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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档案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乡镇街道档案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虞档〔201625

 

各乡镇、街道:

现将《2016年度乡镇街道档案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2016年度乡镇街道档案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

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根据区委办〔201637号《关于印发〈2016年度乡镇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各乡镇街道档案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档案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省局“三大走向”为根本遵循,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档案工作意见精神,努力在档案依法治理、档案资源建设、档案利用服务、档案安全监管和档案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确保年度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考核对象

街道中心镇为百官街道、东关街道、道墟镇、章镇镇、丰惠镇、小越镇、崧厦镇;发展型乡镇为上浦镇、汤浦镇、永和镇、梁湖镇、驿亭镇、谢塘镇、盖北镇;生态型乡镇为长塘镇、岭南乡、陈溪乡、下管镇、丁宅乡。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设置

考核由组织管理工作、年度档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及加减分项目和否决指标等五部分组成,其中前三项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组织管理工作(10分)

主要考核各乡镇、街道档案管理网络健全和档案员队伍建设等情况

(二)年度档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70分)

主要考核各乡镇、街道各门类档案归档情况(20分);档案登记备份工作(10分)、数字档案室建设(10分);农村生活污水项目档案归档情况(15分);各行政村和社区档案年度归档工作(15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20分)

主要考核各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组织管理情况(2分)、信息公开情况(16分)和依申请公开事项受理及完成情况(2分)等进行考核。

(四)加减分项目考核

1.加分项目

12015年度被上虞区级及以上档案局表彰的各类先进单位(含行政村和社区),加5分,不重复加分。

2)档案移交列入年度计划并按时完成加2分。

3)本乡镇街道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部按要求进行档案管理登记、竣工验收申请登记,各加3分;项目档案竣工专项验收合格率达100%5分。

4)开展村级工程档案的监督和指导工作,成效显著的加5分。

5)当年度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成功创建省一级的加5分。

2.减分项目

1)本乡镇、街道的政府投资项目未按要求进行档案管理登记、竣工验收申请登记,每缺1只项目各减3分;未进行项目档案竣工专项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每缺1只项目减5分。

2因档案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区委、区政府相关督查等通报或被区档案局发文通报的,每起减5分。

3)档案目标管理等级复评未通过的减5分。

4)未按档案局相关工作要求报送各类报表及资料,每起减5分。

(五)否决指标

凡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被档案局立案查处并受到《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等处罚,年度考核不得分。

四、考核要求

1.各乡镇、街道根据区委办〔201637号文件精神,依照本细则进行自查自评。最高得分为100分,折算得分为1分。

2.各乡镇、街道在1215前将2016年度乡镇、街道档案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责任制考核分申报表(附件一),自查评分表(附件二)和加分项目及其它相关依据性材料报送区档案局审定。

3.区档案局根据日常检查、年度档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实绩,提出档案工作考核得分建议,报区考核小组审定。

4.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依法开展档案管理,加强档案业务建设,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扎实推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

5.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自查自评,申报考核实绩不得弄虚作假。

五、本细则由绍兴市上虞区档案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年度乡镇街道档案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责任制考核分申报表

22016年度乡镇街道档案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查评分表

 


 

附件1

2016年度乡镇街道档案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

目标责任制考核分申报表

乡镇街道:               (盖章)

 

申报

分值

 

区档案局

审核

意见

 

区考

核组

审核

意见

 

备注:此表于1215日前报区档案局。


 

附件2

2016年度乡镇街道档案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查评分表

乡镇街道(盖章):

考核内容及分值

考核细则及评分说明

自查情况

自评分

(一)档案工作组织管理(10分)

档案工作分管领导未明确的扣2分;人员调动未及时调整档案管理网络的扣2分。

 

 

新任档案人员未参加业务培训扣2分;档案人员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扣2分;未参加档案局相关会议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二)年度档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70分)

1.年度归档工作

20分)

完成2015年度各门类档案(文书、科技、会计、特种载体及业务档案)的归档工作并齐全完整的得20分。每一门类未完成归档的扣5分;发现一处应归未归的扣2分,扣完为止。

 

 

2.档案登记备份工作

10分)

按照虞档[2016]9号文件时间安排按时完成本乡镇街道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得10分;未按时完成扫描的扣5分;手续不全扣5分;未及时在档案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扣5分,扣完为止。

 

 

3.数字档案室建设

10分)

在室藏档案管理系统平台上完成本年度各门类室藏档案建设得10分。本年度室藏各门类档案(文书、科技、会计、特种载体)未完成条目录入每缺一门类扣2分;室藏文书档案未完成数字化的扣5分;未完成本年度室藏照片档案数字化(含数码照片整理)的扣5分,扣完为止。

 

 

(二)年度档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70分)

4.农村生活污水项目档案归档情况(15分)

已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全部按要求归档的得15分;归档率每缺102分,扣完为止。

 

 

5.行政村、社区年度归档工作完成情况(15分)

所属行政村(居委会)和社区全部完成2015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得10分,未完成一个行政村(居委会)和社区扣1分;扣完为止;

完成所属全部行政村(居委会)和社区2015年度归档的电子目录采集得5分,每缺一个行政村(居委会)或社区扣1分;扣完为止。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20分)

1.组织管理情况

2分)

分管领导、工作人员、责任科室、管理制度不明确的各扣0.5分,以书面材料为准。

 

 

2.信息公开情况

16分)

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不完善各扣1分;公开信息数量按季度计分,每季度无公开信息扣5分;公开信息1条至6条扣3分,7条至11条扣1分,12条(含)以上不扣分;未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并上网发布扣2分;已公开发布的信息每发现一处错误扣1分;扣完为止。

 

 

3.依申请公开事项完成情况(2分)

未按规定完成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受理、答复及上报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扣2分。

 

 

(四)加减分情况(提供相应的依据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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