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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卫计〔2016〕159号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上虞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名单和各专业组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龚开洋 卫计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华忠 卫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楚贤 卫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董志标 卫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晓峰 卫计局党委委员、十一纪检组组长
周 丽 卫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全区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负责人。
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公共卫生管理科,由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治组、应急处置和疾病控制组、卫生监督组、信息报送组等专业组,分别设在局医政科、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局办公室。
附件:1.上虞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2.上虞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3.各专业组工作职责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19日
上虞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承担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领导责任;
二、研究制定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规划、决策和指导意见;
三、审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善后处置、调查评估和恢复重建方案;
四、及时协调解决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附件2
上虞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
(一)承担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依法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承办各项工作决定和安排部署,协调、督促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和专业组工作落实;
(二)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组织制定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组建与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
(三)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地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和宣传培训工作;
(四)协调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总结评估等工作。
附件3
各专业组工作职责
(一)医疗救治组(局医政科)
负责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对医疗救助专业人员进行有关业务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医疗单位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伤病救治工作,对突发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组织紧急医疗救治工作。各医疗机构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检测样本采集,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二)应急处置和疾病控制组(区疾控中心)
负责食物中毒、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包括对有关人员采取观察和隔离措施,采集病人和环境标本、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等),开展病因现场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测,加强疾病和健康监测,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发布预警信息并提出针对性的防制措施。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卫生监督组(区卫生监督所)
负责对事件发生地区的环境卫生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四)信息报送组(局办公室)
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信息报送及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