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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政〔2017〕7号
各行政村、全体机关干部:
为进一步深化全区“河长制”管理,确保到6月底前,实现全面剿灭全区劣5类水的目标,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现有“河长制”管理工作基础上,把管理目标和责任向下延伸到小河、小水沟、小水渠、小溪、小池塘等小微水体,全面建立“小微水体”河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对此,为更好完成既定目标任务,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小微水体”水质地毯式摸排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排查主体
由联村片长牵头,联村组长和联村干部配合,各行政村负责做好本行政村区域内的“小微水体”摸排工作。
二、排查时间
截止到3月13日星期一中午12点前。
三、排查对象与内容
各行政村所辖河道、湖泊、山塘水库、沟渠及小河、小水沟、小水渠、小溪、小池塘等所有小微水体。
四、排查要求
(一)各行政村主职干部、全体机关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治水为发展、治水为自身的工作理念,从传统注重大水体治理和断面治理转向包括小微水体在内的全域水体、流域统防统治。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广泛营造大会战氛围。
(二)3月13日前,各行政村要以自然村为最小作战单元,组织力量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全覆盖,既要排查辖区内的江、河、湖、库等大水体,也要排查小溪流、山塘水库、排渠、小区内河及门前屋后的池塘、沟渠等小微水体,要全面摸清IV类、Ⅲ类水域范围,调查分析每个IV类水体原因。
(三)制定“一水体一策”提升方案,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区委区政府要求6月底前剿灭全区劣5类水,结合丁宅乡实际,到6月底前全乡区域内要全面消灭IV类水,9月底前全乡区域所有水体要确保稳定在Ⅲ类水,争取提升到Ⅱ类水。因此在3月19日前,各行政村要根据水体污染原因分析和污染源调查结果,精准制定消灭每一个IV类水、提升Ⅲ类水体的方案,要明确项目表、时间表、责任表,制作作战图,明确作战计划和作战方案,作战图上要定位每一个IV类、Ⅲ类水体和范围。
(四)各行政村要认真如实开展调查摸排工作,上报的资料要力求全面准确,禁止漏报,同时要根据水体治理难度排定每个IV类水体治理完成时间和Ⅲ类水体治理提升时间,2017年6月底前全乡区域要基本消灭IV类水体,9月底前全乡区域所有水体要确保稳在Ⅲ类水。
丁宅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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