于7月23日前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附:《东关街道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调查摸底表》
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2015年7月21日
附件下载:东街办〔2015〕53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