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丁政〔2016〕44号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委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浙安委〔2016〕14号)、绍兴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绍市安委〔2016〕15号)、 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通知》(虞安〔2016〕6号)要求,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是全力抓好寒冬时段及重点节假日期间安全监管,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趋好,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巩固平安护航G20、安全隐患大整治等各类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治理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场所、工艺、作业、设备、设施等重点,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及容易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为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重点及职责分工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加油站、液化汽充装站安全管理各项要求落实以及检维修、动火、登高、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审批、监管情况;结合低温特点,督促企业抓好危化品储存、运输过程的防护及相关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运行。(工业副乡长史钱钧牵头,业务办线为资产管理中心、安监所、下管派出所)
(二)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检查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大范围施工路段等重点路段,以及校车、工程车、农机车、危险品运输车、承载10人以上面包车等重点车辆;检查交通运输工具维护保养、检测检修及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配合上级部门加大对客运站点及公共交通工具的安全管控,在车流人流密集地及时采取分流、引导等安全措施。(城建副乡长俞超牵头,文教卫副乡长阮秀华配合,业务办站城建办、社会事务办)
(三)消防领域。重点检查农贸市场、超市、农家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校、敬老院、宗教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居住超过10人以上出租房屋和合用场所等单位,重点整治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备设施不全、消防安全管理不严,以及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隐患,严厉打击“三合一”、“多合一”等违法行为。(人武部长陈杰牵头,工业副乡长史钱钧、党委委员金国圣、人大副主席章荣伟、文教卫副乡长阮秀华配合,业务办站综治办、资产管理中心、社会事务办、下管派出所、丁宅市场监督所)
(四)建设施工领域。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各方在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安全教育培训、日常隐患排查、人员到岗到位、作业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履职情况;检查文明施工、各工种机械操作配合、土方开挖、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爆破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情况;企业内部台帐资料以及“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等情况;检查危旧房屋、农民自建出租房等重点场所现状,提前做好应对暴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应急防护准备。(城建副乡长俞超牵头,农业副乡长应国钧配合,业务办站城建办、农技信息中心)
(五)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技术档案建立、维护保养、检测维修、日常巡检等方面的情况,突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危化品企业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安全运行情况。(工业副乡长史钱钧牵头,业务办线为资产管理中心、安监所)
(六)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检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无证经营、集中连片经营、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烟花爆竹等情况以及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工业副乡长史钱钧牵头,业务办线为资产管理中心、安监所、下管派出所)
(七)地质灾害领域。重点检查山体滑坡、泥石流、边坡坍塌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及时落实针对性的安全防护及应急处置措施。(城建副乡长俞超牵头,业务办线为建设发展办、丁宅国土所。)
(八)森林防火领域。重点检查林区防火措施落实、标志标牌设立、应急队伍建设、装备设施配置等情况,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及日常巡查,在春节期间重点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及使用明火等行为。(农业副乡长应国钧牵头,业务办站农技信息中心)
各行政村、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与相关办站的沟通协作,全面开展对辖区内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务必突出重点、全面彻底、管控到位。
三、方法步骤
(一)排查整治阶段(即日起至12月27日)。各办站、行政村、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内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重点安全管理内容及薄弱环节,督促管辖范围内全部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即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制定检查计划,组织精干力量,对所管辖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明确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内容,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消除隐患,严防事故发生。在排查整治过种中要切实根据排查整治情况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并于12月27日前上报乡安监所。
(二)督查检查阶段(12月28日至1月25日)。围绕元旦、春节前后两个重点时间段,结合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开展督查检查,特别是对各级挂牌督办的企业单位,进一步抓好督促整改,确保在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各分管领导、办站负责人、行政村主要干部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带头加强指导检查,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三)巩固提升阶段(1月26日至2月28日)。重点针对节后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排查及指导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同时,对本次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提炼好做法、好经验,查找问题不足,提出改进措施,结合2017年度安全生产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新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起好步、打好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突出整治重点。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期,也是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赶工期、抢任务的风险期,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寒潮、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也增加了事故诱发因素。因此,各行政村、办站、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及行业监管职责,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部位以及危险场所、危险作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落实分级分类整治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充分辨识、管控及整治,确保安全稳定。
(二)统筹推进,强化工作措施。要将本次行动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信息化监管、先进技术推广、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管理等工作相结合,全面整合安全监管力量,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开展全方位、地毯式隐患排查整治,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督促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视情挂牌督办。同时,要加强应急保障,抓好值班值守,及时应对处置各类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
(三)总结提高,抓好信息报送。各业务办站、行政村、单位要切实根据排查整治情况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整理完善台账资料,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梳理解决一些影响安全生产的难点和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汇总表于每月27日前报乡安监所,联系人许华铭。
附件: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情况汇总表
丁宅乡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30日
附件下载:丁政〔2016〕44号绍兴市上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通知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