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7〕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深化上虞区“无违建”创建“三比”竞赛考核评比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化上虞区“无违建”创建
“三比”竞赛考核评比活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各责任主体的作用,深化“无违建”创建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三比”竞赛推进“无违建”创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绍市委办传﹝2016﹞31号)和市无违办《关于印发绍兴市深化“无违建”创建“三比”竞赛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2017版)》的通知(绍市无违创办﹝2017﹞3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无违建区”创建标准为总要求,以“比热度、比深度、比强度”竞赛为总抓手,拉高标杆、补齐短板、精准发力,推动全区上下形成“无违建”创建工作“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确保2017年底20个乡镇、街道和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部达到“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标准,全区实现省级“基本无违建区”创建目标。
二、考评对象
20个乡镇、街道和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考评标准详见附件)
三、考评内容
(一)比热度,看工作是否积极主动
1.领导重视。主要考核有否敢于直面矛盾,主要领导是否亲自研究、过问、督查关键性问题;是否统筹推进创建工作;是否落实各项工作经费保障;是否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参与率、知晓率。
2.机制建设。主要考核属地党委、政府是否加强对控违拆违和“无违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四到位”、“三到场”、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创建基层违法建设长效防控“六化”机制,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是否实行“路长制”、建立路长牌。
3.严格缓拆标准。主要考核是否严格执行省、市缓拆标准,全面清理不符合缓拆条件的违建。
(二)比深度,看工作是否持之以恒
1.深入推进治危拆违行动。主要考核有否全面摸排存量违法建筑,对照问题清单精准拆违、销号管理;是否制订工作计划、下达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按计划推进拆违工作。
2.开展工业功能区整治。主要考核对企业违建是否摸排到位、建立问题清单;是否对照“六必拆”、“三处置”要求拆除(整改)到位;是否举一反三整治其他各类违法建筑。
3.深化“一户多宅”整治。主要考核农村生产生活附属用房是否按要求处置到位;建新拆旧房屋是否拆除到位;影响观瞻的建(构)筑是否整改到位。
4.深化农房确权确违。主要考核工作程序是否到位;村庄建筑五色分类标识图是否准确制作;“拆除、没收、缓拆、处罚”明细清册是否准确建立;农房登记发证是否按规定要求完成。
5.加强改造利用。主要考核拆后建筑垃圾是否及时清运;拆后建设是否及时跟进、项目建设是否按计划推进;拆后地块是否优先保障住房困难户审批建房。
6.精准管理。主要考核是否实行各项工作“挂图作战”;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台账;是否明确计划、明确责任人员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三)比强度,看工作是否攻坚克难
1.制订重点工作清单。主要考核是否立下重点工作军令状,理清各项工作责任清单。
2.强化曝光联审制度。主要考核是否建立典型违建定期曝光制度;是否落实“三改一拆”问责办法;是否落实党员干部“无违建”审查工作;是否严格执行“四不予”政策。
3.有力处置新增违建。主要考核是否及时发现新增违建;是否及时处置新增违建;是否执行新增违建责任追究制度。
4.提升信息化水平。主要考核是否建立镇级“无违建”创建“三比”微信平台,并及时向区级平台发送有效信息;是否认真执行违法建筑信息化“一张网”管理,拆违信息及时、规范输入上级系统;是否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安浙江APP等平台,建立健全举报渠道;是否运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推进控违拆违工作。
四、考评办法
在区“无违建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考评工作,由区无违办组织实施。
1.每日动态比较。各乡镇、街道和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利用“三比”竞赛微信平台及时发布“无违建”创建工作信息,及时掌握辖区内的工作动态,并向区级微信平台实时上传日常工作信息,如较大违建(200平方米以上)实时拆除动态信息、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和违建曝光件、领导批示件、交办督办件办理情况,转发(链接)基层综合性工作信息;区无违办负责统计分析面上工作情况,及时进行点赞、评论和指导,推动形成全方位、常态化、可视化的工作比较机制。
2. 每周排名公示。各乡镇、街道和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实行拆违进度日报制、周通报制,在内部形成“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区无违办每周对各乡镇(街道)拆违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督促工作推进。
3.每月考评通报。区无违办通过公开信访举报、实地明查暗访、数据随机抽查、信息统计汇总、民调测评等多种方式,每月开展一次综合考评。平时要加强工作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责任主体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扣分。动态反映的直观拆违面积应当与定期上报的拆违面积基本吻合,不吻合的,将组织人员开展拆违质量专项核查,并扣相应考评分。每月考评结果排出名次,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4.年终综合评价。根据每月考评成绩,综合社会稳定、宣传报道、服务大局、特色亮点等方面和“无违建”达标验收情况,形成年度考评成绩。
五、结果运用
1.对于连续2个月考评居末位的单位,要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对于连续3个月考评居末位的单位,要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分管领导采取组织措施。对相关部门未履行职责导致乡镇、街道和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考评扣分的,实行对等问责,视情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情况说明。
2.年度考评成绩作为各乡镇、街道和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关于“无违建”创建考核的主要依据。年度考评优秀的,由区委区政府以适当形式进行表彰;年度考评居末位且得分较低的,当年度“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验收予以一票否决。组织人事部门要把“无违建”创建“三比”竞赛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表彰惩处的重要依据。
附件: 上虞区“无违建”创建工作“三比”竞赛考核评分表
被考评单位: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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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要求 |
考评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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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热 度 (30分) |
领导重视 (9分) |
3分 |
属地党委政府一月一次听取“无违建”创建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体现决心、毅力和担当(要求有会议纪要、图像等资料),措施不到位的扣1分。针对突出性问题及时开展协调工作(指市区两级创建办明确要求落实整改的问题,以清单形式下达)(要求有协调会议纪要),未开展的扣1分。关键性问题由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过问、亲自督查,(要求有会议记录等资料),资料不充分、措施不到位、突出问题积累较多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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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统筹推进创建工作,把“无违建”创建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行谋划,与生态文明建设、企业转型升级、小城镇综合整治等相结合,增强主动性,打好组合拳,未统筹谋划的扣1分。人大、政协将“无违建”创建工作纳为年度重点监督内容,经常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专题视察活动(要求有会议记录,影像照片记录),未开展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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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
对“无违建”创建工作经费实行独立预算,每年落实会务安排、创建验收等日常经费和各类宣传经费,建立拆违工作经费“以奖代补”制度(要求有相关文件和支出凭证),未落实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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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形成年度宣传工作计划,未落实的扣1分。积极开展“无违建”创建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要求有相关文件、报纸等媒体宣传资料留存,在镇村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横幅、标语等),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每月在区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1次以上、每月向区无违办报送信息稿件1篇次以上,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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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要求 |
考评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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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热 度 (30分) |
机制建设(15分) |
2分 |
执行创建工作“双领导”工作责任机制,由党政“一把手”任双组长,建立摸排考核到位、政策指导到位、违建拆除到位、督查到位的“四到位”分工协作机制(要求有相关文件、工作记录等资料),“四到位”执行不到位的,每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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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执行“三到场”拆违工作机制,在违法建筑行政强拆时,包片领导、联村干部必须到场,执法力量必须到场,村主职干部必须到场(要求有相关影像照片记录),“三到场”执行不力的,每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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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
建立完善基层违法建设“六化”长效防控机制,形成制度体系,对“六化”机制每项内容有具体的要求,乡镇(街道)有相应的个性化措施,“六化”机制措施要求不具体的扣1分,缺乏相应的个性化措施的扣1分。严格网格化巡查制度,以村(社区)干部、乡镇干部为主体,确保每个村(社区)有1名网格员,巡查记录完善,巡查发现的问题有据可查,及时跟进,网格员不明确、巡查记录不完善的,每项扣1分。认真落实违法建筑“零报告”制度,未每天报送信息的,每少一次扣0.1分,最多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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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建立具备受理投诉举报、巡查发现、实时指挥、快速处置和督查反馈等功能的防违控违综合管理平台,且运行正常,未建立运行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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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1.制定方案。完善“路长制”建设,明确属地党委政府“一把手”为本辖区“总路长”,各级路长安排到位、履职到位(要求发文明确),未落实的扣1分。 2.建立路长牌。未建立路长制、未落实公示牌的,扣1分; 3.日常检查。路长对辖区道路开展动态检查,有相关工作台账,台账不全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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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缓拆 标准 (6分) |
6分 |
1.严格执行市定违建缓拆负面清单,对不符合缓拆条件的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清理,全部纳入拆违行动问题清单,一律予以拆除,未严格执行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 2.严格执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集中清理国土资源历史遗留积案与健全国土资源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机制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浙土资厅函﹝2016﹞867号)精神,开展卫片执法、裁执分离等积案处置,未按规定要求执行到位的,每件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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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要求 |
考评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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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深 度 (40分) |
深入推进治危拆违 (10分) |
10分 |
1.按照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下达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人,无方案计划、未下发文件的,扣0.5分。 2.围绕路边河岸违建、农村非法“一户多宅”、城镇建成区违建、企业违建等方面,精准摸排存量违建,按照“有坐标、有照片、有内容、有措施、有责任人”要求制作问题清单,问题清单不规范,摸排问题不全面,问题点不真实、不确切,动态上报不及时的,每项(处)扣0.5分。 3.对照问题清单不折不扣拆除违法建筑,实时建立销号清单,不按规定建立的,每起(处)扣0.5分。问题销号不真实的,被市级督查通报的每处扣2分。 4.有计划推进拆违,当月拆违量达到年度任务数15%以上的,得6分,达到20%以上的,得8分。虚报拆违面积的,每处扣0.5分。 5.村庄内有明显残旧不堪、存在安全隐患、明显倒塌危旧房的,每发现1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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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功能区整治 (8分) |
8分 |
1.建立清单。企业违建应摸尽摸,摸排不到位、底数不清的,每发现1处扣0.5分,未建立问题清单的,本项不得分。 2.整体清零。工业功能区违建按计划清零。制订拆除计划,按照“六必拆”、“三处置”工作要求完成任务,未按要求如期完成任务的,本项不得分;在整治期间,每发现1处未整治到位的扣0.5分。 3.举一反三。其他家庭作坊、小微企业、小工业集聚区参照工业功能区“六必拆”要求,处置到位,每发现1处扣0.5分。 4.整改提升。对简易棚、赤膊房等现象以及使用彩钢板、彩条布等有碍观瞻、影响市容市貌(乡容镇貌)材料建设的,每发现1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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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一户多宅”整治(5分) |
5分 |
1.附房整治。生产、生活附房未按国土要求处置到位的,每发现1处扣0.5分 2.附房整改。符合保留条件的,未进行刷白、瓦片化改造的,每发现1处扣0.5分。 3.环境提升。使用彩钢板、石棉瓦等有碍观瞻材料的建筑物(构筑物),每发现1处扣0.5分。 4.建新拆旧。严格按照私人建房审批资料,每发现1处建新未拆旧(应拆未拆房)的,扣1分。 5.其他须扣分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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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房确权确违 (5分) |
5分 |
1. 程序到位。农房确权确违工作程序要到位,五色标识图制作到位并经过公示,公示不到位的,扣1分;五色图绘制错误的,每处扣0.5分,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2.台账清晰。建立“拆除、缓拆、处罚、没收”明细清册。明细清册不完善或者实地检查存在差错的,每处扣0.5分。 3.登记发证。农房登记发证符合国土要求,未按规定时间节点、标准要求完成任务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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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要求 |
考评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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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深 度 (40分) |
加强改造利用(6分) |
6分 |
1.垃圾清运。拆后建筑垃圾在7天内清理完毕,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0.5分。 2.拆后利用。拆后地块及时利用,1000平方米以上拆后地块必须编制利用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无计划的每处扣0.5分。 3.改造建设。重点拆后建设项目按规定时间节点要求实施,未按照计划要求推进的,每次扣0.5分。 4.临时利用。暂时未安排建设项目的地块,未及时搞好围墙遮挡和临时绿化,未落实相应措施,产生脏、乱、差等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5农户保障。拆后土地未优先保障无房户、缺房户、危房户建房或无相关安排计划的扣0.5分。 6.项目推进。“三改”项目按计划推进,未完成月度工作进度要求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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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管理 (6分) |
6分 |
1.挂图作战。建立存量违建摸排和整治工作双进展图,建立重点拆后建设项目和拆改示范项目推进图,建立上级转办、交办、督办件的处置销号图。经检查核实未建立相应图表的,每项扣2分,图表数据更新不及时的,每图扣1分。 2.健全台账。整理完善“无违建”创建工作的各项基础性资料,未布置落实台账工作的扣1分;农村“一户一档”、城镇“一幢一档”、企业“一企一档”等台账资料每缺失1类的,扣1分,有错误的,每处扣0.1分。 3.明确计划。实行周进展、月计划工作上报制。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每次扣0.5分;未按规定完成计划任务的,每次扣0.5分。 4.落实责任。明确各项工作责任人,未明确各级责任人、无据可查的,每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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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扣分 |
(最多扣18分 |
1.单体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存量违建未摸排,被区、市级巡查发现或群众举报属实的,每一起倒扣2分。问题清单违建总面积未达到区定指导数的加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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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两路两侧等重点区域、重点类型违法建筑被市、区两级发现且未列入摸排问题清单的,每处扣0.5分。问题清单违建总面积未达到区定指导数的加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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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拆违进度缓慢,未达到上级要求,每周排名位于倒数第三的,扣2分;位于倒数第二的,扣4分;位于倒数第一的,扣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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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要求 |
考评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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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强 度 (30分) |
制订重点工作清单 (2分) |
2分 |
围绕年度创建目标,梳理形成重点工作清单(要求有相关文件、清单),未形成清单的,扣1分。每项重点工作都有工作措施、时间节点,并向区委区政府立下“军令状”,未及时立下军令状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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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曝光联审制度 (6分) |
6分 |
1.典型曝光。建立典型违建定期曝光制度,按规定上报市、区两级典型曝光案例,未达到要求的,每次扣1分。建立本级曝光制度,每月不少于1次,未有效落实的每次扣1分。 2.落实“三改一拆”问责办法,制订本辖区实施意见,未落实的扣1分。 3.配合做好控违拆违诚信管理办法相关工作,落实本辖区具体工作措施,未有效落实的每次扣1分。 4.落实联审责任。严格落实“无违建”审查,对党员干部严格执行“无违建”审查相关要求,及时向区无违办报送相关资料,未有效落实的每次扣0.5分。 5.实施不动登记“无违建”审查。根据区国土分局(不动产登记局)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现场踏看工作,对违建现象严格执行“四不予”措施,未有效落实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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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力处置新增违建 (8分) |
8分 |
1.及时发现。新增违建被区级以上督查、信访曝光发现的,每起(处)扣1分,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加倍扣分。 2.有效处置。新增违建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置到位的,每处扣2分;造成较大影响的加倍扣分。 3.责任追究。建立新增违建责任追究机制,未建立机制、未及时处理责任人的,本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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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信息化水平 (6分) |
6分 |
1.建平台。建立“无违建”创建“三比”微信平台,及时发布创建工作信息,按要求向区级微信平台发送有效信息每日2条以上(200平方米以上违建拆除动态必须上传)。未创建微信平台的,扣1分,动态信息发布不达标的,扣1-2分。对上级有关信息上报(摸排清单、每周工作计划,每周销号清单等)、资料收集提供等工作不配合、不支持的,每次扣0.5分。 2.重管理。认真执行违法建筑信息化 “一张网”管理,提供系统所需的违法建筑拆前、拆中、拆后照片和拆后地块规划、建设、管理信息,工作不配合、不支持、信息录入滞后、数据弄虚作假的,视情扣1-3分。 3.畅渠道。在镇村两级醒目位置运用电子屏、公告栏等发布新增违建举报电话,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安APP、智慧城管等信息平台,建立健全信息举报渠道,未有效落实的最高扣3分。 4.强手段。各单位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深入推进科技化建设,利用无人机技术推进控违拆违工作,未开展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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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啃掉 “硬骨头” (8分) |
8分 |
1.对于领导批示、上级交办、上级转办的问题,不按规定处置到位的,每起扣2分。 2.对于各级媒体曝光问题,未按规定时间或规定要求处置到位的,每起扣2分。 3.群众举报投诉件不按规定处置到位的,每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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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分 (最多不超过10分) |
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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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辖区内社会和谐稳定,无因拆除违法建筑引起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每发生一起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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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违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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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拆违量达到年度任务数10%的前提下,月度拆违综合排名前三位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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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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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上级媒体负面曝光的(不包括各地主动申请的),市级、省级、国家级主流媒体每篇次扣1分、2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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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上级媒体大篇幅正面宣传的(不包括专版的策划性宣传),市级、省级、国家级主流媒体每篇次加1分、2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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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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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色完成上级安排的接待任务和省、市、区领导的调研督查任务的,每次加1分,合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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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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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承办全市性工作现场会的,加3分;重点工作有成效,获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或在全市性会议上介绍经验的,加2分。(合并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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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树为市级“无违建”创建样板镇(村)的,每个加3分;有被评为市“三改一拆”先锋人物的乡镇(街道)每人次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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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列为重点拆后建设项目和拆改示范项目且按计划有效实施的,每个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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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违建”创建工作有特色有亮点,经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体研究讨论可视情适当加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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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 评分 |
目标创建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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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实现既定目标的,加10分;未实现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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