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相关单位、办线: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新居民管理服务,稳妥安置好居住在驿亭镇新居民子女的入学,解决新居民子女的教育忧患,服务驿亭经济发展,根据《关于转发<绍兴市教育局 绍兴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入学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虞教体普〔2017〕25号),结合驿亭各学校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驿亭镇各学校2017年秋季新居民子女入学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学对象和条件
对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具备以下5 项条件的非本区户籍新居民子女,可向暂住地乡镇指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出就学申请。
1.父母双方持有上虞区公安分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暂住地为驿亭),学生本人已办理居住登记满六个月,且登记地址与父母住所一致。
2.父母其中一方在上虞区区域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满六个月,或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实际经营满六个月。
3.父母其中一方在上虞区区域依法连续按月参加社会保险满六个月,补缴无效。
4.父母在上虞区区域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满六个月。
5.父母无违法生育记录(即《婚育证明》)。
以上条件时限的计算截止日,原则上为入学当年度的 8 月 31日。
二、报名流程
1. 填写申请表。填写《上虞区新居民子女就学申请表》(见附件1,也可从《上虞区人民政府网》或《上虞教育体育信息网》或《上虞新居民信息网》上下载)。
2. 准备材料。办理或准备好本通知中的上述五项相关证明材料。
3. 审核材料。2017年 7月10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驿亭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验证、审核、盖章。
4. 提交材料。所有材料经镇政府审核后,携盖好、盖全印章的《上虞区新居民子女就读申请表》,以及所有“审核材料”的复印件,于2017年7月 10 日前到驿亭镇各学校办理入学申请登记。(具体见学校当日安排)
五、通告:非上虞区户籍的学生在上虞读满三年,允许其报考本市的普通高中。
附件:上虞区新居民子女就学申请表
驿亭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上虞区新居民子女就学申请表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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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信息 |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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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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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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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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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就读学校(幼儿园)及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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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登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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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接种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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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信息 |
父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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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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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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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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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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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登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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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信息 |
母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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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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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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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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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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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登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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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 信 承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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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郑重承诺:保证办理入学申请时所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其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信息错误、失真,一切相应后果与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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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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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居住证》审核情况: 乡镇(街道)新居民事务所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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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虞区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在上虞区连续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六个月:是□ 否□
养老保险证号:
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中心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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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居民婚育证号码: 有否违法生育行为:有□ 否□ 镇(街道)计生部门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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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是否符合就学条件:是□ 否□
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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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验结论: 是否同意入学:是□ 否□
就读学校: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