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丁政〔2017〕9号
根据省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乡的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决定从3月15日开始,全乡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注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 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国内禽流感、口蹄疫病原流行更加复杂,血清亚型多,流行毒株多,分布范围广。人畜共患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内布病一类地区的家畜感染率居高不下,奶牛结核病个体阳性率较高。二是全国H7N9流感病毒污染面仍在不断扩大, 血清学阳性在养殖户检出较多,尤其是今年1月在广东省发现H7N9变异毒株,对鸡呈现高致病性,防控形势更加严峻。三是省内部分养殖场口蹄疫、禽流感免疫抗体合格率低,受H7N9疫情影响,家禽压栏量大面广,不少家禽超出免疫保护期,一些养殖场户放松饲养管理,发生疫情的隐患进一步加大。
各行政村、各畜禽养殖场(户)务必充分认识春防工作的重要性,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面落实春防各项措施,保质保量完成春防工作。
二、明确任务,确保免疫进度和质量
(一)春防时间
本次春防从时间上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3月15日—4月10日,对社会散养户集中免疫注射猪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和禽流感的首免。第二阶段从4月11日—4月30日,集中免疫注射牛、羊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和禽流感的二免。第三阶段从5月1日—5月31日,开展对散养犬类狂犬病的集中免疫注射。
(二)免疫程序
生猪:社会散养生猪(一个月龄以上到出栏前30天)均应同时“一猪三针”(猪口蹄疫、猪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分点注射。生猪春防集中免疫后,采取月月补针的办法,确保每头生猪达到二次免疫。
家禽:社会散养家禽(10日龄以上到出售前30天)均应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间隔20-30天再作第二次加强免疫。
牛、羊:牛(3个月龄以上)羊(1.5月龄以上)均应注射牛羊口蹄疫O-I-A三介疫苗,羊分点同时注射小反刍兽疫疫苗。成年牛羊免疫一次,而幼龄牛羊间隔20-30天再作第二次加强免疫。
犬:一个月龄以上的健康犬只,一律免疫注射犬狂犬病弱毒疫苗。
(三)免疫质量要求
1、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狂犬病、小反刍兽疫应免的免疫密度均要求达到100%;
2、所有动物免疫接种前必须是健康的,同时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猪、牛、羊二免后应佩带二维码免疫耳标;
4、免疫情况如实登记,有关人员签名,建好免疫档案备查。
三、加强监管,切实提高规模养殖场免疫效果
各行政村对辖区内的自免养殖场进行审核和备案,原则上规定规模养殖场需常年存栏畜禽200头(羽)以上、牛20头以上可以自免。各行政村应加强对规模养殖场防控工作进行监:一是将防控通知书下发到各场;二是督促规模养殖场及时做好畜禽免疫注射,及时到区畜技中心领取疫苗和免疫耳标,督促规模养殖场规范建立养殖档案(包括免疫档案);三是督促规模养殖场开展免疫自查,要求自免场每年至少一次(大场二次以上)进行免疫抗体监测,逐步达到自免自检(测)自纠;四是督促规模养殖场加强饲养管理,加强消毒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防控措施落实。各行政村应做好动物防疫物资的应急储备和管理。各行政村要做好对本行政村区域内的散养户的防疫工作,要及时组织人员协助防疫员对本村进行挨家挨户防疫,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并要做好防疫档案台帐,并审核签名。要落实好协助防疫员人员的小工工资。
四、结合春防,搞好动物疫情普查和畜牧生产调查
各行政村应通过春防踏栏检查,对当前的动物疫情和畜禽实际存栏作一次全面普查,掌握疫情动态和畜牧业生产实际情况,如发现可疑疫情要迅速上报快速处理,对畜牧生产的现状和全年发展要进行认真分析,做好生产调查,要求调查报表认真汇总,数据正确,不虚报、漏报。
五、严格自查,及时总结上报
春防每个阶段免疫结束后,各行政村要在散养户免疫登记审核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力量对各防疫片的实际免疫情况开展抽查,对发现伪造数据和免疫密度、骗取免疫劳务费等违规行为,要给予纠正和严肃处理。春防各阶段结束后,各村分别于4月15日、5月5日、6月10日将各阶段防疫汇总表上报乡农技中心。区防指办将对春季防控情况进行督查。各行政村要做好迎检工作的准备。
丁宅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