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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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崧镇政〔2016〕17号

 

各校、相关村社区:

    为认真部署落实省、市综治委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集中整治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不断推进“平安崧厦”、“法治崧厦”建设,根据虞综治办〔201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校园及周边的实际情况,现就集中开展2016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全面排查治安与安全隐患的基础上,相关责任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行动,对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文化环境、社会治安的重点区域和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形成强力监管和严厉高压态势,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长效管理机制,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维护学校及周边良好秩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为杨一国同志,副组长为李君囡、宋卫峰、车国荣、孟勇、章信忠,成员为金爱丽、吕军飚、朱东海、陈韧、钟新全。各校也要相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结合自身职责,积极开展排查和整治,相关村和社区也要落实工作人员,积极配合镇政府、学校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

    三、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部位是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周边地区。整治重点内容是:

    1.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一是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教唆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二是在上、下学时段,容易发生交通拥堵的学校门口周边50米范围应有警力开展巡逻,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道路交通秩序。三是高度重视校园“三防”建设,严格按照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浙公通字〔2015〕85号),进行“三防”配备。

    2.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一要按照《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 1215-2014)有关规定,根据学校周边道路状况,公安交通部门应设置相应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标线等设施。二要根据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学校门口附近50米区域内,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设置防护栏、隔离栏、车辆减速装置等防冲撞设施,确保师生出入安全,秩序井然。三要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校门口附近50米区域内的公交车站点,应派值日教师进行管理。四要对学生接送车车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问题车”上路和超载现象发生。

    3.校园及周边经营秩序。一要清理整治校园周边娱乐场所,依法取缔非法经营歌舞厅、音像制品店、成人性用品店及非法印制品的书店等,依法关闭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电子游戏厅、网吧。二要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依法清理、取缔非法经营的饮食、食品等场所和占道经营的游商摊贩。三要清理校园周边违章建筑、垃圾死角,整治影响师生健康的噪音、空气污染等问题。

    4.校园及周边防溺水安全预警。按虞政办发〔2012〕199号《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联动机制,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杜绝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四、责任分工

    此次专项行动由崧厦镇社会事务办牵头,各职能站所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1.学校:积极配合派出所、市场监督分局、交警中队、行政执法中队等部门实施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行动,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事件预案,经常性开展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好校园周边秩序的调查摸底工作。

    2.派出所:负责深入摸排校园周边各类违法犯罪的线索,协助学校加强对安保人员和教师培训,熟练使用各类安防设备,依法打击侵害学校、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铲除“黄赌毒”等丑恶观象。交警中队负责学生接送车的运行管理,整治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提出完善交通设施及标志的合理化建议,努力防止和减少涉校交通事故的发生;消防部门负责检查涉校火灾隐患,督促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3.文广、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中队:负责清理整治校园周边的娱乐场所,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的网吧、录像厅、电子游戏室、歌舞厅、音像制品店、成人性用品店及非法印制品的书店等,依法关闭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电子游戏厅、网吧。严厉查处接纳来成年人进入网吧的行为。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依法清理、取缔非法经营的饮食、食品等场所和占道经营的游商摊贩。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3月10日至3月25日):调查摸底阶段。各职能部

门特别是各学校(幼儿园)要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摸清情况,找准问题,建立隐患台账。

    第二阶段(3月30日至4月底):实施整治阶段。各有关部门

在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的基础上,确定一批专项整治的重点部位

和问题,按部门职责分工组织力量进行整治。

    第三阶段(5月至11月):巩固提高阶段。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开展专项督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推进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相关职责,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学校要主动联系配合各部门,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

    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部门和学校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重点排摸校内和校园周边有可能侵害学校师生生命健康安全的隐患。对摸排出来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确定整改期限,并进行跟踪督办,务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3.着眼长远,完善机制。在整治过程中,要认真研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学校部门平安联创机制等,深化督查机制,坚决避免“走过场”和充当“老好人”现象,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崧厦镇人民政府

                              二○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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