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陈政[2017]16号
各行政村:
为致力于打造“山水风情小镇、休闲养生福地”,健全和巩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机制,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成效,根据《陈溪乡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对象
全乡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
二、管理方式
采取乡村两级双重管理、考核的方式。
三、明确职责:
(1)实行网格化责任包干,一日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上;
(2)道路保洁;河道(溪沟)保洁;
(3)绿化养护;
(4)垃圾清运,每日对农户分类后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按同类桶倒同类桶的方式将分类垃圾桶收集到各村垃圾池(集中点);
(5)垃圾箱(桶、房)擦洗,确保环卫设施整洁无破损;
(6)公厕保洁;
(7)对分类垃圾按“两分法”进行“二次分拣”;
(8)堆放整理:保洁员要帮助、督促农户对一些柴杆(草)整齐化处理,不得在公共区域散晒柴草及各类物体,营造整齐环境,引导农户改变生产生活习惯;
(9)巡查管理:保洁员有管理村容村貌整齐有序的责任,一旦出现建筑垃圾及其他堆放物,应劝说户主及时清除并报村;
(10)村级与保洁员其他约定的内容。
四、管理要求
做到“四统一”,统一着装操作,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协议签订,统一业务指导。具体是
(1)乡统一负责各村保洁员工作服配备,保障部分保洁员工资报酬,统一考核标准,统一进行业务指导;
(2)村科学划分本村保洁区域并选择保洁人员,签订保洁协议;
(3)村按月对保洁员保洁情况进行管理,每周2次由村干部或指定监督员对保洁情况进行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本,并进行考核打分。
五、加强考核
采取乡、村两级按月双重考核办法,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实行倒扣分,乡村两级考核平均分为保洁员的考核分。乡成立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考核领导小组,由乡人大、纪委、社会事务办、纪检干事、农技信息中心等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各村保洁员保洁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现场检查考核,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试推行委托第三方的考核检查办法。建立村主职干部对本村保洁员的考核,考核结果上报乡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领导小组。85分以上含85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月考核不合格的保洁员当月工资扣100元。
在平时检查考核中,严格按照考核内容及标准执行,如在督查中发现弄虚作假、检查不到位、打人情分等问题,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保洁员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村予以解聘。经查实,一个月内发现三次未能及时收集垃圾的;一个月内两次以上未将垃圾清运;不服从乡、村干部管理的;经常与农户发生争执,负有责任的;在年终民主测评中,群众满意率低于60%的。
六、工作奖励
乡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最美保洁员的评比,每年评选出10名,并表彰奖励。全年考核总分排在前6位的再分别奖励500元。
七、其它
本管理办法由陈溪乡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陈溪乡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