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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洁净上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虞政办发〔2016155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洁净上虞”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82

 

 

 

“洁净上虞”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提升城区环境卫生品质,深化“精致上虞”建设,努力打造“洁净城市”,根据绍兴市委、市政府“洁净绍兴”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环境“八大行动”和区委“四个上虞”建设决策部署,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原则,全面深入开展“洁净上虞”工作,持续改善城区环境面貌,为建设美丽上虞、创造美好生活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学习借鉴先进城市深度保洁管理模式,全面提升环卫管理水平,实现环卫保洁管理精细化、规范化、长效化,全力打造“洁净城市”为目标。

具体目标:城市道路及公共区域地面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5分钟,机械洗扫责任区地面每平方米尘土不超过5克。垃圾收运车辆无抛洒滴漏,工地出入口整洁卫生,市容市貌规范有序,保洁责任网格全覆盖,环卫保洁管理智能化。继续扩大城区“一把扫帚”保洁范围,逐步接收东关街道建成区、高铁新城、百官工业园区道路及绿地保洁。探索实施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改革,东关街道、梁湖镇先行试点。

三、实施范围

百官街道、曹娥街道、东关街道建成区范围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1-731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洁净上虞”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传达精神,统一思想,部署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二)全面实施阶段81-1130日)。

1.推行环卫保洁一体化

深化城区环卫保洁体制改革。继续扩大城区“一把扫帚”范围,逐步接收东关街道建成区、高铁新城、百官工业园区等区域内公共区域、道路及绿地保洁工作。(牵头单位:区建设局;配合单位:高铁新城管委会、百官街道办事处、东关街道办事处。)

启动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改革。按照“总体设计、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建立长效”的工作原则,探索实施“统一保洁、统一收集、统一清运、统一处理、统一考核”“五统一”的城乡环境管理一体化新模式,实现环卫管理企业化、市场化、专业化,组建环卫集团,利用3-5年时间,接管城区、集镇、农村的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2016年完成梁湖镇(集镇、工业园区、农村)、东关街道(农村)环卫保洁、垃圾清运接管工作。(责任单位:区建设局、东关街道办事处、梁湖镇政府。)

2.推行保洁作业标准化

规范保洁模式。城市道路保洁采取普扫加巡回保洁模式。普扫作业按主次干道采用大型洗扫一体车,背街小巷、设交通隔离栏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采用中、小型机扫车进行,不适合机扫的采用人工普扫作业。巡回保洁通过合理配置捡、擦、洗保洁人员,开展不间断巡回检查,及时清理垃圾和污迹。(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百官街道办事处、东关街道办事处)

量化作业标准。城市道路普扫每天2次,人工保洁每天不少于16小时(繁华路段不少于18小时);新增部分作业车辆,城市道路机械化作业率达到80%以上,其中快速路、主干道机械化保洁作业率达到100%,其他道路机械化作业率达到60%以上,主干道洒水防尘作业每天4次、冲洗每21次,次干道及支路洒水防尘作业每天3次、冲洗每周2次。(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百官街道办事处、东关街道办事处)

保持路况完好。人行道、车道、天桥、广场、路沿石、平侧石以及路面雨水井不得有缺陷,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常年保持路况完好平整,原则上取消城区道路交通隔离栏,树池、绿地无裸土。(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曹娥街道办事处、东关街道办事处)

清洁环卫设施。推进公共厕所整洁化,按照公厕保洁标准,制定详细保洁方案,确保公厕无异味、墙壁无污迹、地面无积水和杂物;推进中转站、垃圾房、垃圾箱、果壳箱和其他环卫设施整洁化,消除脏、乱、臭现象。(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水利局、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东关街道办事处)

整治薄弱区域。对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市场等环境卫生薄弱区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整治城郊结合部垃圾偷倒乱倒现象,一方面严厉打击偷倒乱倒垃圾行为,另一方面宣传引导城区沿街商铺、企业规范装潢垃圾堆放,委托专业服务单位收运处置。开展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拆除露天垃圾池、清理杂物,同时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实现保洁常态化、标准化,垃圾清运规范化。集中整治市场内部及周边脏、乱、差现象,督促市场管理方落实责任,强化管理,规范经营,确保环境卫生整洁。(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

⑥加强队伍建设。以党员干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提升环卫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选聘环卫一线管理员,加强管理员教育培训,使管理员队伍年轻化、专业化;严把一线职工招聘关,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合理辞退部分年龄偏大的职工,提高一线职工工资待遇,为所有一线职工购买人身意外险,并开展两年一次的体检;完善环卫应急机制,优化环卫应急联动小分队建设,有效应对路面污染等环境卫生突发性事件(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3.推行垃圾清运规范化

规范垃圾收运车辆。淘汰所有非密闭式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车辆,更换为标准车型的垃圾专用清运车,做到“垃圾不暴露、转运不落地、沿途不渗漏”,避免“二次污染”。(责任单位:区建设局、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东关街道办事处)

规范建设工地管理。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改造,建筑工地推行高空喷水喷雾降尘,工地进出口进行场地硬化并配备车辆清洗设备;建筑材料(垃圾)运输车辆驶入城区道路前必须清洗轮胎,不得将污泥、砂砾带上道路;强化拆迁工地扬尘监管,严禁敞开式作业,对暂不利用的拆迁工地采用湿法喷播技术及复绿扬尘,做到3100%,即拆迁现场100%围挡、拆除工程100%洒水、拆迁垃圾100%无害化处置;健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建管局、区建设局、区城改办。)

规范运输车辆管理。建筑材料(垃圾)必须采用密闭式车辆运输,沿途不得泄漏撒漏、扬尘,装载石子、沙砾、黄土、粉尘必须低于车帮沿口10cm,并加篷布遮盖,装载泥土必须铺垫防渗布。运输易散落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运营(即21:00-05:00),此外时间不得在城区道路上载货运营。(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

规范餐厨垃圾管理。继续做好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扩面提质,在现有基础上,将城区39个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小区、幼儿园、中大型餐饮单位纳入餐厨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加大对非法养殖户及餐厨垃圾非法收运处置单位打击力度。(牵头单位:区建设局;配合单位:区教体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林局、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

4.推行设施配套合理化

提升垃圾中转设施。改造城区现有设施陈旧、开放作业、环境影响较大的垃圾中转站。取消或改造不符合标准的露天池和简易房,达到密闭和不落地收集要求。完成城东垃圾中转站、岭光垃圾中转站、东关湖村中转站改造工程和东关环卫基地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建设局、东关街道办事处。)

加快处置终端建设。完成蟠龙岙垃圾填埋场库区配套三期工程建设,用于填埋城区建筑装潢垃圾;完成杭州湾垃圾填埋场内餐厨垃圾临时处置中心扩建升级工程,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5.推行市容管理长效化

落实门前“三包”制度。与临街单位、商户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门前“三包”责任人不得将垃圾扫地出门,无店外经营、乱吊挂、乱倒污水、乱扔垃圾行为,商户每日在停止营业前将门前卫生彻底清扫一遍。规范店面装修管理,做到统一设置围挡,垃圾装袋存放。(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建设局、东关街道办事处。)

规范占道经营现象。实施“齐门经营”管理,摊位经营不得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不得影响交通,不得占用或依附绿化带或乔、灌木,不得有碍市容,并确保固定摊位设施设备完好,干净整洁,无破损现象,无卫生盲区,不得在规定区域外设摊经营。(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

整治有损市容行为。城区建筑物或道路设施无乱写、乱画、乱贴、乱刻、乱停车,市区主要道路两侧无乱设置店名招牌、户外广告情况,主要道路和人员密集地段无流动商贩,道路两侧雨水井口无乱泼污水、乱倒垃圾。(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6.推行监管考核常态化

实行精细管理。强化城区环卫网格化管理,城区12个保洁片区划分更为科学、合理、精细,各片区内划分人工保洁责任点(3000-30000)和机械洗扫责任点(20-30)。每个片区配备一名保洁专职管理员,根据《上虞城区环卫保洁管理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通过“量化排名、梯度奖金、末位淘汰”与“管理员与保洁员奖金绑定”的考核激励方式,增强管理员和保洁员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积极性,提高保洁质量。(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实行动态管理。落实专门人员或委托第三方考评机构对清扫保洁情况进行考核,设置三层监管考核体系:一是设检测组,检测员对人工保洁责任点,每天每个责任点检测不少于3次,对机械洗扫责任区,每天检测不少于60个点;二是设考核组,每个考核员负责2-3个检测考核区的考核,考核员每天对检测员报来的上一天的检测结果进行全部复检,并做出合格与不合格复检结果;三是设督查组,对考核员的工作进行督查和处罚。以上检测、考核、督查的结果当日均记录在案,每周汇总通报,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分别设立城市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秩序、城市道路运输、工地出入口四个专项监管考核小组,实施动态监管考核。(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建管局。)

实行智能管理。充分依托互联网和云技术,实现环卫保洁智能化管理。通过利用“数字城管”等平台,开展有奖举报,拓展环卫保洁监管监督渠道。通过开发“智能环卫”手机app软件,实时上传和接收保洁、检测和考核信息,确保及时发现问题、派遣问题、处置问题,实现全程透明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份)

巩固前阶段工作成果,同时加强考核督查,做好查漏补缺、整改提升;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保障,建立健全城区深度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环卫保洁管理精致化、规范化、长效化,全面提升城区环境卫生品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合力协同推进。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街道行政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洁净上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具体牵头、协调、指导开展各项工作;各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也应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各部门、街道办事处之间相互协作,合力推进各项工作。

2.加强资源整合,做好资金保障。充分利用现有城市管理平台,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同时要加快“智慧城管”、“智慧环卫”管理平台建设;各级财政要保障各项工作开展所需经费,区级有关部门工作经费由区财政全额保障,按照“财政分灶”原则,百官街道所需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曹娥街道)所需经费由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自行筹措。

3.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取得实效。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洁净上虞”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职责分工,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实施计划。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调处置工作难点,同时做好信息统计、数据汇总和情况通报等工作。

4.加强宣传引导,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以“垃圾不落地”、“垃圾分类”、“保护环境卫生”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治理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共担责的良好氛围;通过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上门发放宣传手册、问卷调查等方式,积极开展“门前三包”宣传督促活动,引导督促沿街商铺、企事业单位做好门前三包工作,确保城区干净整洁。

 

 

附件: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

 

 

 

 

 

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

 

区建设局:牵头做好“洁净上虞”工作,负责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牵头做好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垃圾收集清运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洁净上虞”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牵头确定城区道路隔离栏拆除路段;负责做好运输车辆驶入禁止通行路段查处工作。

区教体局:负责做好城区学校食堂餐厨垃圾管理。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城区市场管理工作,督促市场管理方做好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督促餐饮单位做好餐厨垃圾管理。

区水利局:负责做好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区河道保洁工作。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市容市貌管理执法工作,强化“门前三包”管理;负责做好城区渣土管理。

区建管局:负责做好城区建筑工地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控制扬尘。

区农林局:负责牵头做好非法养殖户查处工作。

区服务业发展局:配合做好城区餐饮单位餐厨垃圾管理工作。

区高铁新城管委会(区城改办):负责做好所属区域保洁和拆迁工地管理工作。

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东关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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