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6〕9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完善协调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调整完善协调小组成员
包朝阳副区长为组长,区农林渔牧局闻桂珍、区府办魏雪刚为副组长。区发改局严桂尧、区财政局金惠君、区农林渔牧局俞铭灿、区水利局王国海、区农办华相炯、区气象局杨靖勇、人保财险上虞支公司张立芳为成员。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渔牧局,俞铭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
二、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省、绍兴市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各项政策,制定全区贯彻实施意见;统筹协调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区农林渔牧局: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起草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制定实施办法;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负责试点品种的申报与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研究确定重大灾害损失补偿方案;牵头研究、提出种植业、林业、畜禽养殖业保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议;负责制定种植业、林业、畜禽养殖业保险年度工作方案;参与种植业、林业、畜禽养殖业保险政策的宣传和理赔工作。
(二)区发改局:参与制定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参与协调相关部门研究确定重大灾害损失补偿方案;参与对接省、绍兴市发改委的农险工作。
(三)区财政局: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以及保险专项资金的财务监管。
(四)区水利局:牵头研究、提出淡水养殖业保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议;参与制定、协调落实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和淡水养殖业保险年度工作方案;参与淡水养殖业保险政策的宣传和理赔工作。
(五)区气象局:参与政策性农业险种的前期研究,主要负责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研发、政策性农业保险天气指数研究及相关数据库建设;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灾情评估工作;为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必要的鉴定材料。
(六)人保财险上虞支公司:牵头负责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工作;及时报告重大灾害情况,提出防灾减灾可行性建议;估损、理赔及时准确,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开展试点项目;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建立完善镇、村理赔协理员队伍。
(七)区农办:参与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与制度拟订、保险方案组织实施和相关工作协调。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