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谢镇委〔2016〕48号
各行政村(居委)、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推进城乡面貌大整治,有效改善城乡环境面貌,针对我镇农村违章建筑多、环境面貌差的现状,根据上级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环境“八大行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无违建创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以及“两路两侧”、农房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为期四个月的农村环境面貌综合提升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年底前全镇达到“基本无违建镇”创建标准,通过绍兴市级验收;
2.全镇农村脏乱差现象基本消灭,城乡面貌明显改善,所有行政村达到基本无违建村创建标准;
3.建立健全农村环境面貌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二、工作原则
整镇推进、逐村验收、全面提升。
三、工作措施
具体突出六个字:
1.拆。拆字当头,以拆开路。以两路两侧、严重影响消防安全、违法建设的彩钢棚、侵占耕地等违法建设为重点,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做到应拆尽拆,村内无明显的违法违章建筑。
2.清。重点清理房前屋后、河面河岸、路面路边,清理各种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理乱堆乱放、杂草丛生、破败倒塌等现象和一些卫生死角,村内无明显的脏、乱、差现象。
3.扫。突出村道路主要路面、路边和垃圾箱(池、桶)边的重点,由保洁人员实行全天候的保洁管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4.改。重点对村庄内的破旧立面、破损房屋、露天厕所、合法彩钢棚、拆后未利用土地、和有碍观感、影响村貌的破旧点和面进行整改。
5.治。重点整治村庄内的乱张乱贴、乱涂乱画、乱停乱挂、乱拉乱接现象和水质较差河道、破损路面等。
6.建。建立一支专业化控违拆违突击队、数支全天候的保洁员队伍、一批村容村貌专职巡查员和义务监督员、一整套灵活有效的长效保洁巡查监督考核机制。
四、方法步骤
具体分两个阶段:
1.全面推进阶段(7月1日-10月31日)
全面推进阶段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7月底前各村开展以拆违建、清垃圾、治“三乱”(即乱停乱放、乱挂乱贴、乱涂乱画)为重点的农村环境面貌综合提升专项突击行动,初步消除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二是10月底前各村在开展突击行动基础上,进一步夯实基础,巩固成果,重点开展以拆后利用、立面改造、形象提升、机制保障等为重点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为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打下坚实基础。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结合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建设、“河长制”长效管理建设、“一把扫帚”保洁机制扩面、农村环境卫生示范创建和“美丽公路”建设等活动,拆、清、扫、治、改、建多策并举,多管齐下,强化落实各种美化、净化、绿化措施,全面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面貌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农村环境面貌整治工作有人干、有人管、有成效,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居民卫生意识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高。
2.验收考核阶段(11月1日-11月18日)
镇政府成立专门的验收考核小组,由镇优化环境“八大行动”办公室和镇城乡面貌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牵头,逐村进行验收,在11月上旬完成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环境面貌综合提升专项行动是我镇美丽乡村建设和城乡面貌大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行政村(居委)、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农村环境面貌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各联村组要密切联系所联村指导协助开展工作。
2.加强舆论宣传。镇优化环境“八大行动”办公室和镇城乡面貌大整治行动专项工作组要充分利用好横幅、宣传窗、短信、微信等平台,对农村环境面貌综合提升专项行动全面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加强资金保障。农村环境面貌综合提升专项行动资金由镇财政“以奖代补”形式予以保障。镇财政专门切出30元/人(按公安部门提供的2015年底辖区常住人口,含登记在册的新居民人数)配套资金予以前期保障(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简单的墙面改造、乱堆乱放及建筑垃圾清理),对提升改造项目另行给80%资金补助(含垃圾箱改造、场地路面改造、公共绿化、停车场建设等)。控违拆违、畜禽养殖场关停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奖励按原政策执行。设立农村环境面貌综合提升行动专项考核奖,发放对象为村主职干部和相关村干部,根据考核成绩和行政村规模发放奖金。
4.加强工程管理。为加快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顺利迎接绍兴市级考核验收,对50万元以下的村级工程,原则上由村自行决定发包方式或村自行建设,工程竣工后,由乡镇委托受聘的中介机构进行结算审计,送审时需提供完备的资料(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各环节)。结算审计报告直接作为村付款依据。结算审计完成后各行政村要将审计报告同时报镇农经中心备案。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村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合同价的80%,余款须经区农经中心抽审通过后结算拨付。同时,村级工程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程估算数。由镇审核汇总后,工程清单(包括工程名称、投资估算、建设单位、建设方式、工期等基本情况)要求在7月上旬前统一报区农经中心。
5.加强督查通报。对各行政村的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定期通报。督查成绩与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专项考核和年终双争目标考核挂钩。
附件一:农村环境面貌综合提升专项行动整治规范和标准
附件二:谢塘镇7月攻坚违法建筑大摸排问题汇总表
附件三:谢塘镇城乡面貌综合提升问题清单汇总表
中共谢塘镇委员会
谢塘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7日
附件下载: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