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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殡葬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崧镇政〔2016〕18号

  

各行政村、社区:

    为进一步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文明殡葬,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理念,根据虞政办发〔2016〕42号《关于印发〈2016年上虞区殡葬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清明节前后开展一次殡葬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地开展,意见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3月15日-4月15日

    二、活动内容

    (一)镇级层面主要围绕“三个一”活动具体开展:

    1、开展一次专题研究。主要研究我镇今年殡葬工作的重点任务,研究如何贯彻落实《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研究确定村级公益性公墓提升改建项目,争取申报区级立项3个、镇级立项5个,确保群众基本的安葬需求。

    2、开展一次专题宣传。以民政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为主要内容,采取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1)媒体宣传。一是制作殡葬宣传标语,利用镇有线电视平台,每天黄金时段节目中滚动播放;二是开辟电视专栏,制作殡葬工作专题节目,就文明祭祀,绿色殡葬、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及殡葬惠民政策等内容进行轮番播放宣传,以提高群众对节地生态安葬的认知度和接受度。(2)流动宣传。一是安排宣传车进村进行巡回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在集镇街市区域悬挂一批文明殡葬的宣传标语横幅。

    3、开展一次专项调研。为规范和加强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管理,对全镇公益性公墓从公墓整体规划、基础设施、美化绿化、经营管理及自身建设等五个方面开展调研,做好村级公墓信息管理登记工作,汇总编制全镇村级公墓分布地形图。并根据调研情况,对辖区内公益性公墓进行评级,对发展前景较好、人口相对集中、日常管理规范的公墓单位列入2016年公墓提升改建项目。

    (二)行政村(社区)层面主要做好三项工作:

    1、开展宣传活动。针对部分村违规乱建私建坟墓现象时有发生的现状,加大殡改政策宣传力度。一要充分利用村级广播(要求每天不少于2次)进行宣传,宣传文明祭祀、生态墓葬的殡葬法规,提高群众的殡改意识;二要以自然村(居)为单位在主要道路口、公墓墓地等醒目位置悬挂横幅(不少于2条)、张贴标语,并利用民政救助专栏张贴宣传资料进行公开宣传;三要突出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宣传,党员干部要自觉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工作。

    2开展摸排活动。清明前后是建坟高峰期,各行政村(社区)要重点对辖区内违规建坟情况、制作销售土葬用品窝点进行地毯式排查,坚决制止违规私建坟墓,违规私制石棺和墓碑。发现苗头,村干部要立即上门劝阻并上报,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3、加强祭祀管理。清明节前后是群众集中扫墓重要时段,各行政村要组织力量对本村公益性公墓开展环境卫生大清理,消除公墓内杂草丛生,对“脏、乱、差”等情况进行立即整改;要加大公墓地的绿化种植面积,对原深埋但现有不同程度裸露的坟墓要进行重新覆土绿化,改善墓地环境,从而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同时要加强安全防患措施,防止火灾发生,要制定祭扫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及时掌握祭扫动态、上报突发事件,确保祭扫文明、安全、有序进行。

    三、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行政村(社区)要认真对照殡葬宣传月活动安排,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此次宣传月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做出成效。

    2、精心安排,注重实效。本次宣传月活动,各行政村(社区)要以“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殡管执法、完善祭祀管理”为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地制定切合实际的宣传月活动方案,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

    3、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行政村(社区)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20日前报镇人力社保和社救养老办(411室)。镇将把此次宣传月活动作为2016年度殡葬管理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崧厦镇人民政府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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