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上镇政〔2015〕48号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两路两侧”、“四边三化”整治行动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区委办[2015]86号),加强裸露坟墓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制止乱埋乱葬现象,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现就我镇裸露坟墓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乡风文明、加强移风易俗、文明治丧的新风尚”为目标,以裸露坟墓为整治内容,加大对范围内新(修)建坟墓的治理力度,强势推进乱埋乱葬的整治工作,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治理范围
重点整治上三高速、104国道沿线、章梁线、上汤线和曹娥江沿线的各行政村,东山景区所在的东山村。
三、治理方式
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行政村负责辖区内裸露坟墓的治理工作。治理以恢复山体生态为目标,采取平毁复绿、绿化覆盖等形式进行。
1、“两路两侧”视线范围内的裸露坟墓、确认为违规新建坟墓的,一律予以平毁并复绿治理。
2、“两路两侧”视线范围内的老坟采取泥土覆盖并种植绿化形式治理。
3、对较远视线范围内的裸露坟墓可采取绿化遮掩形式治理。
裸露坟墓绿化采用坟墓周边种植现成常绿阔叶树木(如冬柏)等,正面植株间距不大于0.8米,侧面植株间距不大于1.5米,坟堡上种植爬山虎等绿色爬藤植物,以“不露白”为标准。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2015年7月20日-2015年7月31日):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
1、“两路两侧”所涉及的村要按照上级专项治理裸露坟墓的要求,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造就声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和时间要求,进行预告。同时填写好“两路两侧” 裸露坟墓摸底表,对本辖区内“两路两侧”现有坟墓进行登记,并将调查摸底情况于2015年7月31日前报镇民政办。
第二阶段(2015年8月1日-9月30日):自查自纠、综合整治阶段。
1、所涉及的行政村要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要组织专门的力量,落实有效工作措施,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工作。
2、在整治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时,所在村要及时向镇民政办提出申请,镇将组织专门的执法力量依法进行整治。
第三阶段(2015年10月1日-10月31日)督查整改、强化管理阶段。
根据治理情况,镇里将组织督查组深入到各村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落实整改。经过整改,巩固专项治理成效。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措施。
五、主要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两路两侧”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支持和参与。行政村是本次专项治理裸露坟墓的主体,各行政村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完善村主职干部负责制,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确保“青山无白点”。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跟踪落实。各行政村要对本辖区内治理的坟墓情况进行跟踪、反馈,监督每个墓主做好各项治理工作。对进行覆土的坟墓要确保其水泥硬化及坟头部分不外露。镇里组织专项督查组开展督查,对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治理工作不力的,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
(三)奖惩机制。整治工作结束后,镇将组织专项检查验收,能按方案要求全面完成任务的,给予奖励;对工作不落实,没有完成任务的村,所在村的主职干部应写出书面说明。对玩忽职守,工作失职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按程序依法处理并追究领导人责任,此次专项治理列入年终对行政村管理工和考核。
上浦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0日
抄送:上虞区民政局
上浦镇党政办 2015年7月20日印发
2015年裸露坟墓治理统计情况表
上浦镇: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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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治理区域 |
涉及村 (居) |
采取的治理方式(穴) |
合计 (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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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毁复绿 |
绿化覆盖 |
绿化遮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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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舜江沿线 |
渔家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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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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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速、国道沿线 |
王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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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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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速、国道沿线 |
舜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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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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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高速、国道沿线 |
四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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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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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高速、国道沿线 |
大善小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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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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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高速、国道沿线 |
昆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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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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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高速、国道沿线 |
梅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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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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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高速、国道沿线 |
上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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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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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风景区周边 |
东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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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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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曹娥江沿线 |
九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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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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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曹娥江沿线 |
戚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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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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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曹娥江沿线 |
冯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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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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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曹娥江沿线 |
夏家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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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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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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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 |
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