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崧镇委〔2017〕62号
镇机关各办、中心:
为有效落实河道保洁管理责任,提升水环境质量。经研究,决定建立机关干部巡河(塘)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在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建立机关干部巡河(塘)制度,进一步摸清镇域所有水体的水质现状,切实做到监督全覆盖、无盲区,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剿灭劣V类水、V类水工作任务,确保镇域河道水质有明显提升。
二、具体内容
1.建立“巡河员”队伍。要求由片长牵头,将所联村内的河道巡查任务分配到每一位驻(联)村干部,确保人人都是“巡河员”。
2.明确“巡河员”职责。“巡河员”为责任河道管理主要责任人,具体承担河道以下职责:
①要求每周巡河不少于两次,原则上利用每周三、周六的非工作时间,各开展一次巡河,重点检查河道水岸保洁、清障禁养、沉船清理、晴天污水直排及各类标识标牌设置(河长牌、排污口标牌等)等情况;
②督促河长开展APP巡查;
③及时落实上级检查及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整改,并做好存在问题处理的跟踪与落实工作;
④做好群众保护河道等宣传教育工作。
3.强化“巡河员”督查。为确保巡河(塘)制度有效落实,明确“两个督查”:
①片内督查:以片为单位,建立片内巡河(塘)微信群,进一步加强片内联系督查,要求“巡河员”将巡河发现的各类问题第一时间传至群内,确保巡查有成效、整改有成果。
②镇级督查:由镇督查办牵头,建立机关干部巡河(塘)微信群,要求“巡河员”巡河(塘)时将河道情况拍照上传至微信群,确保切实巡查到位;镇督查办、纪委也对河道保洁及巡河(塘)情况作为今年的督查重点,不定期开展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鼓足干劲。全体机关要进一步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全面夯实治水责任。特别是在劣Ⅴ类和Ⅴ类水剿灭行动中,必须认清“巡河员”责任,坚决消除应付心理,切实增强治水的自觉性、责任心和使命感,充分发挥自身作用,扎实做好日常巡查、宣传引导等工作。
2.健全机制,合力推进。建立片内巡河(塘)定期汇报制度,由片长负责定期召集片内驻(联)村召开片内巡河(塘)工作会议,听取每一位驻(联)村干部的巡河情况,重点分析巡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查处、早整改。
3.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建立巡河(塘)工作定期督查、常态督查、重点督查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明确因河道巡查、保洁、监管不到位,(1)被省、市、区等上级通报及媒体曝光的,责任“巡河员”相应扣减考核分3分/次、2分/次、1分/次;(2)被镇级通报批评的,责任“巡河员”扣减考核分1分/次。同时,将切实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因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主动,特别是影响全镇劣V类和V类水剿灭工作的,镇纪委将进行约谈,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崧厦镇机关干部“巡河员”工作责任分配表
中共崧厦镇委员会
崧厦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日
附件下载:62号170504关于建立机关干部巡河(塘)制度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