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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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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政〔2017〕8号

   

各办站、丁宅乡学校、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部署落实省、市、区综治委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集中整治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不断推进“平安上虞”、“法治上虞”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乡校园及周边的实际情况,现就集中开展2017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在丁宅乡学校(幼儿园)全面排查治安与安全隐患的基础上,相关责任办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行动,对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文化环境、社会治安的重点地区和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形成强力监管和严厉高压态势,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长效管理机制,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维护学校及周边良好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专项行动在乡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事务办)牵头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效果评价等工作。各有关办站负责对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治安进行综合治理。

三、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部位是丁宅乡学校和幼儿园周边地区。整治重点内容是:

1.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一是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教唆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开展禁毒、禁赌及扫黄打非宣传教育;三是高度重视校园“三防”建设,严格按照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浙公通字〔2015〕85号),进行“三防”配备。

2.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一是对各类学校周边现有交通设施及标识、标志进行一次排查,按相关要求合理规划、设置交通警示牌、斑马线、减速带和停车场地等交通设施;二是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学校门口的接送点要配备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三是学生对接送车车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问题车”上路和超载现象发生。

3.校园及周边经营秩序。一是规范文化娱乐场所经营秩序。清理整治校园周边娱乐场所,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室、歌舞厅、音像制品店、成人性用品店及非法印制品的书店等,依法关闭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电子游戏厅、网吧。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等行为。二是规范餐饮经营秩序。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依法清理、取缔非法经营的饮食、食品等场所和占道经营的游商摊贩。

4.校园及周边防溺水安全预警。按《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虞政办发〔2012〕19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联动机制,强化落实重点水域管理措施,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杜绝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5.加大清理校园周边违章建筑、垃圾死角,整治影响师生健康的噪音、空气污染等问题,及时化解校内外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校园稳定。

四、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时间从3月至12月底结束,分研究部署与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整章建制、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35331

学校(幼儿园)根据要求,及时制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举措。同时,对校园及周边治安和安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收集有关信息,建立隐患台账。

第二阶段:实施整治阶段。(41430

乡社会事务办把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汇总后,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建档,并按职责分工,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对于一般性问题要立即整改,确需由多个办站共同配合的,作具体说明后,牵头召开各办站分管领导整治工作协调会议,组织力量抽查隐患整治情况,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5112月上旬)

乡社会事务办对整改情况进行研究、分析,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完善长效保障机制。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2月中旬至12月底)

乡领导小组将组织各办站负责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整治和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和秩序是我乡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办站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办站务必高度重视,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推进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管理责任,要将整治责任落实到具体办站和责任人,并进行跟踪督察,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舆论氛围

要利用广播、网络、横幅等媒体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工作情况。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和乡宣传办联系,及时报道典型案例和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全乡积极配合、共同参与、高度关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良好氛围。

(三)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要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区级有关办站要认真履行好相关职责,大力支持,学校(幼儿园)要主动联系配合,强化协调联动,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创设良好校园环境。

 

附件1: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状况摸底排查表

附件2: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情况表

 

 

丁宅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5日


附件下载:附件:丁政〔2017〕8号丁宅乡2017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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