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推进全区“多审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虞政办发〔2017〕18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切实提高施工图审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就深化推进建设工程施工图“多审合一”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群众和企业办理施工图审查事项“最多跑一次”的理念,按照“统一受理,集成服务”的思路,大力整合规划、建设、建管、消防、气象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环节,不断完善高效便民的图审管理体制,切实提高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

二、实施步骤

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图“多审合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告知申报。工业建筑项目在土地批复后由区国土分局负责告知。民用建筑(公建、住宅)项目在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后由区规划分局告知;区规划分局已授权的乡镇及“两区”建设项目,由授权乡镇及“两区”负责告知。

(二)准备资料。建设单位按照项目类型,对照施工图联合审查申报资料清单(详见附件),将所需资料准备齐全后统一报送投资项目综合审批窗口。

(三)集中受理。投资项目综合审批窗口负责图审事项的受理、派发、协调、成果汇总等业务操作。投资项目综合审批窗口收到资料后,初步审查资料是否齐全。资料不齐的,要求补齐补正。资料齐全的,由投资项目综合审批窗口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即日将资料派发给规划、建设、消防、气象、专业图审机构、水务集团等部门单位。

(四)“多审合一”审查阶段。各部门单位接收资料后开展并联审查,在规定期限内出具审核意见(电子文档形式)并通知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整改。

1.区规划分局、建设局、气象局、水务集团在接收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或相应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2.消防大队在接收资料后确定项目为消防设计审核或消防设计备案:若为审核项目,与中介机构审图并行审核,审核时间实行限期办理;若为备案项目,即日告知建设单位在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后7个工作日内即办消防备案手续。

3.专业图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施工图审查一次性通过的,相关部门单位应直接出具审查合格意见书。

(五)专项审查。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根据审核意见出具整改回复(电子文档形式)报相应审查单位;审查单位认为整改回复仍不符合规定的,应要求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再次出具整改回复,直至审查合格。区规划分局、建设局、气象局、水务集团在收到整改回复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回复审核意见;消防大队、专业图审机构在收到整改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回复审核意见。

(六)图审合格。图审通过后,各审查单位出具审查合格意见书并报投资项目综合审批窗口:专业图审机构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气象局出具防雷设计核准意见书(或相应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规划分局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大队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投资项目综合审批窗口当场送达或快递送达(申报者可选)。

三、基本要求

(一)“多审合一”实行限时办结和超时默许。各审查单位应当自接收资料之日起,在本实施意见规定的时限内出具审核意见。审查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出具审核意见的,视为默许审核通过。超时单位不得要求进行补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二)投资项目综合审批窗口要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原则,做好咨询解答、集中受理、协调沟通、督促办结等工作;区便民服务中心要加强指导,提供保障,并积极履行全程协调、全程监督职能。

(三)各审查单位应当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要联合推广应用基于全省政务云平台的施工图审查信息系统,实现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图审单位和建设、建管、消防、档案等相关管理部门的互联互通,并做好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将施工图审查相关信息及时上网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

(四)实行容缺预审,提升施工图审查效率。各图审机构收到材料齐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应当及时提出审查意见。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省规定应当审查的“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应当及时核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图审受理工作适用容缺受理机制,窗口受理建设单位提供送审资料时,容许在暂缺非关键性部门批文、报告、证明、合同文件等前期资料情况下先行受理、分配预审,容缺资料必须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前提供。

(五)建设、建管、规划、消防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加强综合性图审机构的培训指导,使其尽快适应综合图审工作的需要,要成熟一家,推出一家。

(六)各部门要将推进“多审合一”作为本部门“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内容,列入本系统目标责任考核。

四、实行政府购买服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和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对2017年5月1日后出让(或者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新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政府相关部门不再向企业等建设单位收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用(包括气象、人防、消防等专业审查),改由地方政府财政承担,分别纳入区建设、建管、人防、消防等部门或者政府确定的一个部门预算。图审机构接到受理通知后分别与项目所在地建设、建管、人防和消防等部门签订图审合同,要积极推行合同网签工作。图审机构完成图审任务后向与其签订合同的部门按照全省统一的图审费用结算标准和合同约定结算图审费用。各地可以探索按项目合同约定先行结算90%费用,利用剩余10%的图审费用建立图审机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与服务费用相挂勾的考评机制,实行年度考评后集中支付。原则上公共财政承担首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用和因规划调整等政府原因导致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需要重新进行审查的费用,建设单位自行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重新审查的费用。

五、推进网上电子图审

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建管、人防、消防等有关部门、各图审机构要全面推广应用基于全省政务云平台的施工图审查信息系统,实现在线审查和技术服务。图审机构出具的专业审查报告应通过平台报送建设、建管、人防和消防等部门,作为其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进行监督管理的技术依据,并统一纳入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施工图审查信息系统还应当建立以审查质量、审查效率和服务水平等因素为核心的智慧信用评价体系,实现智慧确定图审机构。

区府办、区监委、区法制办、区便民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做好本意见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本意见的,按照区委、区政府《影响机关效能、损害发展环境追究办法》的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单位责任。

本意见由区便民服务中心、投资项目综合审批窗口负责解释。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194128.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