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居):
清明将至,扫墓祭祀、春耕农事活动频繁,旅游踏青等活动也大幅增加,森林火灾隐患加大。为了减少和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
各村(居)要切实负起森林消防的责任,实行村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加强村三委会人员值班,建立健全护林、防火队伍,做到包山、包重点地段的森林防火包干责任制,真正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分解具体任务,把森林防火的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防火一线,防止工作出现漏洞。
二、周密部署,落实措施
各村(居)要结合本村实际,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做好村级班子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处置和火情报告制度;二是各村要落实专门人员,加强巡查或值班待命,确保森林火灾发生时第一时间有人扑救;三是抓好野外火源管控,要坚决管住山火源头,严禁上坟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行为;四是各村要设立野外火源管控流动检查人员,要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清明节上山扫墓祭祖种植长青树、献鲜花、花篮、花圈等文明新风,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从根本上消除火险隐患。突出重点地段、时段重点防范,对重点火险区、火灾多发地段及火灾隐患突出的地方及森林沿线,要加强巡逻,严控带火种进山,发现带纸钱、香烛、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的,一律予以收缴,消除隐患;五是各村要充分利用村广播、黑板报、标语、宣传单、宣传窗等多种方式,努力将森林防火法律知识和安全用火、科学扑火常识普及到每个家庭和个人,做到群防群治。同时在重点地段交叉路口和火灾易发区域,设置防火警示牌,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积极应对,科学救火
一旦发生火灾,各村要立即发动群众,积极组织足够人员进行扑救,做到“小火大打”,扑救山火于初发阶段。特别是明火扑灭后,必须组织人员认真清理火场余火,要落实专人管控,防止死灰复燃,减少火灾损失。同时要避免盲目指挥和盲目扑火,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保证扑救安全。
汤浦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