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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虞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谢镇政〔2016〕35号

各行政村:

  《谢塘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谢塘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4日

 

 

 

 

 

 

 

 

谢塘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我镇美丽乡村建设,科学、有序、高效推进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上虞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谢塘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的工作原则,扎实推进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工作,为建设美丽谢塘、创造美好生活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16年,完成丰园村、岑仓、东升、东联、新戴家、建塘6个村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后分步推进其余8个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初步构建“户分类、村收集、镇分拣、区处置”体系,使垃圾分类村达到群众受益全面、设施覆盖到位、处理运行正常、减量效果明显、资源循环利用的目标,最终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全覆盖。

  三、工作要求

  (一)因地制宜,科学设置。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分拣、区处置”体系要求,可烂垃圾(厨余垃圾)由区建设局负责集中处置,确保可烂垃圾及时资源化处置。镇生活垃圾分拣站设置在垃圾中转站内,与中转站合二为一,相应配套建设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分拣清运和回收利用等其他配套设施。

  (二)统一标准,规范分类。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农户源头按可烂垃圾(即厨余垃圾,也称有机垃圾)和不可烂垃圾“两分法”进行分类;镇分拣站按可烂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进行分类。

  1.可烂垃圾(厨余垃圾、有机垃圾)。是指可堆肥的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腐烂瓜果、动物内脏、零食碎末以及作物秸秆、枯枝烂叶、谷壳、笋壳、残次水果和饲养动物粪便等生活垃圾。

  2、不可烂垃圾。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玻璃、金属和织物等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

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质。包括废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家电类、过期药物和过期化妆用品等。

其他垃圾。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包括卫生纸、纸巾、烟头以及少量砖瓦、陶瓷、渣土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三)分类收集,密封清运。各村按“二分法”的统一标准,建立“户分、村收、镇集”的收运体系。农户先按“两分法”即可烂垃圾和不可烂垃圾进行源头分类,投到村给各户统一配置的垃圾分类桶(每户配备1套连体式分类垃圾桶),由镇或村负责将垃圾分类收集(配备240L分类垃圾桶)运至分拣站;镇负责对收运至分拣站的垃圾按照“四分法”进行二次分拣,并在分拣站设置可烂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临时存放点。各村对统一配置的垃圾分类清运车辆要做到分类清运、密封清运,防止垃圾清运过程中跑冒滴漏造成二次污染。

  (四)灵活多样,科学处置。各村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对垃圾进行分类科学处置。

  1.可回收物处置。可由农户自主分拣交售,也可以村或镇环卫所集中处理点为单位,与废旧品回收公司签订定期收购销售合同,及时回收处置。

  2.有害垃圾处置。根据有害垃圾处理的规定,应确定具有有害垃圾(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上门定时收运处置。

  3.其他垃圾处置。按原有垃圾处理体系和模式,进行焚烧处理。

  4.可烂垃圾(厨余垃圾)处置。各村分类收运至镇分拣站(中转站)后集中存放,由区环卫中心清运至上虞区餐厨垃圾临时处置中心进行处置。

  (五)注重环保,资源利用。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过程中,要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垃圾分拣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要纳入排污管网;分拣站有条件应纳入排污管网或设置污水储蓄池。可烂垃圾处置后可循环利用,鼓励企业销售利用或作为农业肥料还山还田,处置后无法利用的部分,须纳入其他垃圾处理体系进行焚烧或填埋。

  (六)健全制度,长效管理。为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保持常态规范运行,必须建立健全以下机制和制度:

  1.健全村级保洁员(垃圾分拣员)管理制度。建立由镇政府负责统一管理的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完善每月对各村保洁员(垃圾分拣员)的月考核制度,增加对实施村垃圾分类的监督管理、投放标准、清运规范,对垃圾桶、清运车辆维护的考核。

  2.建立农村生活垃圾考核奖励制度。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村与每年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相挂钩对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村进行考核奖励。

  3.建立村级长效管理制度。一是建立源头追溯制度。为使垃圾能够见袋知主,监督农户分类,可给农户发放有编码的垃圾袋,使村保洁员能识别农户垃圾源头分类投放行为。二是建立村民自律制度。把垃圾源头分类和定时投放及其他村民卫生行为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内容,促进村民的自律行为。三是建立计分奖惩制度。村要组织开展村民垃圾分类质量评比活动,实行垃圾分类积分奖惩挂钩,定期检查并张榜公布,年终根据每户积分,分别予以不同等级奖励。四是建立村级网络管理制度。建立“村、片、组、户”联查为内容的网络化管理制度。对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妇女代表按照就近原则纳入网格管理,每名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妇女代表联系3-5名农户,做好垃圾分类处理的政策宣传、指导服务、巡查监督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30日-7月10日)。镇成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举办垃圾分类处理培训班,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各村召开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女户主等垃圾分类工作会议,同时利用横幅、广播等进行宣传,发放倡议书、指导手册等宣传用品到各户。7月10日前完成垃圾桶的配备、清运车的采购及村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

   (二)全面实施阶段(7月10日-8月31日)。全面推进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落实村级保洁人员,建立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体系。 8月15日前,完成分拣站建设,并投入使用。8月底前,力争各村全面做到垃圾集中处理。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12月31日)。镇对各实施村分类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分类收集处理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工作经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村民分类意识,改变垃圾投放习惯,提高垃圾分类质量,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初见成效,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处理工作纳入常态化运行和日常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镇政府成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查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建制村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健全组织、制定措施、细化方案,形成上下联动推动的工作机制。

  (二)政策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费用由财政予以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工程(包括土建项目、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清运车辆采购项目)所需资金(以工程决算价为准)按照由区财政和镇财政、村自负按7:2:1承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运行管理费用,由原运行机制自行保障。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画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氛围。镇团委、学校要在未成年人中开展宣传活动,提倡“小手拉大手”的教育形式,镇村妇女组织在妇女中开展相关活动,改善投放垃圾的习惯。通过发动农村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积极参与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四)加强考核,长效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保洁(分拣)和监督队伍。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四定二保”(定目标、定时间、定责任、定奖惩,确保推进快、效果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目标明确到村,时间明确到月,责任明确到人。建立考核管理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对实施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明查暗访,检查结果纳入清洁家园运动考核,同时,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年终进行综合评定,并与以奖代补资金挂钩。

 

                                  谢塘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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