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档〔2015〕31号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2015年,在各单位申报、自查的基础上,区档案局对52家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情况实施了复评,并根据《上虞市级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规定,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6家单位实施了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上虞区级认定,现将认定(复评)情况公布如下(见附件1、2)。
希望通过认定(复评)的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进一步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作用。同时,建议所在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在档案目标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有关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
附件:1、2015年度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绍兴市和上虞区级复评单位名单
2、2015年度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上虞区级认定单位名单
2015年12月18日
附件1:
2015年度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绍兴市和上虞区级
复评单位名单
一、通过省级复评单位(14家)
东关街道办事处、丰惠镇人民政府、小越镇人民政府、谢塘镇人民政府、上浦镇人民政府、陈溪乡人民政府、汤浦镇人民政府、盖北镇人民政府、区烟草专卖局、区第二人民医院、春晖中学、城南中学、鹤琴小学、区自来水公司
二、通过绍兴市级复评单位(9家)
小越市场监管所、崧厦市场监管分局、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章镇中学、汤浦中学、盖北中学、章镇镇小、丰惠镇小、正裕幼稚园
三、通过上虞区级复评单位(29家)
区委组织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城管执法局、区商贸国资总公司、区水务集团、区中广有线、百官街道卫生院、杜亚泉中学、区少体校、驿亭镇小、下管镇小、小越镇中心幼儿园、梁湖镇中心幼儿园、丰惠镇中心幼儿园、丁宅乡中心幼儿园、盖北镇中心幼儿园、下管镇中心幼儿园、农批市场、沥海供销合作社、海涂二号闸管理所、城区水利工程管理所、金衢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水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附件2:
2015年度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上虞区级认定单位名单
(6家)
区编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曹娥江旅游渡假区管委会、区卫生信息中心、区社会救助中心、区殡葬管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