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改进工作方法,根据《关于在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开展“三转一提升”主题实践活动的方案》(绍市综执党〔2017〕5号)和《关于印发在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实施“721”工作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绍市综执〔2017〕18号)精神,决定在全局各单位实施“721”工作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施城市管理“721”工作法,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突出服务为先,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创新城市管理方式,不断提高城市综合治理水平,提升市民群众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721”工作法的组织领导,局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金小军为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党委委员、分管副局长谢赞勇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学习,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增强理论素养。各科室、单位要认真学习中央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精神,切实增强大局意识、中心意识,自觉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二是加强法规学习,不断增强知法、用法本领。各科室、单位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和纪律作风规定,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和规矩意识,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管服务品质。三是加强典型学习,不断缩小与典型差距。采用既要请进来,请专家、先进人物介绍优秀、典型的事迹,树立学习的标杆,又要走出去,学习外地的经验和做法方式,补齐自身工作中的短板,增强为民服务的本领。
(二)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化解执法矛盾。一是积极引入社会化服务,探索城市管理新模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精神,采用“城管+物管”、第三方管理等新型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引入市场化、社会化管理机制,对城市管理中的门前三包、非法小广告张贴等违法(章)行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参与,执法协助的方式,有效破解市容秩序管理中的难点问题。走出城市管理新路子,彻底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重执法、轻管理”的被动局面,化解执法矛盾,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各类违法(章)行为的发生。二是开展执法“六进”活动,打通服务最后一面墙。各单位要实施执法关口前移,把服务摆在执法之前,赢得市民理解和支持,组织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市场、进乡村等活动,精心设计载体,制订具体的活动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真抓实干重落实,切实做好执法“六进”工作。三是结合星期六党员志愿者活动,组建城管志愿者队伍。依托社区、学校,广泛发动社区居民、党员干部及学生等有生力量,组建城市管理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引导志愿服务参与到城市管理中,通过志愿者的宣传、纠违、服务、监督等活动,达到市容环境整洁,市民广泛参与,执法亲民规范的目标,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氛围。
(三)倡导共管共治,形成城市管理合力。一是建立城市管理规矩。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是开展城市管理的根本保证,局指挥中心要有针对性对城市管理中存在乱晾晒、河边洗涤及垂钓等违章行为,制定一系列通俗易懂的管理规矩,解决一些日常执法中反复发生的难点热点问题,实施管理前置,用制度来规范引导市民的日常行为,杜绝一些市民的日常生活陋习。二是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各单位要深入基层,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城市管理关口前移,在社区设立城管服务点,探索以社区为前端管理主体的模式,依托社区资源,协调小区物业、社区志愿者、业委会等社会力量,共同组成社区治理队伍,加强前端劝导管理,形成早预防、早发现、早劝阻的快速处置机制。三是探索联防联管机制。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公安和其他社会监管力量的职能互补作用,强化工作衔接和执法协调,逐步建立起“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防联管”的配合协作机制,共同开展工作,整合力量,通过多方互动合作,互动共赢,更好地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效能。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各单位要把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要以素质教育为重点,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定期不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以法律法规、政策业务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使其成为依法行政的行家里手。通过开展“三转一提升”、岗位执法练兵、业务知识测试等活动,增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二是规范执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绍兴市行政执法系统人员行为规范要求,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四个做到”,即做到依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和佩戴标志标识;做到从事执法工作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做到执法过程中坚持语言文明和举止规范;做到执法活动实行全过程记录,进一步规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杜绝粗暴执法,树立文明执法新形象 。三是严格依法办案。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严格执法,不徇私枉法,保证行政处罚的内容和程序合法,做到执法公开、公正。探索违法信息公开,案件审查公开,行政处罚结果公开等透明的阳光执法体系。推行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化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努力防止和克服行政执法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保证执法公平。
四、时间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5月上旬)。制定“721”工作法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进一步明确要求,提高认识,使全局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开展“721”工作法的目的、意义及重要性,激发和调动执法人员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5月上旬-11月中旬)。认真按照“721”工作法的主要内容,全面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增强服务意识,重塑队伍形象。
(三)经验总结阶段(2017年11月底)。各科室、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经验,进行交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把“721”工作方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责任,认真履职,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
(二)展现精神风貌。各单位要每月开展一次队列训练,组织队伍形象大比武活动,全面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
(三)创新工作方式。各单位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结合各自实际设计载体,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突破固有工作模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积极践行“721”工作法。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单位要按照总体部署,形式多样地面向市民广泛深入宣传“721”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营造一种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良好氛围,变执法部门单一行动为群众互动参与。
(五)加强督查评比。局监察督查室将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在此项工作开展中成绩突出,赢得市民表扬、肯定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