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上级环保部门年度工作安排和环保部《关于开展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及省厅、市“铁拳”系列执法行动统一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八大战役”的目标要求,全力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7利剑2号”专项执法行动。
一、行动目标
以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为重点,集中各方面力量,确保中央督察前环境得到隐患消除、重点信访完成销号;打好上虞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攻坚战,进一步提高化工行业风险防控能力;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固体废物无证收集、非法处置,污染物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确保我区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提升,生态环境保持安全,打造“最严环保执法”县市区之一,环境执法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二、行动时间
本次行动时间从6月21日至9月20日。
三、行动重点
(一)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
1、加快重点环境问题的整改。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印发<上虞区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区委办〔2017〕58号)和《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及上级关于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准备工作要求,对突出环境隐患问题、重点环境信访问题实行拔钉销号。对前期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做好环境信访调处,减少重复信访数量、杜绝越级信访和集体信访。进一步规范环境信访的调查取证工作,对环境信访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立案查处一起。所有重点环境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在中央督察前整改到位,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整改的,要及时督促属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做到稳控到位,履职到位。
2、及时做好督办问题整改。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实行“属地负责和部门查处相结合、立行立改和后续监管相结合”,实现“接报即行动、连夜上措施、转天见效果”。接上级转办件后,各单位要立即研究对策,确定问题类型,明确责任单位,做到第一时间接办、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和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反馈不超过24小时。对涉及的违法污染企业,坚决关停取缔;对涉及的环境脏乱点位,坚决清理整治;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情节严重不处罚不放过”。
(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1、开展系列专项执法检查。根据省、绍兴市“铁拳2号”夏季治废专项行动要求及我局前期开展的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清零工作,严厉打击固体废物超期贮存无证收集、非法转移、随意倾倒、非法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对存在严重安全、环境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顶格处罚,并视情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加大对“散、乱、污”的执法力度,通过严格执法倒逼,全面推进“四无”企业整治工作。
2、开展“铁拳3号”截污行动。组织对入河、入江、入海及工业聚集区周边河道排污口的巡查排查,督促企业做好厂区清污分流和截污纳管工作,严厉打击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超标超总量排放、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