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有关单位、科室:
2010-2016年我局共计安排43只规划信息项目,至2015年底完成编制34只,编制中9只。为确保项目实施计划性和延续性,结合2016年各业务单位、科室编报需要,现下发2016年规划信息项目财务计划,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各司其职,加快编制。规划项目经费由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即合同签订及发票开具主体)承担。根据分工,项目编制与实施由各单位、科室负责(以下简称各单位)。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在责任领导的带领下,搞好前期调研,对照计划进度,指导落实规划设计工作,并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加快规划评审;各单位应按照实事求是、兼顾需求的原则编制规划,保质保量地完成规划编制任务,并根据有关程序报区相关部门审批批准后执行。对各街道(社区)、乡镇的拨补按《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集团)城乡建设规划信息费补拨规定》执行。
二、专款专用,提高绩效。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控制规划设计费用,按照节约、合理的原则控制经费开支,工作经费必须用于规划项目相关的方案评审、会务、培训、考察、宣传及资料印刷等事项,不得移作他用。规划文本一经批准,应作为项目建设的指导性文本认真执行,确保项目绩效。
三、加强管理,确保实效。规划文本应广泛征求、吸纳各部门、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并做好文本的编制、推广、印发等基础工作。文本及相关资料应由各责任科室建档保管,年末归档,以备查阅。另对2016年前已列入计划尚未编制完成的项目进行清理,确需编制的请加快进度,项目调整不再需要编制的在下半年财务计划中进行调减。
特此通知。
联系人:邵晶晶 联系方式:82137028
联系人:王冬英 联系方式:82209581
二○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下载:36号附件2016年规划信息项目财务情况表计划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