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东街办〔2016〕9号
各行政村(社区)、有关企事业单位:
2015年,街道坚持“严防、严查、严管、严打”方针,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非法生产销售空心胶囊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利用工业明胶生产销售药用空心胶囊和无证生产销售药用空心胶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彻底根治非法生产销售空心胶囊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绍兴市、上虞区政府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进一步深化药用空心胶囊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优化环境“八大行动”,继续以“查地、查人、查房、查电、查邮、查网”为重点,按照“彻底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窝点,彻底查清案件来龙去脉,彻底查清违法犯罪嫌疑人一切情况,彻底追缴一切非法所得及设备原料产品等,彻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的目标任务和 “主动、迅速、彻底、严惩”的工作要求,彻底摧毁非法生产窝点和经营网络,逐步完善胶囊企业网格化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从业人员信息化管理平台,从严、从重、从快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胶囊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非法生产销售胶囊行为在我街道断根绝源。
二、工作内容
(一)深入实施 “六查”,切实消除隐患。一是深化“查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在区域内开展地毯式摸排,要充分发挥基层网格作用,真正做到逐村、逐厂全面排查。确保辖区内没有非法生产销售窝点;二是深化“查人”。要进一步排查原在胶囊生产企业从事过生产、销售、设备安装、原料采购、内部管理等关键岗位工作,已离开原单位的人员,进一步排查从事过明胶销售的人员。通过全面排查,进一步调整完善非法生产销售空心胶囊重点人员数据库,落实具体责任人实行包干负责。三是深化“查房”。要做到全面普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重点核查辖区内出租房、空关厂房、民居及定期有货物装卸的房屋使用情况,彻底清查非法胶囊和胶囊原料储存点。四是深化“查电”。要对辖区内所有三相电用户开展地毯式摸排,重点调查三相电用户、用电量、高负荷用电、异常用电等信息,从中发现非法生产胶囊线索。五是深化“查邮”。加强对托运市场、快递公司胶囊托运情况调查,及时掌控胶囊地下流通渠道,建立胶囊和明胶托运进出“双向”备案和实名登记制,有效落实空心胶囊运输控制措施。六是深化“查网”。依托协管员队伍,密切关注互联网关于胶囊方面的信息,加强网络信息收集。
(二)检验“六查”成果,重抓线索查处。在“六查”工作中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胶囊的,一律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打击。派出所要对“六查”掌握的重点可疑人员,进行仔细梳理,落实专人跟踪,边查边打、查打结合、以打促查,坚决果断办好案件查处。要一查到底,顺藤摸瓜,全力追缴和查扣问题胶囊产品,防止流入市场。
(三)保障“六查”成效,完善制度机制。一是建立监管网格。按照“属地监管”原则,以村(社区)为中心,建立若干网格单元,分片负责,实行定人、定时、定岗、定责的网格监管负责制,网格监管人员定期开展拉网式巡查,做到窝点早发现、成品早控制、隐患早消除。二是开展问责追责。“六查”工作实行主职领导负责制,对工作不认真或弄虚作假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瞒报漏报排查中发现或群众报告可能存在非法生产(销售或仓储)胶囊的窝点、协助执法不力或不主动配合工作、向违法违规当事人通风报信等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加强规范管理。市场监管所要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督促企业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开展药用胶囊生产经营活动,严把药用胶囊生产质量安全关,控制空心胶囊生产企业的系统风险,加强空心胶囊质量监督抽验,要建立健全空心胶囊质量追溯体系,要加强对胶囊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深化空心胶囊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药用胶囊监管信息公开,建立“黑名单”制度,完善行业退出机制等。四是实行举报重奖。加大举报奖励力度,提高举报奖励金额,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胶囊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的举报积极性,震慑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行政村(社区)、有关企事业单位要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地方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角度出发,充分认识深化药用空心胶囊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克服松懈麻痹和厌战情绪,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层级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二)营造共治格局。要继续落实药用空心胶囊综合整治属地责任,以网格化管理为手段,按村(社区)以及自然村为单位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监管责任;市场监管、经信、商务、供电、交通运输、邮政、公安、资产管理中心、社会事务办要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胶囊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协同配合机制;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形成全社会参与的监督体系;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胶囊整治工作和规范企业的宣传。
(三)加强指导监督。各村(社区)联系干部要对联系村(社区)加强指导,督促联系村(社区)做好巡查记录,留存检查图片、文字、影像等资料,做到台帐资料保存齐全,确保综合整治活动落实到位。
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2016年3月2日
抄报:区府办、区食安办
东关街道深化药用空心胶囊综合整治工作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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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出动排查人员(人次) |
排查房屋(户) |
检查企业(次) |
托运部(个) |
三相电用户(户) |
发现胶囊存放点(个) |
排查胶囊社会从业人员(人) |
确定重点人员(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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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 |
民居 |
厂房 |
居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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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签字: 检查负责人签字:
注: 1.排查时需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2.重点人员的确定需要相关依据,必要时能提供重点人员名单
3.表中检查企业(次)即检查的胶囊生产企业数,托运部(个)即交通运输托运站、邮政所检查数量,三相电用户即使用三相电用户排查数量,排查胶囊社会从业人员(人)即目前正在从事药用空心胶囊生产销售人员数,确定重点人员(人)即药用空心胶囊生产销售可疑人员摸排数。以上数据统计时均不重复累计。
4.此表请于每月20日前报街道食药安办(302办公室,电话82053291、13705858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