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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陈政[2017]18号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落实全区城乡环境提质年的重要内容,是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重要举措,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途径。为科学、有序、高效推进我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陈溪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意见加以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打造美丽乡村为目标,总结2016年垃圾分类试点村的工作经验,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扩面工作,为建设“山水风情小镇、休闲养生福地”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积极构建“户分类、村收集、乡分拣、区处置”体系,使分类区域达到群众受益全面、设施覆盖到位、处理运行正常、减量效果明显、资源循环利用的目标。2017年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垃圾源头分类的质量和水平有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按照“就近便利、相对集中”的原则,综合建制村地理位置、人口数量、交通条件、垃圾产出和辐射范围等因素,在陈溪垃圾中转站内设置生活垃圾分拣站;分拣站建设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分拣清运和回收利用等配套设施。

(二)统一标准,规范分类。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农户源头按可烂垃圾(即厨余垃圾,也称有机垃圾)和不可烂垃圾“两分法”进行分类;分拣站按可烂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进行分类。

1.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玻璃、金属和织物等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

2.可烂垃圾(厨余垃圾、有机垃圾)。是指可堆肥的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腐烂瓜果、动物内脏、零食碎末以及作物秸秆、枯枝烂叶、谷壳、笋壳、残次水果和饲养动物粪便等生活垃圾。

3.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质。包括废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家电类、过期药物和过期化妆用品等。

4.其他垃圾。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包括卫生纸、纸巾、烟头以及少量砖瓦、陶瓷、渣土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三)分类收集,密封清运。按“四分法”的统一标准,建立“户分、村收、乡集”的收运体系。农户按“两分法”即可烂垃圾和不可烂垃圾进行源头分类,统一配置1套连体式分类垃圾桶;实施村按“两分法”按需配备240L分类垃圾桶,用于分类投放,由村负责将垃圾分类收运至分拣站;分拣站负责对垃圾按照“四分法”进行二次分拣,并设置可烂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临时存放点;乡政府负责统一配置垃圾分类清运车辆,做到分类清运、密封清运,防止垃圾清运过程中跑冒滴漏造成二次污染。

(四)灵活多样,科学处置。各村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对垃圾进行分类科学处置。

1.可回收物处置。可由农户自主分拣交售,也可由村为单位,与废旧品回收公司签订定期收购销售合同,及时回收处置。

2.有害垃圾处置。根据有害垃圾处理的规定,乡将确定具有有害垃圾(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上门定时收运处置。

3.其他垃圾处置。按原有垃圾处理体系和模式,进行焚烧处理。

4.可烂垃圾(厨余垃圾)处置。乡将可烂垃圾桶装集中存放在分拣站(或中转站),由区环卫中心将可烂垃圾清运至上虞区餐厨垃圾临时处置中心进行处置。

(五)注重环保,资源利用。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过程中,要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在分拣站设置一个污水储蓄池,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清运处置单位定期处理可烂垃圾,其他垃圾处理体系由区环卫中心收集进行焚烧或填埋。

(六)健全制度,长效管理。为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保持常态规范运行,必须建立健全以下机制和制度:

1.建立健全乡级环卫一体化制度。乡将建立负责统一管理的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实现资金有保障、保洁有队伍、投放有标准、清运有规范、处置有场所,探索推行垃圾分类智能化、市场化运作模式。

2.建立多级考核制度。与区级考核制度相结合,在接受上级办公室考核的基础上,乡将对各村及保洁员进行考核,各村对农户进行检查评比。建立每月考核、每月排名、每月通报的工作机制,通过层层考核的方式,层层督促落实。

3.建立村级长效管理制度。一是建立村民自律制度。把垃圾源头分类和定时投放及其他村民卫生行为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内容,促进村民的自律行为。二是建立计分奖惩制度。村要组织开展村民垃圾分类质量评比活动,实行垃圾分类积分奖惩挂钩,定期检查并张榜公布,年终根据每户积分,分别予以不同等级奖励。三是建立责任包干制度。通过发挥农村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明确党员、干部分片责任区域,并与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挂钩。

四、实施步骤                                  

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下列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扩面阶段(4月25日前)。制定《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扩面动员会议,传达精神,部署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26日—6月30日)。按照分类要求,建立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体系:6月底完成垃圾分类桶和分类清运车辆等采购,并配置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7月1日—长期)。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村民分类意识,改变垃圾投放习惯,提高垃圾分类质量,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初见成效;乡办公室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对各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年度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长为组长,人大主席、文教卫副乡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负责谋划、统筹、协调、督查全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落实政策保障。

1.资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工程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清运车辆采购项目所需资金由乡财政予以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运行管理费用,由村予以保障,乡财政按照考核实行“以奖代补”,各实施村要创新思路拓宽资金来源,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渠道。

2.采购。垃圾清运车辆及垃圾桶采购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区财政局(采购办)、区监督办等部门监督下集中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2-3家单位作为入围供货单位,乡政府可通过二次竞价,择优确定成交供货单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发放倡议书、张贴宣传画和橱窗宣传等方式,努力营造浓厚的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氛围;通过强化对业务骨干和现场督导员的培训,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保洁员和督导员队伍,并通过发动农村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和做好农村垃圾分类工作。

(四)强化考核激励。强化考核激励。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乡政府今后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采取“月考核、月通报、年排名”的方式进行以“以奖代补”,把财政补助资金与考核结果相挂钩,将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的各项责任层层落到实处。

 

 

附1:陈溪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及进度表

附2: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档考核评分标准

 

 

 

陈溪乡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8日

 

 

 

 

 

 

 

附1

陈溪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及进度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完成时间

责任办(线)

备注

1

入户连体垃圾桶下发,做好发放记录

2016年11月

各村

已完成

2

入户分类垃圾桶外观及周边干净整洁,无残缺、破损

长期

农户

建议放大门口

3

村级垃圾清运车辆、垃圾桶需求量调查

2017年3月

各村

 

4

分类投放240L垃圾桶放置到位(2只为一组设置)

2017年4月

各村

 

5

垃圾清运车辆采购

2017年5月

社会事务办

 

6

入户宣传垃圾分类,下发宣传册、宣传品

2017年5月

各村宣传员

 

7

择优选择垃圾分类示范村

2017年6月

社会事务办

建议2个

8

落实管理作业人员(分拣员),清运车辆发放到位

2017年6月

社会事务办

 

9

生活垃圾分类完善提升工作

2017年9月

各村

 

10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推荐

2017年9月

社会事务办

 

11

建设垃圾分类固定投放点(陈溪、虹溪至少4个点,太平山、石笋山、塔溪至少2个点)

2017年10月

小城镇整治、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农村基础设施提升三年行动

12

农村生活垃圾类考核验收

2017年11月

社会事务办

 

附2

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档考核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1

分类投放体系(10分)

5

家用分类垃圾桶按规定数量、及时发放到村民家中,并做好发放记录。分类垃圾桶不挪作他用。

家用分类垃圾桶未及时发放、发放不到位或记录不清晰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分类垃圾桶挪作他用的,本项不得分。

5

分类垃圾桶外观及周边干净整洁,标志标识清楚,无残缺、破损,密闭性良好。

分类垃圾桶外观及周边不干净、标志标识不清、残缺、破损、不密闭或其他维护不周的,每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2

分类效果

(45分)

5

分类行政村村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80%。

未达到目标的,按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5

分类行政村村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满意度达到80%。

未达到目标的,按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35

分类正确率:村民户分可烂垃圾、不可烂垃圾分类正确率达到85%以上。

每次检查未达到目标的,按每一个分类桶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采用随机抽查方式,原则上每个行政村抽查户数不少于10户)

3

管理队伍建设(15分)

15

建立村保洁员、村分拣督导员、进仓管理员“三级分拣”队伍,有分类操作培训、现场督导等记录.

视具体情况进行扣分。

4

分类清运

(15分)

5

分类投放的垃圾必须分类收集运输,分类垃圾分收运率达到100%,严禁混装混收。分类车辆标志标识清楚,车辆整洁,密闭清运。

未实现分类垃圾分类运输或密闭清运的,本项不得分;每发现一次分类垃圾未分类运输的,扣3分,有条件实现分类后的垃圾得到正确处置的,不进行扣分;其他问题,视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5

可烂垃圾和不可烂垃圾等确保日产日清。

未日产日清的,每发现1次(处)扣1分。

5

实现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村(镇)集中收集存放和按计划收运。

以村或镇为单位至少设置1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集中投放存储点,未设置本项不得分,不按计划收运的酌情扣分。

5

宣传工作

(15分)

15

分类行政村内的宣传窗、公告栏等位置有明显宣传标语、海报等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多样,内容及时更新,并开展入户宣传。

宣传氛围不浓、宣传内容陈旧、宣传物品有破损及未入户宣传等,视情况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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