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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档案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工程办)、城建集团:

为深入实施全省档案事业“两个推进”发展攻略,进一步落实系统各单位档案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档案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努力提升系统档案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区档案局虞档[2015]12号《绍兴市上虞区档案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区直部门(单位)档案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的通知》及局虞建[2015]66号《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有关科室、局下属事业单位(工程办)、城建集团。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设置

由基础工作、政府投资项目档案、加减分项目和否决指标四部分组成,其中前两项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基础工作考核(60分)

主要考核各单位的档案工作组织管理和业务建设情况。重点对各单位的档案管理网络及制度建设、对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利用,档案目标管理等基础性工作进行考核。

(二)政府投资项目档案考核(40分)

主要对系统所属单位的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管理登记、竣工验收申请登记和工程档案收集保管、移交归档情况进行考核。

(三)加减分项目

1、加分项目

(1)档案目标管理等级为省级的加10分,绍兴市级的加5分,上虞本级的加2分。

(2)2014年度被浙江省、绍兴市和上虞区表彰的各类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分别加10分、5分、2分,按表彰年度不重复计分。

(3)被省和绍兴市、上虞区级及以上报纸、刊物录用发表的有关档案工作论文和信息,每篇加5分、3分和1分,相同内容就高不重复加分。

(4)档案目标管理在原水平上晋升一级的加10分。

(5)档案目标管理复评合格的加5分。

2、减分项目

(1)在档案行政执法及日常监管检查中被区档案局或区政府《政务督查》通报批评的,每起减5分。

(2)未按规定报送各类资料的,每起减5分。

(3)档案复评验收不合格的减10分,目标管理被降级的减20分。

(4)年初申报档案目标管理升级未完成的减10分。

(四)否决指标

凡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被区档案局行政执法,立案查处并受到《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处罚的,所在单位年终考评时取消评优资格。

三、考核方法和要求

1、各单位、科室依照本考核细则进行自查自评。市政中心、园林中心、环卫中心的考核由基础工作、政府投资项目档案和加减分项目及否决指标组成,基础分为100分;房管中心、测绘中心、质安站、城建档案馆、城建集团由基础工作和加减分项目及否决指标组成,按60分折算成100分;各工程办由政府投资项目档案和加减分项目及否决指标组成,按40分折算成100分。局机关科室单独考核档案归档情况,基础分为100分。

2、各单位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2015年度档案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分申报表(附件1)、自查评分表(附件2)和加分项目及其他相关依据性材料报送局城建档案馆审核。

3、局城建档案馆根据各单位上报材料,结合档案日常监督管理检查、年度档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档案移交情况,提出档案工作考核得分建议,报局考核小组审定。

4、原则上得分排名前2位的单位可推荐2名局档案工作先进个人,其余单位得分满90分或以上的可推荐1名局档案工作先进个人。

5、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依法开展档案工作,加强档案业务建设,强化档案科学管理。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档案考核自查自评。

 

附件1:2015年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档案目标责任制考核分申报表

附件2:2015年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档案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评分表

 

 

 

 

                              二○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 

2015年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档案工作

目标责任制考核分申报表

 

单位(科室)          (盖章)

 

 

 

 

 

 

申报分

 

 

区城

建档

案馆

审核

意见

 

局考

核组

审定

意见

 

 

备注:此表一式二份,1月15日前报局城建档案馆


 

附件2:   

2015年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档案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评分表

单位          (盖章)

考核大项

考核内容

及分值

考核细则及评分说明

自查情况

自评分

考核分

一、

基础工作

(60分)

(一)

组织管理

(20分)

1.档案管理网络健全(8分)

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不明确的各扣2分。

 

 

 

2.专(兼)职档案人员调整配备和参加业务培训及会议(7分)

配备了与档案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二年内档案人员变动的扣2分;新任档案人员未参加业务培训扣2分;未参加档案局相关会议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3.经费保障落实

(5分)

档案工作必备的硬件设施、设备未达到《库房、阅览室设施配置及要求》有关款项,每缺1项扣2分,扣完为止。

 

 

 

(二)

业务建设

(40分)

1.收集及整理工作(10分)

各门类档案(文书、科技、会计、特种载体)按要求及时归档,本单位各业务档案按要求实现集中统一管理,上年度档案按规定时间整理完毕。上年度档案未整理完毕,扣6分;文件材料归档不全,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2.鉴定、统计和检索工作(10分)

各类档案有检索目录,有档案统计台帐和档案利用登记。无档案管理台账扣3分,每缺一个台账扣1分;未续编相应检索工具扣1分;未补充完善档案管理台账内容扣0.5分;未建立或未调整档案鉴定领导小组扣0.5分;到期档案未鉴定扣4分;扣完为止。

 

 

 

3.开发利用工作(5分)

续编全宗介绍、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等常用编研材料,缺1项扣1分;未建立档案利用登记簿扣1分。编制档案利用实例2篇以上不扣分,每少1篇扣1分;扣完为止。

 

 

 

4.库房安全管理(5分)

有满足档案保管的档案箱具和库房,有防火、防潮、防尘、防光、防虫、防盗等措施。档案库房安全检查每年少于4次扣2分。

 

 

 

5.归档文件目录报送工作(10分)

规定时间内完成2014年文书档案归档文件目录报送,未及时报送的扣10分。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大事记、单位人员花名册、会议记录、群众路线教育等6个必报目录少一个扣2分,扣完为止。

 

 

 


 

考核大项

考核内容

及分值

考核细则及评分说明

自查情况

自评分

考核分

二、政府投资项目档案考核(40分)

1.组织管理情况(6分)

落实项目档案分管领导和档案员,制定档案制度,不明确的各扣2分。

 

 

 

2.档案保管情况(4分)

有满足档案保管的档案箱柜或库房,没有的扣2分。

 

 

 

3.档案管理登记情况(10分)

及时到便民中心办理项目档案管理登记,未及时办理的少1只项目扣2分。

 

 

 

4.项目档案收集情况(10分)

每只项目前期、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竣工图纸等各类文件档案收集完整、齐全,档案一般不少于2套(1套存放城建档案馆,1套由建设单位保管)。少一个内容扣2分,档案少于2套扣2分。

 

 

 

5.档案竣工验收申请登记(10分)

竣工按规定到便民中心申请竣工档案验收,取得“档案行政许可证”。未申请竣工验收登记的,少1只项目扣2分,扣完为止。政府投资项目档案未验收被政务督查通报的,1只项目扣2分。

 

 

 

三、局机关科室档案考核

(100分)

1、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

(40分)

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不完善各扣2分;公开信息数量按季度计分,每季度无公开信息扣10分,公开信息1条至3条扣6分,4条至5条扣2分,6条(含)以上不扣分;未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并上网发布扣4分;已公开发布的信息每发现一处错误扣2分;未按规定完成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受理、答复及上报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扣5分。

 

 

 

文书、信访、设备、照片档案归档(60分)

按归档要求及时、完整归档,相关项目每缺少一个重要内容的扣10分。

 

 

 

2、财务科

会计档案归档(100分)

按会计档案归档要求及时、完整的归档,电子档案刻录完整后同步移交,缺少一个重要内容的扣5-10分。

 

 

 

3、住房保障科

农房救助档案归档(100分)

按归档要求及时、完整归档,并提供每个项目档案的内容清单,缺少一个重要内容的扣5-10分。

 

 

 

4、建设与公用事业科

市政公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档案归档(100分)

按归档要求及时、完整归档,并提供每个项目档案的内容清单,缺少一个重要内容的扣5-10分。

 

 

 

5、行政许可科

各类业务和审批档案归档(100分)

按归档要求及时、完整归档,并提供每个项目档案的内容清单,缺少一个重要内容的扣5-10分。

 

 

 

四、加减分情况

(提供相应的依据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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