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6〕9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上虞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
上虞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落实全区优化环境“八大行动”总体方案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四个上虞”建设、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重要举措,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途径。为科学、有序、高效推进我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绍兴市2016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起草制定《绍兴市上虞区2016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为建设美丽上虞、创造美好生活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16年,在全区40%以上的建制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原则上要把城郊结合部、两路两侧、集镇周边和景区周边等重点区域,作为先行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范围。通过积极构建“户分类、村收集、镇(乡)分拣、区处置”体系,使分类区域达到群众受益全面、设施覆盖到位、处理运行正常、减量效果明显、资源循环利用的目标。同时,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力度,使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力争达到100%。
三、工作要求
(一)因地制宜,合理规划。为便于管理,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全区可烂垃圾(厨余垃圾)由区建设局负责集中处置,区建设局根据各乡镇(街道)的可烂垃圾量扩大完善上虞区可烂(厨余)垃圾临时处置中心处置能力,确保可烂垃圾及时资源化处置;各乡镇(街道)按照“就近便利、相对集中”的原则,根据建制村地理位置、人口数量、交通条件、垃圾产出和辐射范围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选址,合理规划,设置生活垃圾分拣站(尽量与中转站二合一,选址在乡镇污水管网附近),原则上分拣站为一镇(乡、街道)一站;各乡镇(街道)要规划建设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分拣清运和回收利用等其他配套设施。
(二)统一标准,规范分类。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农户源头按可烂垃圾(即厨余垃圾,也称有机垃圾)和不可烂垃圾“两分法”进行分类;乡镇(街道)按可烂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进行分类。
1.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玻璃、金属和织物等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
2.可烂垃圾(厨余垃圾、有机垃圾)。是指可堆肥的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腐烂瓜果、动物内脏、零食碎末以及作物秸秆、枯枝烂叶、谷壳、笋壳、残次水果和饲养动物粪便等生活垃圾。
3.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质。包括废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家电类、过期药物和过期化妆用品等。
4.其他垃圾。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包括卫生纸、纸巾、烟头以及少量砖瓦、陶瓷、渣土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三)分类收集,密封清运。按“四分法”的统一标准,建立“户分、村收、镇(乡)集”的收运体系。农户先按“两分法”即可烂垃圾和不可烂垃圾进行源头分类,采取给各户统一配置垃圾分类桶(每户配备1套连体式分类垃圾桶);各村可按“两分法”按需配备
(四)灵活多样,科学处置。各地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对垃圾进行分类科学处置。
1.可回收物处置。可由农户自主分拣交售,也可以村或乡镇集中处理点为单位,与废旧品回收公司签订定期收购销售合同,及时回收处置。
2.有害垃圾处置。根据有害垃圾处理的规定,以各乡镇(街道)为单位,各自确定具有有害垃圾(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上门定时收运处置。
3.其他垃圾处置。按原有垃圾处理体系和模式,进行焚烧处理。
4.可烂垃圾(厨余垃圾)处置。各乡镇(街道)将可烂垃圾桶装集中存放在分拣站(或中转站),由区环卫中心将可烂垃圾清运至上虞区餐厨垃圾临时处置中心进行处置;偏远农村可采取小型堆肥发酵后作为有机肥的方式。
(五)注重环保,资源利用。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过程中,要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垃圾分拣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要纳入排污管网;分拣站(或中转站)暂时不能纳入排污管网的,应设置一个污水储蓄池,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清运处置单位定期处理;可烂垃圾处置后的有机肥,由处置企业负责销售,鼓励农户或有需要的企业作为农业肥料,还山还田,处置后无法利用的部分,须纳入其他垃圾处理体系进行焚烧或填埋。
(六)健全制度,长效管理。为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保持常态规范运行,必须建立健全以下机制和制度:
1.建立健全乡镇环卫一体化制度。建立由乡镇政府负责统一管理的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实现资金有保障、保洁有队伍、投放有标准、清运有规范、处置有场所,探索推行垃圾分类智能化、市场化运作模式。
2.建立三级考核制度。要建立区、镇、村三级考核制度,即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进行考核,各乡镇(街道)对村进行考核,各村对农户进行检查评比。建立每月考核、每月排名、每月通报的工作机制,通过层层考核的方式,层层督促落实。
3.建立村级长效管理制度。一是建立源头追溯制度。为使垃圾能够见袋知主,监督农户分类,可给农户发放有编码的垃圾袋,使村保洁员能识别农户垃圾源头分类投放行为。二是建立村民自律制度。把垃圾源头分类和定时投放及其他村民卫生行为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内容,促进村民的自律行为。三是建立计分奖惩制度。村要组织开展村民垃圾分类质量评比活动,实行垃圾分类积分奖惩挂钩,定期检查并张榜公布,年终根据每户积分,分别予以不同等级奖励。四是建立责任包干制度。通过发挥农村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明确党员、干部分片责任区域,并与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挂钩。
四、实施步骤
2016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下列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前)。召开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会议,传达精神,部署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区里确定目标任务和要求,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办线及联络员,制订工作计划和行动方案,并及时上报至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5月16日—8月31日)。各乡镇(街道)按照分类要求,建立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体系:6月底前完成垃圾分类桶和分类清运车辆等采购,并配置到位。7月10日前正式开展垃圾分类收运工作。8月15日前完成分拣站建设和上虞区餐厨垃圾处置中心设备完善工作,并投入使用;尚未实施垃圾集中处理的村开展垃圾集中处理,达到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率95%的要求,力争达到100%。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9月1日—12月31日)。各乡镇(街道)要在先行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区域,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村民分类意识,改变垃圾投放习惯,提高垃圾分类质量,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初见成效;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对各乡镇(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年度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上虞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负责谋划、统筹、协调、督查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乡镇(街道)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健全组织、制定措施、细化方案,形成上下联动推动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政策保障。
1.资金。区级领导小组办公经费、分类宣传经费及其他工作费用,区财政予以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工程(包括土建项目、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清运车辆采购项目)所需资金(以工程决算价为准)按照区财政和乡镇(街道)7:3承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运行管理费用,由各乡镇(街道)或建制村自行保障;各乡镇(街道)要创新思路拓宽资金来源,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和市场化的运作方式。
2.采购。垃圾清运车辆及垃圾桶采购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区财政局(采购办)、区监督办等部门监督下集中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2-3家单位作为入围供货单位,各乡镇(街道)可通过二次竞价,择优确定成交供货单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区级新闻媒体要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村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改变原有的垃圾投放习惯;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和橱窗宣传等方式,努力营造浓厚的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氛围;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强化对业务骨干和现场督导员的培训,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保洁员和督导员队伍,并通过发动农村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和做好农村垃圾分类工作。
(四)强化考核激励。强化考核激励。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乡镇(街道)今后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采取“月考核、月通报、年排名”的方式进行以“以奖代补”,把财政补助资金与考核结果相挂钩,将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的各项责任层层落到实处。具体见《上虞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附件:《上虞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附件:
上虞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
(试行)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考核,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切实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助推美丽乡村建设,根据《上虞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
全区所有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村,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主,兼顾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长效管理。
二、考核内容
1.组织管理健全。各乡镇(街道)、各建制村成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领导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完善工作台账。制定镇、村两级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各乡镇(街道)要设立专项工作经费及考核奖励资金,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
2.宣传发动到位。各建制村分别组织召开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女户主等四个层面垃圾分类工作动员会,发放倡议书、指导手册等宣传用品,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知晓率达到100%。基层团委、妇联组织不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工作氛围。
3.分类收运规范。配套垃圾分类收运设施,户设分类垃圾筒,村设分类垃圾车,乡镇(街道)设有垃圾分拣场所,确保正常使用。农户按“两分法”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收运员装运垃圾前,做好二次分拣工作,确保垃圾严格分类、日产日清。
4.统一分拣到位。各乡镇(街道)负责将分类垃圾运至中转站,垃圾转运要求分类清运,密封清运,并在中转站安排专人按照“四分法”进行再次分拣,并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堆放点。
5.村容环境整洁。做好农户门口垃圾收集点、村内道路、村内生活垃圾投放容器集中摆放处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周边卫生保洁,防止垃圾清运过程中抛洒滴漏,确保农村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6.公共设施完好。确保农户垃圾分类容器整洁,无破损;村内生活垃圾投放容器清洁,无破损;垃圾分类清运车辆车况良好,整洁干净,实行全封闭管理,定期清理、灭虫及灭菌,保持卫生整洁。
三、考核形式
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乡镇(街道)进行检查,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查看20%的生活垃圾垃圾分类实施村(不少于2个),并结合平时暗访情况,将各乡镇(街道)检查结果的当年总考核平均分值进行排名,作为拨付考核奖励资金的依据。
四、奖惩措施
1.奖励。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奖励,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以奖代补”所需资金由财政全额保障。
每月对各乡镇(街道)考核,年终按总考核分数的平均成绩排名。资金发放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根据分类实施村的人口数进行统一发放到乡镇(街道)。排名第一位的发放标准为25元/人·年,排名第二位的发放标准为24元/人·年,逐位递减1元/人·年,最后一位6元/人·年,分数相同的可以并列。
2.通报。每月检查结果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编印情况通报,报送区委、区政府,印发至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
3.惩处。对连续3个月考核排名在后三位的乡镇(街道),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对该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4.问责。对连续6个月考核排名在后三位的乡镇(街道),将报纪委(监察局)进行专项工作问责调查。
附表:上虞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评分表
附表:
上虞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评分表
检查对象: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村 检查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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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项目 |
检查内容 |
分值 |
扣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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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管 理 (15) |
镇、村两级组织领导机构健全,有专门的管理、监督和考核人员。 |
4 |
无专门管理、监督,每项扣1分,无考核班子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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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村台帐资料齐全。 |
3 |
台账资料不全的扣1-2分,没有台账资料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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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落实每月对村考核、保洁员评优制度。 |
3 |
每缺一项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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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联片包户和建立“荣辱榜”制度。 |
3 |
每缺一项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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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足额的分拣、保洁人员,每年培训1次以上。 |
2 |
未足额配备分拣、保洁人员的,扣1分,未定期培训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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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 传 发 动 (10) |
组织召开村二委、党员、村民代表、女户主等四个层面垃圾分类工作动员会。 |
3 |
每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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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团委、妇联组织不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
3 |
未开展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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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书、宣传画等宣传用品发放到户,农户知晓率达100%。 |
4 |
宣传用品没有发放到户的扣1分,农户知晓率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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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 圾 分 类 (50) |
村集体配备分类垃圾车,每个农户配备可烂和不可烂连体垃圾收集桶一只。 |
10 |
缺垃圾车一项扣4分,缺连体垃圾桶每户扣1分。扣完10分为止。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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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按可烂和不可烂两类分装生活垃圾。 |
15 |
分类不到位的视情节扣分,几乎未分类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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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运员在装运垃圾投放前进行分拣。 |
10 |
分拣不到位的扣5分,未进行分拣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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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在中转站内按“四分法”进行分类。 |
15 |
抽查一定垃圾,错分垃圾比例在10%以内扣1-5分,11%-20%扣5-10分,21%以上扣10-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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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项目 |
检查内容 |
分值 |
扣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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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容 环 境 (15) |
农户门口收集容器周边环境整洁。 |
5 |
发现明显暴露垃圾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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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内集中投放容器周边环境整洁 |
5 |
发现明显暴露垃圾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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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内道路及公共场所周边环境整洁,无垃圾抛洒滴漏现象。 |
5 |
发现明显暴露垃圾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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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共 设 施 (10) |
农户门口收集容器清洁、无破损。 |
4 |
发现收集容器不清洁扣1分,破损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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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内集中投放容器清洁、无破损。 |
4 |
发现收集容器不清洁的扣1分,破损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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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内分类清运车辆车况良好,整洁干净。 |
2 |
发现车辆不清洁的扣1分,发现车辆破损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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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分(10) |
积极探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智能化试点并取得实效,建立长效机制 |
10 |
酌情给予1-10分的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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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____________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