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
根据上虞区2016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视频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镇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决定从3月15日开始,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注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去冬以来,由于省内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时有发生,个别地区家禽及环境检测出H7N9禽流感抗体阳性,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啼疫毒株变异增多,部分养殖场户防疫不达标,畜禽及其产品调运频繁,候鸟迁移等等原因,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竣。当前,正值冷暖天气交替之际,如果养殖户防疫措施不到位,管理放松,会造成畜禽抗病力下降,容易引发疫情。对此,各村要引起高度重视,决不能因为近几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而出现工作松懈,应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把春季动物防疫作为政府当前农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组织防疫队伍,落实防疫经费,加强宣传培训,严格监管督查,保质保量完成春防工作。
二、明确任务,确保免疫进度和质量
1、春防工作安排
本次春防从时间上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3月16日—4月10日,对社会散养户集中免疫注射猪蹄疫、猪瘟、猪蓝耳病和禽流感的首免。
第二阶段:从4月11日—4月20日,集中免疫注射牛、羊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和禽流感的二免。
第三阶段:从4月21日—5月15日,开展对犬类狂犬病的集中免疫注射。
2、免疫程序
生猪:社会散养户肉猪(一个月龄以上到出栏前30天)和公母猪均应同时“一猪三针”( 猪蹄疫、猪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分点注射。生猪春防集中免疫后,采取月月补针的办法,确保每头生猪达到二次免疫。
家禽:社会散养户家禽(10日龄以上到出售前30天)均应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水禽使用H5H9疫苗,鸡使用H5N1疫苗),间隔20—30天再作第二次加强免疫。
牛、羊:根据省防指办要求,将小反刍兽疫纳入羊强制免疫范畴。牛(3个月龄以上)羊(1.5月龄以上)均应注射牛羊口蹄疫O-I二介疫苗,羊分点注射小反刍兽疫疫苗。成年牛羊免疫一次,而幼龄牛羊间隔20—30天再作第二次加强免疫。奶牛还应免疫A型口蹄疫疫苗。
犬:一个月龄以上的健康犬只,一律免疫注射犬狂犬病弱毒疫苗。
3、免疫质量要求
⑴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狂犬病、小反刍兽疫应免的免疫密度均要求达到100%。
⑵所有动物免疫接种前必须是健康的,同时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⑶猪、牛、羊二免后应佩带二维码免疫耳标。
⑷免疫情况如实登记,有关人员签名,建好免疫档案备查。
三、加强监管,切实提高规模场自防质量
随着畜牧业的转型升级,规模化养殖比例不断提高,尤其今年开始实施的美丽牧场创建,对规模饲养场的防疫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自防不能不防,更不能乱防。各村对辖区内的自防场进行认真的审核和备案,原则上规定规模场常年存栏生猪(家禽)200头(羽)以上,牛20头以上可以自免,但对存栏50头生猪以上、有自防要求的场,各村根据实际可酌情考虑让其自防。镇要加强对规模场防疫工作的监管和指导。
要做好动物防疫物资的应急储备和管理,疫苗的管理必须由镇落实专人负责,提前向区畜技中心疫苗专管员申报,疫苗领苗后必须确保冷链运输。根据疫苗使用特殊性,我镇疫苗专管员可书面委托生猪养殖2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负责人直接领用。同时做好疫苗的冷藏保存和出入登记制度,确保质量,节约用苗,杜绝浪费。
四、结合春防,搞好动物疫情普查和畜牧生产调查
我镇要通过春防现场踏栏检查,对当前的动物疫情和畜禽实际存栏作一次全面普查,掌握疫情动态和畜牧业生产实际情况,如发现可疑疫情要迅速上报快速处理,对畜牧生产的现状和全年发展要进行认真分析,做好生产调查,抓好典型,要求调查报表认真汇总,数据正确,不虚报、漏报。
汤浦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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