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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北镇关于深化推进“全科网格”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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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镇委[2017]50号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区委办〔2017〕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向纵深发展,实现“两网融合”、建成全科网格,充分发挥网格员队伍作用的工作要求,为镇“四个平台”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现就深化我镇“全科网格”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网格设置

    2015年4月,盖北镇根据《关于实施全区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进一步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通知》(虞综治〔2015〕4号)文件要求,全镇共划分、上报网格20个。今后,各条线网格划分均以此网格为准,任何条线都不得以村、片区以及管理功能划分各类网格。网格确需调整的,应由村向镇党委政府提出申请,经审核报上级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明确网格队伍

按照“1+1+1+X”的要求配足配强网格队伍,每个网格配备1名网格指导员、1名网格长、1名专职网格员和若干名兼职网格员。

1.网格指导员。由镇驻村干部担任(联村片长不担任网格指导员)。网格数与联村干部人数存在差异的,可综合考虑网格实际情况,由一名驻村干部兼任多个网格指导员或多人共同担任同一网格的指导员。

2.网格长。网格长原则上由村主职干部担任,网格数多于主职干部数的,可由同一网格内的专职网格员兼任。

3.专职网格员。网格员由原从事各线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村两委会成员担任,也可以由村从大学生村官、村级后备干部及其他热心村居事务人员中推荐,报镇党委、政府审核同意进行聘用。各村指定其中一名专职网格员作为村级网格专管员,专门负责村平安建设信息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及网格化管理工作日常事务,切实把网格内的人管住、事管牢、物管好。专职网格管理员确定后,必须由其本人开展工作,不由他人代为工作,一经发现他人代为工作的,由所在村立即予以调整。

专职网格员配备条件:原则上年龄45周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序,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会电脑操作;熟悉所在网格的情况,人系关系好,有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能自觉服从工作安排,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和违纪纪录。如有志于网格事务管理并精通电脑操作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兼职网格员。由网格长从村后备干部、党员骨干、村居民代表、小组长、“两代表一委员”、平安志愿者中招募,由村审核后报镇审核公布。兼职网格员应热心村公益事业,经常性配合参与村事务,能熟练使用“平安浙江APP”、微信等通信软件,对网格事务进行辅助。

三、明确网格职责

明确网格是在村以下划分的社会治理基本工作单元,在村党组织、村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是现有管理格局的合理延伸。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人即是村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总负责人,同时统筹管理相应网格事务,根据工作需要做好网格事务的落实和对接。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在接受村两委统一领导的同时,要按照村条线业务分管干部的工作部署,具体开展好条线网格化工作。网格指导员具体指导督促网格完成上级下达工作任务。各网格队伍成员按照《盖北镇网格岗位职责》开展具体工作(附件1)。

四、明确信息报送

1.信息采集。网格信息采录的范围主要是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的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基础信息主要包括网格内人口、家庭、出租房、庵堂庙宇、企业、超市、小店、小作坊等基础信息和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物品的基本情况,由专职网格员负责录入和更新。动态信息主要包括检查巡查情况、安全隐患、矛盾纠纷苗头、违法犯罪线索、重点人员动态、环境卫生、违章建筑等信息,由网格长、专兼职网格员或群众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通过“平安通”、“平安浙江APP”、短信、电话或书面形式上报镇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动态信息内容要求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基本情况以及现场照片等,便于及时将信息梳理、归总、登记。为增强群众互动,将在网格信息牌公布专、兼职网格信息员基本信息、联系方式、拓宽群众信息上报渠道,及时发现、处置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

2.分类处置。镇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以下简称指挥室)对上报的网格信息进行梳理、登记后,按照“属地、分级、分类、分线”处置的原则,依托“四个平台”,进行派单处理。属于村解决处置的事项,分流派单给各村;需镇级层面解决处置的,由镇指挥室根据职能分流派单给相应的平台(办、站、所、中心);对镇级无法办理,需区级有关部门办理的,报请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上报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各村、平台(办、站、所、中心)在接到交办事件后,应及时处置,对确认不属于本村或本平台(办、站、所、中心)职责范围的事件,应先提供书面依据,经镇指挥室审核同意后回退事件,中心重新分流派单。

3.限时办结。根据事件情况,各村、平台(办、站、所、中心)在接到交办事件后,需在24小时内受理。一般事项要求在7日内办结,如遇复杂事项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5日(到期前需在事件办理项注明延长原因)。在办结后需1个工作日内报镇指挥室,并将处置结果向事件发生网格的网格员或爆料群众做好沟通反馈,对处置结果进行满意度评价。

五、明确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科网格建设的领导,镇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法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镇全科网格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网格办),设在镇政法综治办,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科网格建设统筹、指导、协调等日常工作。各村要制订全科网格建设的具体方案,成立由村党组织、村委会为组长的全科网格建设工作小组,镇各条线、部门派驻机构要明确人员,全力指导推进村全科网格建设。

2.科学安排进度。镇属各条线要加快业务条线网格化工作整合,统筹网格工作经费,明确网格工作清单,指导督促村充分合理整合原有协辅人员,确保应纳尽纳,应整尽整。各村要严格按照要求,明确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人员,具体分类明确人员报酬和补贴。各村要在5月27日前,向镇指挥室上报网格指导员、网格长、专职网格员(村网格专管员)、兼职网格员人员名单(附件2)。镇指挥室要对上报人员进行审核把关,并及时予以公布。同时制订分类培训计划,对全镇网格指导员、网格长、专职网格员进行分批培训。

3.加大督查检查。为保障全科网格建设运行到位,镇抽调人大、纪检、组织人员,成立专项工作督查组,对各村全科网格建设和网格信息事件流转处置情况进行定期督查,每半月组织开展一次督查,并进行通报,通报结果列入镇对村、办站所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件1:网格岗位职责

附件2:盖北镇网格队伍信息登记上报表

附件3:盖北镇各村网格划分表

 

 

 

中共上虞区盖北镇委员会         上虞区盖北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0日

附件1:

网格岗位职责

 

网格员(网格长、专职网格员)要积极履行职责,勇于承担义务,努力当好“六大员”,切实把网格内的人管住、事管牢、物管好。

1.信息采集员。走访网格居民群众,采集网格内的人口、家庭、房屋、单位、设施、场所等基础信息和困难群众、重点群体动态信息,并录入平安建设信息系统,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2.宣传服务员。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为群众提供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建房审批等基本公共服务以及生产、生活性服务政策指导

3.矛盾调处员。排查上报婚姻邻里、经济劳资、征地拆迁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和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上访、群体性事件和苗头,本人无法化解的,通过信息系统上报。

4.安全巡查员。巡查上报恐怖、邪教组织和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盗窃等暴力犯罪活动的苗头事件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及线索;排查上报火灾、交通事故、生产事故、环境污染、自然灾害、群体性活动等方面事件和水、电、油、气、线及其他公共设施存在的隐患问题。

5.行业监管员。检查上报网格企业、学校、建筑工地、酒店餐饮、市场商场、车站、洗浴足浴、KTV、网吧、寄递店、出租房等行业场所在治安、消防、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隐患问题;排查上报淫秽色情表演、制售盗版书刊光盘、销赃窝点或从事传销、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禽畜私屠滥宰等活动。

6.村镇管理员。排查上报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危旧房屋、河道污染、乱倒垃圾、乱堆乱放、乱涂乱贴、乱停乱靠、占道经营、乱葬乱埋等影响镇容村貌情况。

网格指导员:向网格员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政策、文件、精神和要求;督促网格员抓好网格信息事件采集上报和上级交办、群众反映信息事件的受理、办理;指导协助处理网格中较难解决的事件问题;协助做好网格员的思想教育、作风管理、检查考核等工作。

网格长:除履行好“六大员”职责外,全面负责网格工作的落实,加强网格间的工作协调,保持与专兼职网格员的经常性联系,抓好网格工作的日常管理、协调、检查、督导等工作;做好网格与村居、乡镇街道的工作对接,牵头协调处理网格工作中遇到的事件信息,涉及重大或无法处理的及时村两委讨论并及时上报乡镇街道综合指挥室,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召开网格民情分析会,分析研究网格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意见;组织开展网格志愿服务、宣传教育等活动;完成乡镇街道、村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件下载:2017-50附件3.doc
附件下载:2017-50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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