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崧镇政〔2017〕7号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虞公治〔2016〕年198号《关于印发〈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持续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下发《崧厦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望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崧厦镇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崧厦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区府办《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区公安分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本镇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排查整治一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打击一批突出消防违法行为特别是消防控制室违法行为,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冬春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镇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人武部长、派出所长为副组长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法综治办。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
四、范围重点
全面排查整治大型商场、专业市场、社会福利机构、农家乐(民宿)、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其中以设有消防控制室的上述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排查整治对象。重点排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火源管控措施是否到位,消防隐患查纠机制是否完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职责分工
1、镇政法综治办。负责定期召集相关部门研究会商,全面指导、督促、协调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2、崧厦派出所。负责对相关部门、行业、领域进行消防排查整治业务指导、培训。牵头开展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3、镇农业农村工作办。负责牵头开展农家乐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4、镇人力社保和社救养老办。负责牵头开展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5、镇工业商贸办。负责牵头开展大型商场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6、崧厦市场监管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整治工作。
7、各村(社区)。负责对辖区内老年活动中心、庵庙、祠堂等场所开展整治工作。
六、工作措施
1、建立问题清单。派出所、政法综治办牵头组织对各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业务培训,明确排查内容和整改技术要求。相关部门根据前期掌握的场所信息,逐一开展排查。对排查发现的一般火灾隐患,督促单位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并督促指导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2、完善重点信息。要依照《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控制室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摸,摸清微型消防站、消防设施、责任人、管理人、消控室值班人、维保单位、联络方式等信息。2016年底前,摸清全镇大型商场、专业市场、社会福利机构、民宿、文化娱乐场所消防控制室极其从业人员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依法从严管控。各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在部门职责范围内采取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督促单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落实法定消防安全职责,重点督促整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未落实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等突出违法行为。对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或者隐患和拒不整改的单位,有关部门要移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严格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依法立案,并报告镇政府,提请挂牌督办。
4、推进标准管理。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明确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标准要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南》(DB33|T828.1-2011));要组织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分类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有关部门开展排查整治过程中,督促指导单位按照标准提升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关部门要在排查整治过程中,督促指导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开展区域联防,定期组织拉动演练。2016年度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建立微型消防站,排查整治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85%、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率达到95%。
5、组织督查验收。区级有关部门将结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对本镇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并通报。2017年2月20日前,各有关部门要完成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自评验收,区里将对自评验收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并纳入明年消防工作评价内容。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认识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复杂性、艰巨性,及时进行动员部署,认真查找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按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做好火灾隐患的检查和督促整改。要抓住苗头性问题,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等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2、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对本行业、本系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联合开展检查、执法,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3、做好信息报送。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收集汇总,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及时反馈进展情况。每月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清单》(附件1)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附件2)汇总至政法综治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