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街道城监中队:
为深入开展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推进“一户多宅”整治扫尾工作,监督重大拆违工作的开展,确保“无违建”街道的成功创建,特制订本督查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街道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督查考核的召集、组织和实施工作,并负责向街道党委、办事处汇报督查考核情况。同时,街道建设发展办组织定期、不定期督查。
二、督查考核对象
开展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的各行政村、街道城监中队。
三、督查考核内容
(一)对各行政村督查考核主要内容:
落实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网格化防控责任,做好“无违建”村创建工作,做好“一户多宅”整治扫尾相关工作,完成自拆指标任务,及时跟踪管理拆违区域、妥善有效的开展拆后处置、绿化、改造、建设等工作内容。
(二)对城监中队督查考核主要内容:
每名队员联系一至两个村,督促联系村做好自拆整改、强拆配合工作。要求2015年度每联系村自拆任务完成,做好联系村的网格化巡查督查记录、台账资料工作。
四、督查考核方式
1.自查与督查相结合。各行政村要根据东关街道《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网格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严格进行自查,定期报送巡查情况和拆违数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自查情况,分析确定督查重点,召集相关工作组和部门,开展专项督查。
2.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定期督查原则上每半月一次以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组织和实施。不定期督查由街道党委办事处领导召集,各相关站所参与开展实施。建立通报制度,不定期对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3.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现场督查为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阶段工作的要求和特点,结合各行政村上报的情况和数据,通过查验资料、现场踏勘、走访群众等形式,查看工作推进进度,比对实际工作成效,发现存在问题。适时开展暗访,重点做好整改情况的“回头看”工作。
4.督查与整改相结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或现场提出整改要求,或发出整改通知书,明确提出整改内容、标准和时限,并做好整改情况跟踪通报工作。
5.督查与考评相结合。每次督查后,根据工作要求和评分标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情况汇总,并对当月督查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年终进行总结考评。
五、奖罚措施
1.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列入街道对各行政村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各行政村上报的拆违面积经上级核实后街道将按1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其中20%可用于村干部的个人奖励。
2. 对完成联系村年度自拆任务的城监队员予以奖励,未完成任务的按百分比例扣除年终控违拆违考核奖。
3.对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执行不力的各行政村干部、党员,将进行通报批评。控违拆违整治开始后,严禁出现新建违法建筑,如果发现不及时、制止不有力、拆除不到位,而被督查或投诉举报经查实的,进行加倍倒扣分。
4.各行政村要加强对自身班子的管理和教育,凡出现村干部对违法建筑瞒而不报或村干部、村集体带头违建,而被督查或投诉举报经查属实的,取消该村相关项目审批及政策性资金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工作人员要强化大局意识,认真学习研究市委、市政府对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严格要求、不徇私情,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水平。
(二)督查工作人员要按照“敢督、敢查、敢办”的要求,主动抓好重大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真正为街道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常性召开分析研究会议,对督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要及时通报,研究决定解决问题的工作措施;相关站所之间要加强协调沟通与配合,统筹督查资源,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四)各行政村和各站所要大力支持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的督查、督办、考评工作,对督查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及时反馈。
附件1:《控违拆违专项整治督查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各行政村)》
2:《控违拆违专项整治督查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城监中队)》
3:《2015年各行政村拆违指导数》
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附件下载:东街办〔2015〕52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