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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官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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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居委、社区、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全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虞政办发〔2016〕237号)要求,决定在街道辖区全面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街道为基本单元,划分三级网格,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化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实现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基本建立,网格化消防工作责任有效落实,辖区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高,火灾数量明显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避免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成立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许国华为组长,街道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夏国君、街道党委委员、人武部长金谦、街道党委委员、百官派出所所长单建权、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何杰为副组长,成员由街道综治、民政、市场监督、安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于街道综治办,负责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开展。各村(居)、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三、消防安全网格化划分

   (一)“大网格”。以街道为“大网格”单位,由街道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消防工作,督促、指导“中网格”、“小网格”落实各项消防工作。

   (二)“中网格”。以村(居)、社区为“中网格”单元,成立以村(居)、书记、主任,社区主任为组长,两委干部、综治干部等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制定和落实本级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切实履行社区消防管理职责。同时,对“小网格”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三)“小网格”。以街区、居民小区、楼院、企事业单位为“小网格”单位,建立由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社会单位管理员、保安员、巡防员、居民楼(院)长、消防志愿者等组成消防工作小组,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宣传等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街道主要负责人是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由街道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明确至少1名消防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

  (二)街道综治办要组织治安巡防队员、基层治保员等综治力量,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街道民政办要将村(居)、社区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辖区市场监督所要按照行政管理职能,协助配合派出所,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街道安监所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派出所或区消防大队;百官派出所要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三)村(居)、社区。由联村(居)、社区组长为各中网格组长,负责指导督促各村(居)、社区做好消防工作,村(居)、社区书记、主任是“中网格”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同时确定1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建立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名单详见附件1)

   (四)居民楼院。居民楼院(小区)要建立由楼院长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人员由各村(居)、社区组织落实。

   (五)社区志愿消防队。负责做好社区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制定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灭火救援训练工作,参与处置辖区火灾等灾害事故的初期处置工作。

   (六)社会单位、场所。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五、工作重点

   (一)开展常态化检查排查。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村(居)社区、相关企事业单位从即日起要每周组织有关成员,对居民小区、辖区单位开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物业管理人员、社会单位管理人员、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要结合岗位职责,每天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做好巡查日志。各村(居)、社区、辖区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报告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对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给予配置。各村(居)、社区、相关企事业单位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满足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加大消防装备建设,按标准配足消防装备。

   (四)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各村(居)、社区要深化消防宣传活动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在每个季度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安全宣传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各村(居)、社区要依托服务中心、文化室,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消防部门开展的培训教育活动,提高消防管理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街道各办线、村(居)、社区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火灾防控的重要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对网格化管理的组织设立、力量建设、工作责任、工作机制、经费保障等作出明确规定,抓好落实。

  (二)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进一步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落实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整体合力。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街道将把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查考评中,定期检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村(居)、社区、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走过场,责任不落实的进行通报批评。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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