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崧镇政〔2017〕15号
各村(社区)、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改善城镇环境卫生,规范集镇环卫服务收费,根据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上虞区财政局虞发改价〔2005〕101号、虞发改价〔2006〕3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现就集镇环卫服务收费提出如下意见:
一、集镇环卫服务收费遵循合理补偿垃圾运输和处置成本的原则,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二、垃圾运输和处置成本主要包括工具费、材料费、维修费、设施设备折旧费、人工工资等。
三、集镇环卫服务收费标准:
1、主要马路沿街店面房140元-180元/年·间(其中餐饮业店面房180元-240元/年·间);
2、集镇居民户卫生费50-60元/户·年;
3、企事业及其它环卫有偿服务费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收费时间自2017年1月开始执行。
四、集镇环卫服务费收取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集镇各类生活垃圾清运、处置费用。收费工作具体由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落实。
崧厦镇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