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上镇政〔2015〕44号
各行政村、企业和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7月22日省安委会全体成员(扩大)会议暨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我镇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并趋于明显好转。根据省、市、上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浙安委〔2015〕13号、绍市安委〔2015〕10号和虞安〔2015〕3号)精神,现就全镇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百日整治全面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百日行动,持续推进排查整治
严格按照省、市、上虞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深化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根据整治目标、整治内容和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消防、道路运输、建设工程、危险化学品、涉氨涉尘作业、职业病危害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全镇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时间由9月中旬延伸至年底。本次专项行动将纳入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行政村、企业和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在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环节,细化整治方案,加大执法力度,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优化全镇安全生产环境。
二、结合季节特点,不断强化监管措施
目前,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特别是7月底以来,受副热带高压控制,我镇已持续出现35度以上晴热高温天气,各种安全生产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多。各行政村、企业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高温作业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浙安监管安健〔2015〕93号)及《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虞政办函〔2015〕12号)要求,深刻认识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要将防暑降温安全措施落实作为当前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整治的重要内容,立即开展对相关行业领域高温作业环节及容易导致高温中暑人群的全面排查,切实加大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危化品储罐、特种设备、高温作业岗位、易燃易爆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等环节和部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有效强化重点环节安全监管,严防高温酷暑引发各类事故。
三、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隐患整改
要始终保持“打非治违”及隐患排查治理高压态势,对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以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特别是涉及各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及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认真检查整改方案执行情况、资金人员到位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限期整改完成情况,对消极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相关企业单位采取停产整顿等措施,对整改无望和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
四、认真分析总结,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各行政村、企业和有关单位要将本次整治行动与“平安上浦”创建有机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有机结合起来,与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治标和治本举措相结合,坚持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管同推进,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安全监管薄弱环节,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及时落实改进措施,认真分析总结好的工作做法及取得的工作成效,进一步健全完善挂牌督办、监督检查、部门联动、绩效考评、行政问责、举报奖励等工作机制,全面构建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的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自觉落实隐患整治的主体责任。各类表格请于每月30日前和12月20日前报至镇安监所,联系电话:82367100,传真82367100。
附件1.重点行业专项行动事故隐患自查表(企业填报)
2.重点行业专项行动事故隐患登记表(村和有关单位填报)
上浦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1日
报送:上虞区安监局
上浦镇党政办 2015年8月11日印发
附件1:
重点行业专项行动事故隐患自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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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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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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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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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 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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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方案 |
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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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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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检查组成员签名: | ||
附件2:
重点行业专项行动事故隐患登记表
填报单位(章):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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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隐患单位 |
隐患和存在问题 |
隐患 等级 |
整改 期限 |
整改落实措施 |
责任单位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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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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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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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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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检查发现隐患 处、已完成整改 处; 截至当月累计发现隐患 处、已完成整改 处、到期未整改 处。 | |||||||
填表说明:1、隐患单位:填写存在隐患和问题的单位;2、隐患和存在问题:是指存在的隐患和主要问题或缺陷;3、隐患等级:是指列入省、绍兴市、上虞区三级挂牌治理的隐患,一般隐患不需填写;4、整改期限:是指完成隐患治理的最后期限; 5、整改落实措施:是指隐患整改治理的具体措施;6、责任单位:对隐患单位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7、到期未整改指已过整改期限尚未完成整改的,不包括整改期内的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