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5〕208号
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上虞区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
上虞区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加快推进防范企业融资风险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实现各部门间企业信用信息数据的交换、共享和应用,强化政府决策的信息支撑,根据《关于推进我区防范企业融资风险体制机制创新试点的意见》(区委〔2015〕8号)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区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坚持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一标准、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原则,整合各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金融机构等单位所积累的企业经营与信用信息数据,实现信息共享、信用共采和集中管理。通过数据采集与交互,构建市场主体的大数据中心;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构建企业信用体系和评估模型;通过信息推送和共享,构建企业融资风险预警机制,从而达到区域金融生态安全。
二、平台总体架构
项目平台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内部系统平台,建立在上虞区政府服务云上,并与省政府政务服务网进行链接,实现数据上下交换,互动,后期随着平台的逐步推广再探索平台的公共服务能力。通过对《平台技术标准规范》与《平台运行规范与管理制度》的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层、数据支撑层、数据资源层、应用支撑层、应用层、应用展现层的建设,实现企业信用征集运用体系的建设目标:完成基于区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的“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应用系统”与“金融信贷风险警示系统”的建设;建立企业信用评级模型;推广区域应用;探索企业融资风险体制机制,形成企业融资风险指导和防范体系。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5年1月-12月)召开座谈研讨会,初步明确平台建设的定位目标。收集各部门单位涉及企业的信息目录,针对各部门的数据基础现状、业务系统现状、网络部署环境进行深入探讨调研,确定技术方案。组建信用上虞企业信息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平台建设的日常工作。采用单一来源的资金和采购方式,确定软件研发单位,同步进行软件开发及硬件采购工作。在软件开发完成,硬件设施到位的情况下,企业信息信用平台开始试运行,调整完善后正式上线,实现各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金融机构等单位信息共享、信用共采和集中管理。
第二阶段(2016年1月-12月)创新服务,完善提高。区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在建设期内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内部系统平台,后期随着平台不断完善探索平台的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创新信息服务方式,丰富信息服务内容,提高信息服务质量。
第三阶段(2017年1月-12月)全省推广应用。随着区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不断完善提高,尝试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建立企业融资风险预警机制,保障全省金融生态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市场监管局、国税局等相关信息提供单位及区内所有金融机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由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平台建设的组织、统筹和协调等工作。设立信用上虞企业信息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平台建设的日常工作,包括各部门推送数据的采集、比对、整理、反馈;指导、协调、落实数据共享及数据应用工作;对一般故障进行诊断和排除,维护设备和网络的正常运行。建立平台建设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部门负责数据共享、交换的工作人员担任。
(二)数据保障
1.数据采集、交换的范围。需要纳入区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的部门和单位为区市场监管局、国税局等41家单位及区内金融机构。金融单位由人民银行统一确定提供数据采集、交换范围;其它部门和单位所拥有的数据中除商业秘密或国家安全等因素不宜共享外,其他内容都属于可以共享交换到平台中的数据。
2.数据采集、交换的实施。根据数据采集难易程度和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分批分步实施共享数据交换接入。首先,对那些共享条件已具备的单位,要确保数据共享实时性和完整性;其次,对目前实时数据交换有困难的,要通过其他方式将数据共享交换到基础数据库中。同时积极创造实时共享条件,为以后共享传输模式改进做好准备。
3.数据采集、交换的基本原则。一要积极创造条件,实现与平台对接。各数据共享部门要加强系统内部信息化建设,整合业务流程,提交数据资源综合利用率。二要及时采集信息,分类交换到平台。对于能够实现实时交换的要实时交换,暂时不能实现的,要采用定期、定时的方式进行数据上传交换。三要确保数据的准确、及时、完整。对发现的错误数据,按照“谁提供谁更正”、“谁输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数据纠错工作。四要提高数据平台应用率。平台建成后,各部门特别是金融单位要充分利用该平台的数据查询、挖掘、分析功能,拓展监管广度和联合监管广度,在应用中发现问题,在应用中完善提高。
(三)经费保障
区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将通过数据采集、交互、分析、评价,构建企业融资风险预警机制,所投入资金及平台建成后每年正常维护费用由区财政予以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区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落实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并将工作任务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
(二)强化管理,严格督查。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区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整合各自业务系统,实现业务数据电子化,确保数据推送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及时性,提高数据资源的综合应用率。
(三)部门联动,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协同作战,促进信息和管理资源的共享,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合力推动的良好局面。
(四)建立制度,确保长效。制定上虞区企业信用信息推送管理办法、督查办法等一整套管理制度,着力调动各部门工作主动性、能动性,形成防范企业融资风险的长效管理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