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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虞区2017年“五水共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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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2017年“五水共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党代会、区委一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快推进治水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升“五水共治”公众满意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五水共治”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创新之区、品质之城”总体定位,以推进截污清淤、水岸同治、统筹共治、长效管理为主要任务,全力打好劣V类、V类水剿灭战和“五水共治”持久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目标

以水质提升为核心,以“河长制”管理为抓手,全面清除河道淤泥存量,着力提高城镇截污纳管覆盖率,深入实施工农业污染治理,确保6月底前全区全域范围全面剿灭劣V类、V类水,水质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6%以上,建立小微水体河长制网格化管理,“清三河”成效全面巩固提升,“五水共治”综合考评排名进入全市前二位,勇夺“大禹鼎”

三、重点任务

(一)坚持以截污清淤为重点,着力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

巩固提升“清三河”成效。 严格执行垃圾河、黑河、臭河复查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评估。建立小微水体河长制网格化管理,推进以小沟、小渠、小溪、小池塘为主体的小微水体整治和责任制落实,6月底前,全区小微水体全面剿灭劣V类、V类水,基本消除感官污染。加大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积极开展生态休闲示范河道创建,推进各类自然水体连通工程,构建良好的水生态系统。全区完成河道综合整治25公里。

精准提升重点断面水质。进一步健全水质监测考核体系,完成1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优化增设全区镇村水质监测点和乡镇之间出入境断面并加强水质监测和通报。全力推进“VIV”提升工作,确保22个市级考核断面彻底剿灭V类水,-Ⅲ类水断面达到19个,水质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6%以上,交接断面考核结果达到优秀平原乡镇水质达标率力争达到72%以上,山区乡镇和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确保稳定在100%

扎实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全面加强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全力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2017年,全区新建城镇污水配套管网50公里,新增日均生活污水纳管量7000吨,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区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提高到75%以上。大力推进城镇雨污混接专项整治,全面解决城镇新旧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服务业、有污水排放的小行业等污水管网渗漏、破损、错接、混接的突出问题。

切实抓好河湖清淤(污)。科学开展河道清淤,优先安排平原河网地区劣V类、V类水体清淤项目, 确保6月底前完成河湖清淤320万立方米。针对淤泥成分、水域特点等,科学合理选用清淤方式,提高清淤科学化水平。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深化整治入河排污(水)口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依法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建立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公布入河排污口名单,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全面清理非法、设置不合理或无法达标排放的排污口。对保留的排污(水)口实施“身份证”管理,并入基层河长巡查的重点内容;对偷设、私设的排污口、暗管,一律封堵;对污水直排口,一律就近纳管或采取临时截污措施;对雨污混排口,一律限期完成整改。

(二)坚持以水岸同治为目标,着力推进水污染源头治理。

深入开展工业污染整治。全面完成“四无”企业(作坊)整治,全年完成特色行业整治11家。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淘汰落后产能企业(项目)50个,关停和整治存在问题的“低小散”块状行业企业(作坊)300家。推进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8家,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下降5%以上。

深入开展化工、印染行业整治提升。全力推进化工、印染行业整治提升,2017年底,印染行业完成22家企业整治提升工作,培育年产值超10亿印染企业1家以上;化工行业完成3家企业关停退出、80家企业改造提升,推进20家企业搬迁入园、7家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培育年产值超10亿元化工企业12家以上,新增化工上市企业1家,实现全区化工、印染行业提档升级

深入开展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集中治理各类工业园区水污染,2017年底,所有工业园区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或污水统一纳入排污管网。全面完成园区内部污水管网改造,所有企业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实现全部纳管、雨水外接,印染、化工、造纸、制革等重点行业废水逐步实施输送明管化,市控以上重点企业雨水排放口全部安装自动监控系统,国家级、省级园区全面实施循环化改造。

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禁限养区制度成功创建省级美丽生态牧场5个、市级11个,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测土配方面积65万亩、病虫害统防统治19万亩,完成化肥减量435吨、农药减量15吨,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处置率分别达到70%90%以上。深化水产养殖水污染治理,完成稻鱼共生轮作减排500亩、淡水增殖放流1600万尾,3月底前完成水上违建船屋清除、非封闭型水域河蚌清养、违规养殖设施清理,6月底前完成水域内其他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杂物的清障,推广“洁水养殖”。

深入开展农村污染治理。全面开展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优化提升行动,加快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新模式,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体系建设,确保建制村生活垃圾集中有效收集处置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全面加强泥浆、污泥处理处置。加强泥浆、污泥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管理,建成区污水处理厂和覆盖全区所有造纸、印染等行业的污泥处置设施。加快推进泥浆、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泥浆和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河道、湖泊等。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

全面加强地下水保护。严格实行取水许可,严控地下水超采。加大地下水污染防治力度,到2017年底,印染、化工(包括已关停、停产整治的)等重污染企业地下废水池全部完成排查整改,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全部实施封井回填,垃圾填埋场渗漏隐患全面消除,工业企业地下水影响分级管理体系全面建立,公布污染地下水重点工业企业名单和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开展地下水污染场地修复试点工作。

(三)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着力推进“五水”统筹共治。

大力实施防洪、排涝重点工程建设。实施十项百亿重大水利工程,继续加快推进世纪新丘治江围涂工程、虞北平原滨江河—沥北河整治工程、四明湖下游综合整治一期工程、虞东河湖综合整治工程、曹娥江“一江两岸”景观工程(二期)、姚江上游西排工程等续建工程,启动东关片排涝整治工程、崧北河综合治理工程、曹娥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上虞段)等新建项目;抓好小流域治理和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完成水库除险加固1座,整治山塘14座;加快推进暴雨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工程,重点完成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达到60%以上;提高区域整体防洪排涝能力,整体提升水利基础设施供给水平。

大力实施城市排水、防涝基础工程建设。积极构建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2017年全区完成综合整治城市河道1条,建设雨水管网20公里,提标改造管网15公里,雨污分流改造管网20公里,清淤排水管网200公里,增加城市内涝应急设备0.2万立方米/小时,清除易涝积水点1处,全区基本消除易淹易涝片区和影响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严重内涝灾害现象。

大力实施供水提升工程建设。实施上虞区原水管道复线工程、东三环快速路(迎宾大道-百夹路)DN1000供水工程、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新建供水管网10公里,改造供水管网15公里,完成6个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新增改善灌溉面积3000亩,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2017全面实施一级保护区物理隔离和短信提示,完成所有可实施区域水源保护区生态防护带外围的铁丝网隔离工作;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有效保障饮水安全。

大力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屋顶集雨等雨水收集系统建设60处,改造节水器具2000套,改造“一户一表”500户,机关单位创建节水型单位比例达到30%以上。切实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率和企业中水回用率,创建节水型企业3家,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以上。

(四)坚持以长效管理为根本,着力推进机制优化创新。

进一步完善“河长制”长效管理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河长制配套机制。各乡镇、街道建立本级“河长制”管理办公室,深入实施“一河一策”治理,全覆盖落实河道保洁,严格执行河长巡查制度。加快构建基层治水网络,建立小微水体河长制网格化管理,健全河道巡查员、网格员体系。全面落实河长通APP巡查管理系统应用,推广“绍兴河长”、“上虞河长”微信公众号、河长微信群等信息平台,提高河长巡河效率、方便公众参与监督。

进一步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机制。6月底前,全面完成201675个治理项目的验收并及时运维到位。结合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优化提升行动,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回头看”,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实施“一村一案”,确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实现长效管理。

进一步落实规模畜禽养殖场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线下网格化巡查与线上智能化防控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全区50头以上规模化养猪场纳入在线智能化防控平台,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畜禽污染防控网格化巡查制度,确保不发生超养、新养、禁限养区复养等现象。

进一步推进全民治水参与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治水宣教活动,宣传“五水共治”的美好蓝图、有效举措和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大禹治水精神和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形成政、企、民合力共治的良好格局。深化载体建设,深入实施“党员干部护水日”、“团员青年护水日”等活动,依托工青妇和民间组织,不断壮大治水志愿者队伍,推动镇村基层组织广泛开展治水工作。加强舆论引导,鼓励群众开展全民监督,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引导群众增强主人翁意识,争做治水参与者、推动者,着力构建“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治水行动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鼓足干劲。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全面夯实治水责任。特别是在劣Ⅴ类和Ⅴ类水剿灭行动中,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排头兵作用,领衔制定工作方案、排出治理项目,并负责指导督促、跟踪落实。要坚决消除应付心理、畏难情绪,化被动为主动,变压力为动力,咬紧牙关、克难攻坚,切实增强治水的自觉性、责任心和使命感,以最佳的精神状态、最大的工作力度,全面加速打赢劣Ⅴ类和Ⅴ类水剿灭战,全力打好“五水共治”巩固战、攻坚战、持久战,争创全市治水样板。

(二)健全机制,合力推进。要建立区领导及区级部门捆绑式挂联“两区”、乡镇街道剿灭劣V类、V类水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推动所挂联乡镇街道如期完成剿灭工作目标任务。要建立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级河长或联系领导负责定期召集责任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召开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听取进展情况和分析存在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建立流域协调制度,强化上下游、左右岸、相邻乡镇街道的协调联动。区治水办要加强对治水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五水共治”工作。

(三)强化督查,严格问责。要健全各级领导和河长定期督查、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常态督查、区委督考办重点督查、治水办和各牵头部门专项督查相结合的督查机制,对一些重点问题、突出问题,要在媒体公开曝光,确保督查暗访常态化、精准化。要突出重点,科学、精准制定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实现奖优罚劣、以考促治的目标。要切实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实行乡镇、部门对等问责,对因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特别是影响全区劣V类和V类水剿灭工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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