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精神,深入实施 “三强一制造”战略,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引导和激励我区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增强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上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虞政办发〔2012〕315号),经专家组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媒体公示,区政府决定授予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双阳风机有限公司、浙江运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3家企业“2016年度上虞区区长质量奖”荣誉称号,授予王国林、王淼根两名同志“2016年度上虞区质量管理标兵”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同时授予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上虞区质量进步奖”荣誉称号,同意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上虞舜和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阿克希龙舜华铝塑业有限公司、浙江晨辉婴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通过上虞区区长质量奖复评。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标杆示范作用,在质量工作中再创佳绩。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重视质量工作,注重典型培育和示范带动,切实推动“三强一制造”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区广大企业和管理者要认真学习受表彰企业、个人的质量管理先进经验,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坚持走质量效益型道路,不断追求卓越、提质增效,为上虞更高一轮的创新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2017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