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城建集团,局属各科室、单位、工程办,各燃气、市政、园林、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办公室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区委办〔2015〕100号)文件精神,要求即日起,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及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强化源头治理,坚持重点监管,堵塞管理漏洞,注重长效管理,提高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有力助推“平安上虞”建设。
二、检查范围及整治重点
建设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在全面检查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城镇燃气、消防、道路安全、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及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等的安全检查整治。
(一)城镇燃气领域:具体按照《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以及《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办公室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区委办〔2015〕99号)等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整治。(责任科室:建设科、各燃气企业)
(二)建筑施工领域: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管理、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及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理人员资质及履职、关键部位事故防范、危险作业方案审批执行等情况的检查,重点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严厉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责任单位:质安站、市政中心、园林中心、环卫中心、公租办、旧改办、重点办,城建集团)
(三)消防领域: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单位、办公大楼、物资仓库、施工工棚等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安全规范落实等情况,严厉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责任单位:建设系统各单位)
(四)道路运输领域:强化对城区市政道路、桥梁及安全设施的监管。加强对环卫工人和市政、园林养护工人的安全教育,确保人员作业安全。(责任单位:市政、园林、环卫)
(五)物业服务行业:重点治理物业管理涉及的消防设施、电梯、地下室排水泵站等运行维护情况。(责任单位:住房保障科,各物业服务企业)
(六)供水行业:重点围绕出厂水质、消毒间、加氯间等区域做好安全检查,及时维修破损供水管道,防止出现大规模停水事故。(责任单位:供水企业)
(七)其他方面:城管科负责户外广告牌的安全检查;房管中心负责直管公房的安全检查;测绘中心负责外出作业人员及设备的安全检查;办公室负责局系统各办公大楼、电梯、消防、车辆的安全检查。
三、方法步骤
按照集中排查、督查整改、整治提升等三个步骤开展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
(一)集中排查阶段(即日起至8月20日)
区城建集团,局属各科室、单位、工程办,各燃气、市政、园林、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按照文件要求,自觉履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立即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同时,要组织精干力量,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集中查处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并加强跟踪督促,防止隐患查而不改、改而不实,确保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二)督查整改阶段(8月18日至9月10日)
由局领导带队,抽调科室、单位人员和相关专家开展督查。其中城镇燃气行业按照《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办公室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区委办〔2015〕99号)要求执行。各单位要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做好档案资料,迎接区、局等督察组检查。
(三)整治提升阶段(9月11日至12月15日)
按照上级要求,在集中排查整治及督查整改基础上,始终保持“打非治违”及隐患排查治理高压态势,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能,紧密结合安全生产百日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行动,继续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资料,确保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同时,要围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继续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整治及督查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单位、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把抓好安全生产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层层统一思想,克服侥幸麻痹心理。各单位、企业班子领导要亲自抓安全,确保安全检查、隐患整治、应急预防等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深化落实。各单位、企业要认真查找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点、难点,切实加强城镇燃气、消防、道路安全、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并召集相关人员层层细化、分解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做到每块工作逐项分析,及时研究摸排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到职责明确、反应快速、措施有效。
(三)严格排查,强化整治。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安全检查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开展一次全面的督查检查和“回头看”。认真检查整改方案执行情况、资金人员到位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限期整改完成情况,确保各类隐患整改到位。
(四)认真分析,总结提高。各单位、企业要借鉴天津“8.12”事故教训,认真总结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成果不足,于每月28日前向局建设科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汇总表》(详见附件)及检查小结,并对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认真开展分析研究,梳理解决安全生产难点和突出问题。年终汇总表及总结于12月10日前,与百日整治总结、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等一并报建设科。
二○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