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陈党[2016]36号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加强“河长制”管理,改善全乡水环境质量,根据《上虞区优化环境“八大行动”总体方案》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范围及对象
考核范围为乡辖区内区级、乡级、村级所有河道,实行全覆盖。
考核对象为各行政村。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政策保障与长效管理及河道整治两项内容。
政策保障与长效管理主要考核内容为:河道保洁考核制度;河道保洁及治理等实地检查情况;区级部门以上督查整改情况;“河长制”台账记录情况等。
河道整治主要考核内容为:河道内违章建筑物及构筑物情况;河道保洁情况;河道内非法采砂情况等。
三、考核标准
考核以百分制计分并设置附加分。其中政策保障与长效管理 50分;河道整治50分;附加分10分(工作有创新、保洁任务超乡平均任务)。
四、考核方式
乡“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全乡“河长制”工作的考核,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上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考核为每月一次,由乡人大、纪委定期督查,具体采用听取汇报、查看台帐、实地检查等形式进行综合考评。
五、考核奖惩
(一)情况通报
乡河长办建立考核通报制度,每月将考核成绩上报乡党委、政府,并通报各村。
(二)资金补助
1、“河长制”考核结果与乡财政河道保洁补助经费挂钩。按年度考核得分情况,乡财政“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各村进行补助,作为河道保洁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具体补助标准为:区级河道(下管溪)6000元/公里/年、乡级河道(陈溪、干溪)4000元/公里/年、村级主干河道(巽溪、浪撞溪)3000元/公里/年。河道长度以乡“河长制”办公室认定为准,按年度结算。
年度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给予全额补助;考核得分在80分及以上至90分的按90%补助;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不予补助。
2、“河长制”考核结果与村级项目申报资格相挂钩。年度考核80分及以下的为不合格村,原则上将不予申报下一年度所有村级工程项目,并由乡纪委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3、“河长制”考核结果与村主职干部月度专项考核奖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相挂钩。乡财政切出专项资金,以村为单位对村主职干部及重视河道保洁人员进行考核,设立“河长制”月度专项考核奖,即优胜奖和提升奖各1名,分别奖1000元/名。其中,村主职干部不低于当月奖金的40%。年度考核最终得分以每月考核得分累计/12。考核结果分三个档:年度考核最终得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及以上至9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村主职干部再实行一定额度的考核奖,奖金额度另定。
附件:陈溪乡“河长制”管理考核评分表
中共陈溪乡委员会 陈溪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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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溪乡河长制管理考核评分表 考核对象: 考核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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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项目 |
工 作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标准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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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保障与长效管理 |
制定实施河道保洁考核制度 |
通过合同等制定对保洁单位(个人)有效的考核奖惩机制,并切实做到按章实施。未按规定做到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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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开展河道保洁、河道治理、涉河违章、违法排污等实地检查工作 |
乡级“河长”每星期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天不少于1次,“专职协管员”每星期不少于1次,未达到的酌情扣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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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被区以上级检查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 |
被区以上检查而扣分的,每发现一起视情节扣1-3分,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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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河道问题信访的群众信访 |
发生涉河信访视情节每起扣1-5分,扣完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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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反应,做好存在问题处理的跟踪与落实工作 |
村级“河长”发现问题未向责任单位反应、跟踪的扣2分,上级检查及群众反应问题未能整改落实的扣2分,扣完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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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管理台账资料记录 |
按要求认真开展河长制管理手册、河长巡查记录本、河道保洁日志等台账资料记录工作,未按要求记录的的酌情扣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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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 整治 河道 |
河道内无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等 |
有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等,每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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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内无非法采砂石情况 |
有非法采砂石情况,每1处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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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河岸整洁,垃圾及时清运 |
确保河道整洁,河面有影响水生态的杂草,有成块杂草(绿浮漂),每发现一处扣2分,有成堆垃圾的,每发现1处扣5分,有零星垃圾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河岸无垃圾、堆积物,有垃圾、堆积物的每处扣2分;清理的垃圾没有按规定(就地焚烧等)及时上岸清运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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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分 |
对工作有创新、保洁任务超乡平均任务的给予附加得分 |
工作有创新,成效突出,受乡级表扬的得2分、区表扬的得3分,最高5分。保洁公里数超全乡平均数的每超10%加0.5分,最高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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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