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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体系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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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政办发〔201518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是我区延伸政务服务体系,在行政村设立的为基层群众集中提供公共服务的综合性窗口。目前 我区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已基本实现全覆盖。但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体系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97号)的要求,我区将对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进行进一步规范提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抓好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硬件建设

  我区自2010年以来,先后已建有示范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206家,标准型77家,简朴型34家。大多数乡镇街道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运作规范,成效明显。但也有一些村的便民服务中心没有正常运行,基本上处于“废弃”状态,为此,各乡镇街道必须按原验收确定的类型,重新对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一次查漏补缺、提升完善工作。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落实:1)落实基本工作条件。要确保村级便民中心的办公场地及设备不挪作他用,仍要符合省里 “十个一”标准,即“一个场所、一块牌子、一套制度、一本台帐、一部电话、一台电脑、一个公示栏、一名以上代办员、一套办事须知、一张便民服务卡”。(2)落实好工作人员。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原则上由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中心工作人员一般由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成员兼任,或有大学生村官担任,有条件的地方,可聘请专职人员。(3)落实承诺服务。在便民服务中心,要做到态度热情,诚恳待人。按照轻重缓急,能办的立即办;一时办不了的,承诺时间办;对事项复杂的,想方设法协调办;确实不能办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取得群众的理解。(4)落实规范的工作流程。村便民服务中心要坚持“便民、公开、依法、高效、自愿”的原则,明确代办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时限要求及代办流程。根据申办事项的不同类别,严格按办事项流程开展代办服务,主要由申请、受理、办理、回复四个环节组成。

二、进一步提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各项工作水平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要在巩固现有成果基础上,结合我区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改革,着力推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由数量全面覆盖向质量明显提升转变,由代办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逐步形成规范、透明、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

  进一步充实服务内容。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把与居民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政残联、劳动保障等公共服务事项及村邮站、金融服务站全部纳入服务范围,实现从单一的咨询、办证服务向全方位的综合服务转变。加大村级各类便民服务资源的整合力度,引导各村将信访调解中心、文化俱乐部、远程教育点、基层站所办事点等各类服务管理平台和服务资源纳入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集中服务。

进一步优化服务行为。充分发挥“百乡千村”示范便民服务中心典型引导作用,按照“一门受理、全程服务”的要求,公开服务项目、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及投诉渠道,完善便民服务内容、流程和方法。实行集中办公制、领导轮流值班制、全程代理制等制度,对示范型、标准型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文书或结报员的固定办公室必须设在其中。积极推行双休日(节假日)实行值班或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电话预约服务”等服务形式,积极运用微博、微信、QQ群等服务载体,做到方便群众、提升效率。

进一步强化支持保障。加强乡镇(街道)、村两级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代办员队伍建设,注重教育培训,完善奖惩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健全财政补助与村集体经济投入、涉农帮扶、社会捐助等相结合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对村级经济薄弱且日常运作管理规范的村便民服务中心区财政适当给以补助。

三、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和单位要以这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职责调整为契机,按照有关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文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政务服务管理体制。区、乡镇(街道)、村的政务服务实行上下级统筹协调、指导服务、监督考核的管理体制。区审管办、民政局总牵头负责区、乡镇街道、村三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工作;区民政局主要负责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推进工作;区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区级其它相关部门按各自的职能指导开展村级便民中心的相关工作;乡镇街道具体落实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推进指导工作,全区统一明确乡镇街道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分管领导,并要根据乡镇各自的实际,建立相应的管理队伍、落实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强化上下工作衔接和业务指导。同时要健全完善乡镇(街道)集中办事平台、基层站所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对接机制,为村级便民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完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紧密结合我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浙江政务服务网的建设运行,加大涉及民生服务审批事项等放权力度,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律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增强区便民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好乡镇(街道)联系城乡的纽带作用。大力拓展网上办事功能,做到网上申报、上下联办、网上监督、统一反馈、全程透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健全办事制度、服务方式、场地设施等方面标准,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制等制度。

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重要意义,把完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农林渔牧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统一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这项工作。8月底,区审管办、民政局、财政局将联合对部分乡镇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抽查。

 

附件:各乡镇街道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名单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7

 

 

 

 

附件: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名单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分管领导

 

 

 

 

工作联系人

 

 

 

 

 

注:此表请一式两份,于818日前分别报区便民服务中心袁林华:电话82129009 邮箱:657319559@QQ.com 区民政局张波:电话82021234  邮箱:61730585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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