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百办〔2016〕3号
各行政村、居委:
根据虞区委农[2016]2号《关于开展“洁净春节”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传统习俗和街道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春节前开展一次以“洁净春节”为主题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春节。
二、整治范围:各村(居)所辖区域内的道路、河道及其他公共区域。
三、整治内容:各村(居)要组织进行节前卫生大扫除,全面清除卫生死角,彻底清除脏、乱、差。集中清除主要道路、公共场所、房前屋后等可视范围内各类积存垃圾和乱堆乱放的废弃物、杂草等,保持院落干净整洁。村主路、村民居住集中点要实施全天候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四、有关要求:
1、各村(居)要把“洁净春节”专项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广泛动员,真正把洁净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2、各村(居)要按照整治时间和整治内容,扎实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力求实效,严禁流于形式、走过场。积极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辖区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整治,以全新的面貌迎接新年的到来。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