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6〕256号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方便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有关道路命名如下:
1.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起东直塘,西至进港公路,长3400米,宽9米段道路命名为“北塘东路”。
2.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起纬三东路,北至北塘河,长310米,宽7米段道路命名为“联塘路”。
3.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起纬三东路,北至凯德化工,长450米,宽5.5米段道路命名为“经一河路”。
4.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起铭阳公司,西至北塘,长260米,宽7米段道路命名为“北塘支路”。
5.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起兴欣化工,北至拓展路,长270米,宽5.5米段道路命名为“拓展支路”。
6.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起行政路,西至进港公路,长150米,宽7米段道路命名为“聚一路”。
7.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起经一东路,西至行政路,长180米,宽7米段道路命名为“聚二路”。
8.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起行政路,西至园区加油站,长100米,宽7米段道路命名为“聚三路”。
9.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起经一东路,西至进港公路,长277米,宽12米段道路命名为“聚四路”。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