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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环境面貌综合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陈党[2016]37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推进我乡环境面貌大整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营造洁净美丽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我乡环境卫生整体水平,针对我乡环境面貌较差的现状,根据上级要求和《上虞区优化环境“八大行动”总体方案》、《上虞区城乡面貌大整治行动具体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无违建创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以及“两路两侧”“四边三化”、农房确权登记等工作实际,决定在我乡开展环境面貌综合提升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年底前全乡达到“无违建乡”创建标准,并通过上级验收;

2、全乡所有行政村顺利通过“无违建村”创建验收;

3、全乡农村脏乱差现象基本消灭,农村面貌明显改善;

4、建立健全农村环境面貌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二、工作原则

整乡推进、逐村验收、全面提升。

三、工作措施

具体突出六个字:

1、拆。拆字当头,以拆开路。以两路两侧、严重影响消防安全、违法建设的彩钢棚、侵占耕地等违法建设为重点,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做到应拆尽拆,村内无明显的违法违章建筑。

2、清。重点清理房前屋后、河面河岸、路面路边,清理各种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理乱堆乱放、杂草丛生、破败倒塌等现象和一些卫生死角,村内无明显的脏、乱、差现象。

3、扫。突出村道路主要路面、路边和垃圾箱(池、桶)边的重点,由保洁人员实行全天候的保洁管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4、改。重点对村庄内的破旧立面、破损房屋、露天厕所、合法彩钢棚、拆后未利用土地和有碍观感、影响村貌的破旧点和面进行整改。

5、治。重点整治村庄内的乱张乱贴、乱涂乱画、乱停乱挂、乱拉乱接现象和水质较差河道、破损路面等。

6、建。建立一支全天候的保洁员队伍、一批村容村貌专职巡查员和义务监督员、一整套灵活有效的长效保洁巡查监督考核机制。

四、行动步骤

    坚持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行动分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和长效保洁三个阶段进行,先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为长效保洁奠定良好基础。

1、调查摸底阶段:(713前)

各村对辖区范围内环境面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摸,列出问题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在全乡面上整治的基础上作为集中整治的重点,并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各联村工作组会同所在村做好调查摸底和方案制定工作。

2、集中整治阶段:(714-9月30

围绕环境面貌整治内容和要求,根据问题清单和工作方案,开展集中整治。集中整治又分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整治内容围绕拆违建、清垃圾、治“三乱”(即乱停乱放、乱挂乱贴、乱涂乱画)为重点的农村环境面貌综合提升专项突击行动,初步消除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要求于731日前完成,乡将于8月初开展集中验收;第二部分整治内容围绕以拆后利用、立面改造、形象提升、机制保障等为重点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为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打下坚实基础,要求于9月底前完成,乡将于10月上旬开展集中验收。

3、长效保洁阶段:(长期)

各村以集中整治成果为基础,科学划分保洁区域,科学配置保洁人员,原则上以自然村为单位按照约100/人为标准,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各村按保洁员保洁范围、劳动强度适度提升保洁员劳动报酬,督促保洁员对村域内道路、河道、公厕、堆放整理、绿化养护、垃圾分类收集等实施全方位保洁管理。全乡所有行政村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构建“户分类、村收集、乡分拣、区处置”体系,使分类区域达到群众受益全面、设施覆盖到位、处理运行正常、减量效果明显、资源循环利用的目标。

五、工作职责:

村级职责:

(1)照“拆、清、扫、改、治、建”的要求组织开展本村环境面貌综合提升整治;

(2)组织好村庄内违法建设的巡查,严防违章建筑反弹

(3)对村庄内的道路、公共区域、公共设施做好管护工作;

(4)结合村情,科学划分保洁区域并选择保洁人员;

(5)合理布局建筑垃圾堆埋场,并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对一些破家具、破家电等垃圾中转站不能压缩的垃圾视作建筑垃圾,由村负责及时进行处置;

(6)对公共区域及房前屋后乱堆乱放问题,按照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房前屋后堆放整齐的原则履行主体责任;

(7)按月对保洁员保洁情况进行考核,每天由村干部或指定的卫生监督员对保洁情况进行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本,各村主职干部每周应对巡查记录本填写情况进行督查,巡查情况作为保洁员考核的依据;

(8)根据考核结果,按月足额发放保洁员工资报酬及奖金。

保洁员职责:

(1)实行网格化责任包干,一日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上;

(2)道路保洁;

(3)河道(溪沟)保洁;

(4)绿化养护;

(5)垃圾清运;

(6)垃圾箱(桶、房)擦洗,确保环卫设施整洁无破损;

(7)公厕保洁;

(8)每日对农户分类后生活垃圾进行收集;

(9)对分类垃圾按“两分法”进行“二次分拣”;

(10)堆放整理:保洁员要帮助、督促农户对一些柴杆(草)整齐化处理,不得在公共区域散晒柴草及各类物体,营造整齐环境,引导农户改变生产生活习惯;

(11)巡查管理:保洁员有管理村容村貌整齐有序的责任,一旦出现建筑垃圾及其他堆放物,应劝说户主及时清除并报村。

六、补助标准及发放要求

1、补助标准:实行分步验收、分步补助,对第一部分整治内容验收通过后先期按30/人标准补助;对第二部分整治内容验收通过后视各村工作实绩、成效进行统筹补助。村新建、改建垃圾堆埋场的经乡验收合格后,根据规模及投入给予1-2万元补助。乡对各村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按月进行补助,确保上级补助款全额发放到村。

2、补助方式:乡对村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按月考核(考核细则另附),以考核得分为百分比补助系数,乡财政按标准×百分比补助系数÷12按月转移给各行政村。

3、发放要求:各村保洁员报酬及考核奖金根据考核必须每月发放,同时保好人身意外险。

4、其他:各村保洁员原则上应与河道保洁员进行整合,保洁员同时负责所属区域的河道保洁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乡成立以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的环境面貌综合提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建设发展办,各村也要成立以村主职干部为组长的工作小组,把村级环境面貌综合提升整治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推进,落实有效措施,精心部署,精密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和长效保洁,力求提升我乡农村环境面貌。同时,充分发挥联村组作用,每周三下村联村组必须有人专门进行环境面貌检查,确保督促指导到位,并将检查结果上报乡建设发展办。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积极采用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庭院清洁户评选等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环境面貌综合提升整治行动的自觉性,择机以村为单位评选10-20户庭院清洁户,给予一定奖励。统一采购一批垃圾桶,配备给全乡每一户农户。逐步把群众的观念从“要我整洁”到“我要整洁”上来,形成“整洁陈溪、人人有责、陈溪整洁、人人享益”的社会意识和群众基础。

3、加大投入,严格考核

乡财政奖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村环境面貌综合提升整治工作的“以奖代补”。同时,乡以民安环卫专项基金为依托,保障保洁设备、用具的购置和有关奖励。2016年计划购置垃圾车若干辆、对破旧垃圾桶进行更新补充,并采购一批雨具、服装、鞋子、手套等保洁用具配备给保洁员。同时,乡将加大考核力度,由乡纪委、人大牵头组织相关办、线,对集中整治阶段通过乡级验收的对村主职干部实施一定工作奖励;对长效保洁阶段同样实施月度考核,每月书面通报考核结果。设立农村环境面貌综合提升整治工作先进奖,用于村主要工作人员奖励,考核结果作为先进奖励的依据。先进设优胜奖、提升奖各1-2名,分别奖2000/村,按月评奖,其中村主职干部不低于当月奖金的50%。对连续两个月位列考核后三位的村,在年底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扣减履职保证金。每月在保洁员队伍中开展优秀农村美容师评选,给予500/人奖励。同时,各村以合同形式约定,若村对保洁员考核中考核分低于80分的提出警告,连续两个月的中止保洁合同。

 

附件:1农村环境面貌综合提升专项行动整治规范和标准

      2、陈溪乡     村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问题清单

3、陈溪乡     村环境卫生整治问题清单

 

 

中共陈溪乡委员会     

 陈溪乡人民政府        

201675    


 

附件1

 

农村环境面貌综合提升专项行动整治规范和标准

 

一、村容村貌方面

1.村内主要道路及两侧和公共场所等无堆放物,其它场所堆放有序。

    2.村容干净整洁,道路及两侧、公共场所、房前屋后、河渠沟塘等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

3.村内有关公用设施上无乱贴乱画和违规小广告现象。

4.村内公厕外观整洁,周边环境洁净,无露天粪坑,公共设施保持干净整洁、不破损,无露天垃圾池(两路两侧露天垃圾池一律拆除,可视范围外的露天池可以根据实施情况进行改造,内设垃圾桶。简易房一律密闭,内设垃圾桶)。

5.村内无有碍于观感的破损建(构)筑物。

6.村内道路两侧、公共场所周边无绿化缺失现象。

7.结合各村特色,对村内道路两侧、公共场所周边农房立面进行改造;可视范围外的农房要做好破损墙面修缮改造。

二、无违建创建及集镇“六乱” 整治方面

1.无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的违法建筑;

2.无非法“一户多宅”,即1999 1 1 日以后农村新建住宅而没有拆除老住宅的非法“一户多宅”得到全面依法处置(以拆除为主,调剂为辅)。

3.无新增违法建筑,即严格拆除新增违建,新增违建产生到发现不超过7日,从发现到拆除不超过30日。

4.对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在规定时间进行拆除。

5.对违法搭建的彩钢房(棚)建(构)筑物一律拆除;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蓝色彩钢房(棚)建(构)筑物,一律拆除,对合法的蓝色彩钢房(棚)建(构)筑物进行色彩喷涂,色彩改为灰色。

6.在集镇区域及所在地村居范围内,集中整治城镇市容环境方面存在的乱搭建、乱停车、乱设摊、乱堆放、乱种养、乱涂写等突出问题,推进管理标准化、精细化、常态化,营造宜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两路两侧方面

1.对县道公路及县级以上河道外缘30、其他农村公路及河道外缘10沿线两侧和沿线桥梁下乱堆乱放、乱摆乱设、垃圾乱扔、露天垃圾池问题等整治,确保沿线干净,无明显垃圾和堆积物。

2.加大县级以上公路、县级以上河道两侧400,其他公路、铁路、河道、山体两侧200可视范围有碍观瞻的场所(含建、构筑物)美化力度,通过立面改造、围墙砌筑、围档设置等方式,改善沿线环境破、陋、旧面貌,努力使沿线视觉效果有新提升。

四、垃圾资源化处置方面

按乡统一部署,积极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垃圾清运车等每两天清洗一次,并及时做好破旧垃圾桶的更新及垃圾清运车的养护工作。

五、农村道路保洁养护方面

1.农村公路清扫保洁要做到路面路肩及公路两侧无堆积物(秸秆、树枝、建筑垃圾)、无白色污染(农用薄膜、包装用塑料袋、塑料膜和一次性塑料餐具等),发现问题要及时清理;加强对群众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爱路爱环境意识。

3.规范农村公路养护,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1)小修:农村公路一般坑洞3天之内要修复;

(2)大中修:农村公路出现大面积破损,要及时组织进行修复。

(3)安保设施:防撞护栏、防撞墩、标志标线等安保设施缺损,要及时组织抢修。

 


附件下载:陈党[2016]37号 附件2.xls
附件下载:陈党[2016]37号 附件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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